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苏照华
职责:所长
电话:0737-8827300
主要职责:对全县道路照明设施进行维修和管理,保证全县路灯照明设施的完好和运行正常;配合主管部门制订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规划、建设和改造计划;监督检查道路照明设施的安全运行,依法查处道路照明设施管理中的违法行为。
联系电话:0737-8827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