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王伟军
职 务:大队长
电 话:0737-2659110
主要职责: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建筑垃圾、城市照明、城市绿化、城市道路、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负责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