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秸秆粉碎还田机械购置财政补贴实施方案

索 引 号:tjxnyj/2021-1383182 发布机构: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2021-04-30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桃江县秸秆粉碎还田机械购置财政补贴

     

 

根据《益阳市桃江县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建设内容与规模要求,为提高我县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率,提高我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经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决定,对2019年以来我县联合收割机安装了秸秆粉碎还田机的合作社和农户进行奖补。为全面推广农作物秸秆粉碎还田机械,做好农作物秸秆粉碎机械补贴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奖补原则。秸秆粉碎还田机械奖补按照依照程序、参照周边、补上加补、扶持发展、造福于民的原则实施。

二、奖补对象。2019年至今年5月在我县办理了农机购置补贴的联合收割机(喂入量4公斤及以上)加装了秸秆粉碎还田机的组织和个人。

三、奖补标准。凡购置的全喂入收割机用户加装碎草装置的,每台秸秆粉碎还田机按3000元的标准发放奖补资金。全县奖补资金总额控制不超过65万元,在益阳市桃江县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资金中开支。

四、验收要求。我县秸秆粉碎还田机由县农机事务中心组织安装和统计数据并对每台机具建立档案,由乡镇对每台机具进行现场核验,由核查人员核实所加装机具,并对每台机具铭牌和人机进行拍照存档,并在核查表上签字确认。核实机具后,乡镇及时汇总核查表,编制《碎草装置设备补贴发放明细表》和《碎草装置设备补贴汇总表》,连同县补申请人申请补贴资料及机具核查资料档案上报县农机事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财政局在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监督下对全县秸秆粉碎还田机进行县级抽查复核,确认机具安装真实、符合条件、投入使用,方可结算。

五、资金发放。对验收合格的奖补对象,县农机事务中心按照通过审核的申请先后顺序确定补贴对象,汇总编制《碎草装置设备补贴发放明细表》和《碎草装置设备补贴汇总表》,出具结算文书,由县农业农村局向县财政局申请,通过一卡通方式发放奖补资金。

六、时间安排。5月份完成全县秸秆粉碎还田机具安装,6-7月份完成验收,8-9月奖补资金发放到位。

七、成立专班。成立桃江县秸秆粉碎还田机械购置财政补贴工作专班,人员由县农业农村局、县农机事务中心抽调专人负责。

其他程序和要求参照《湖南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执行。

 

                             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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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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