桃江县秸秆田间收集机械购置试点示范 财政补贴实施方案

索 引 号:tjxnyj/2021-1479854 发布机构: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2021-11-12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桃江县秸秆田间收集机械购置试点示范

财政补贴实施方案

 

根据《益阳市桃江县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建设内容与规模要求,为做好秸秆离田,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经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决定,实行秸秆田间收集机械(稻草捡拾打捆机和青贮玉米收割机)购置财政补贴试点示范。指标分配到各乡镇,乡镇定点到种粮大户,对种粮大户购置的秸秆田间收集机械,获得农机购置补贴的基础上,再进行财政补贴。为大力推广农作物秸秆离田,做好农作物秸秆田间收集机械购置财政补贴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原则。秸秆田间收集机械购置试点示范财政补贴按依照程序、补上加补、扶持发展、造福于民的原则实施。

二、指标分配。指标分配见《桃江县秸秆离田机械指标分配表》(附件1)。乡镇按照种植大户的规模大小、需求意愿等确定主体对象报申报表(附件2)签字盖章的PDF到县农业农村局,上报截止时间为2021928日下午6点。逾期未确定分配主体的乡镇,指标调整到其他乡镇。

三、补贴对象。202181日以后购置、在我县办理了农机购置补贴的稻草捡拾打捆机(捡拾器宽度不低于1.2米)和青贮玉米收割机(140马力)的组织和个人。

四、补贴标准。稻草捡拾打捆机,按照1万元/台的标准给予补贴;青贮玉米收割机按照5万元/台的标准给予补贴。在益阳市桃江县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资金中开支。

五、验收要求。县农业农村局对秸秆田间收集机械建立档案,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在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监督下对每台机具进行现场核验,由核查人员对每台机具铭牌和人机进行拍照存档,确认机具购置真实、符合条件、投入使用,并在核查表上签字确认。核实机具后,及时汇总核查表,编制《秸秆田间收集机械财政补贴发放明细表》。

六、资金发放。对验收合格的补贴对象,汇总编制《秸秆田间收集机械财政补贴发放明细表》,由县农业农村局与县财政局通过一卡通方式发放财政补贴资金。

七、时间安排。9-10月份完成全县秸秆田间收集机械购置并办理农机购置补贴,11月上旬申报验收,11月中旬完成验收,11月下旬公示,12月上旬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其他程序和要求参照《湖南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执行。

 

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1926

 

 

附件1

 

桃江县秸秆田间收集机械指标分配表

 

乡镇

离田机械类别

数量(台)

  

桃花江

稻草捡拾打捆机

2

 

浮邱山

稻草捡拾打捆机

1

 

 

稻草捡拾打捆机

1

 

 

稻草捡拾打捆机

3

整镇推进稻草离田试点示范乡镇

三堂街

稻草捡拾打捆机

1

 

 

稻草捡拾打捆机

1

 

鸬鹚渡

稻草捡拾打捆机

1

 

大栗港

稻草捡拾打捆机

1

 

 

稻草捡拾打捆机

1

 

 

稻草捡拾打捆机

1

整镇推进稻草离田试点示范乡镇

马迹塘

稻草捡拾打捆机

1

 

石牛江

稻草捡拾打捆机

1

 

青贮玉米收割机

1

严管区玉米秸秆离田试点示范乡镇

 

稻草捡拾打捆机

1

 

松木塘

稻草捡拾打捆机

1

 

灰山港

稻草捡拾打捆机

2

 

 

 

20

 

 

附件2

 

桃江县镇(乡)秸秆田间收集机械申报表

 

秸秆离田机械类别

 

数量(台)

 

 

确定的主体对象

 

乡镇农业技术专干(签字)

 

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签字)

 

乡镇分管负责人(签字)

 

 

乡镇人民政府意见

 

 

(盖章)

2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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