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索 引 号:694041623/2019-1031431 发布机构: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2019-11-20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概况

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是国家行政机关。有1级一级预算单位、10个二级预算单位。局机关本级为科局级行政单位,财政预算为全额拨款单位;10个二级预算单位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8个(含企管站),自收自支单位两个。单位位于桃江县桃花江镇文化路3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922006490629J,职责和宗旨:代表县人民政府负责全县城市、村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业规划,并按权限审查报批;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强化城镇管理、建筑市场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综合管理;加强建设领域资源节约工作,有效推进建筑节能等职责。现任法人代表:李茂武

(1)机构设置情况

本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股、政策法规股、政务服务股、计划财务股、城乡建设股、规划编制股、规划技术股、规划管理股、建筑业管理股、工程建设股、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等12个职能股室,下辖: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县建筑施工企业管理站、县城建档案馆、县燃气管理站、县规划展示馆、县城市市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县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县风景名胜区管理办公室、县城乡规划设计院(县规划信息服务中心)、县自来水公司等10个二级机构。全额拨款的二级机构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县建筑施工企业管理站、县城建档案馆、县燃气管理站、县规划展示馆、县城市市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县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县风景名胜区管理办公室。自收自支的二级机构为县城乡规划设计院(县规划信息服务中心)、县自来水公司。

(2)人员情况

2018年度年初部门预算核定批复我局在职人员编制数为256人,其中全额编制94人,自收自支编制162人。至2018年12月31日,我局实际在职人员数为243人,其中:公务员23人,全额拨款编制人员70人,自收自支编制150人。离退休人数为95人。

(3)主要职能(绩效总目标)

(一)贯彻执行城乡规划、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城乡规划、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编制(修编)全县城市、村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业规划,并按权限审查报批;参与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参与城乡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初步设计审查。

(三)负责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建设工程规划行政许可审批工作;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各类建设工程项目规划的批后管理,组织建设工程放样、验线、竣工测量与综合验收;参与城镇、村庄有偿使用土地的级差评估和城镇、村庄的公共资源和公共设施有偿使用的价位评估工作,参与对城镇国有土地出让计划和供应的管理,负责提出地块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的规划设计条件。

(四)牵头负责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承担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和风景名胜区建设的责任。参与编制全县村镇建设发展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示范镇、重点镇、特色镇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的申报和监督工作。

(五)负责全县燃气、城镇供排水、城镇污水处理等行业的特许经营权的管理;参与规划区内地下水资源与地表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

(六)承担县城规划区内政府投资建设管理的责任。负责县城规划区内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协调、督促县城规划区内重点工程建设和市政设施建设工作。

(七) 负责全县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建筑活动,拟订建筑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的法律法规,监督建筑市场及其各方主体的行为;指导和监督建筑市场准入,负责全县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定级、增项初审、申报及年检工作,负责管理全县注册建造师工作;负责管理全县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和建筑市场劳保统筹;负责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管,受理举报投诉、查处违规违法行为。

(八)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责任。组织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及相关的管理制度,执行省发布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工程建设工法、地方定额及其具体实施办法和管理规定;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指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办法、经济参数的实施。

(九)承担全县市政工程和房屋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国家质量评定标准监督检查市政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督市政工程和房屋建筑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并负责竣工验收备案;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和《建筑法》的各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十)承担推进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实施建筑节能政策,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行业科技发展规划;负责组织重大行业科技成果的评审;指导建筑行业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引进、研发和推广应用;指导管理行业重大技术改进和创新。

(十一)负责全县建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评审和指导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工作;负责城建档案及声像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和开发利用工作;指导城市地下民用空间的开发利用工作。

(十二)负责编制城市建设、维护项目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建设行业综合统计工作。

(十三)拟订和组织实施建设行业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城乡规划和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建筑行业协会开展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规模、使用方向、主要内容及范围

根据财政部门年初预算及2018年后续下达的预算追加指标通知单的文件,2018年度我局的财政拨款收入9498.96万元,财政拨款支出9498.96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905.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48.7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57.29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2.项目支出预算8592.97万元。另非财政专项资金项目 0 元(上年结转)和非预算其他收入 0 元。以上收入合计0元。

(三)项目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根据上级部门文件和相关资料,我局2018年度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目标为    

 8592.97元,为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决策具有规范性、合理性、明确性,资金预算已分配到各项目,并制定了中长期绩效年度绩效目标,中长期绩效目标为完成跨年度绩效项目,完成国家规定住建部门应该履行的职责,年度绩效目标为完成年初预算确定的绩效目标,完成上级政府部门交办的年度具体工作任务。

二、部门整体支出使用及管理情况

我局2018年度预算整体支出使用 9498.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905.99万元,项目支出为 8592.97万元,比预算规模超支7907.89万元。超规模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的增加:精准扶贫、美丽乡村等扶贫项目支出2519.95万元、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支出4917.40万元、黑臭水体防治196.00万元、配套费安排的其他支出245万元等项目为年初预算后追加。

(一)基本支出

(1)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我局2018年度基本支出  9059900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487022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572878元。基本支出明细如下(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年中预算追加

决算支出金额

结转结余

1

工资福利支出



2951124

0

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35898

0

3

商品和服务支出



1367538

0

4

房屋建筑物构建



0

0

5

办公设备购置



4205340

0


合计

8705700

354200

9059900

0

(2)“三公”经费情况

① 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决算执行情况(单位:万元)

项     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决算比预算减少

控制率%

公务接待费支出

18.3300

1.3289

-17.0011

7.24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0000

2.7025

-0.2975

90.08

出国支出

0

0

0

0

合    计

21.3300

4.0314

17.2986

18.90

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21.33万元,决算数4.0314万元,控制为18.9%。“三公经费”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17.298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17.00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0.297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主要是因为单位加强了公务接待管理,严格落实公函接待制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主要是因为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出国支出为零主要是因为主管部门根据当年实际情况严格审批出国事项,取消出境出访任务。

②与上年度比较, “三公经费”控制情况(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年决算数

2018年决算数

决算比上年减少

下降比例%

公务接待费支出

2.4700

1.3289

-1.1411

46.2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5900

2.7025

0.8775

29.25

出国支出

0

0

0

0

合计

6.0600

4.0314

-2.0286

33.48

2018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4.0314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6.06万元,2018年度决算数比2017年决算数下降了1.1411万元,下降比例控制率33.48%。“三公经费”下降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按本年发生数较上年发生数只减不增原则,压缩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③“三公经费”管理情况

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我局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文件精神,要求每个股室及二级机构严格函接待制度,公务接待费支出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在预算的基础上只减不增,此项措施使我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得到控制,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机关文化在我局逐步形成。

④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年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为79.24万元,2018年公用经费实际支出为557.2878万元。

⑤预算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局按照通用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办法进行了业务、资金管理,并制定一些专门办法和细则,纳入财政统一核算管理,有单独的记账凭证、账本、会计报表,财务上由计划财务股负责管理,业务上由各股室和二级机构执行,经在职人员控制、三公经费、公用经费、重点支出、重点工作、预算完成、预算调整、支付进度、政府采购、资产管理、信息公开、制度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执行情况好,预算资金管理到位,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效果和社会公众满意度。

(二)项目支出

(1)项目资金安排、到位、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及分析

我局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资金为8592.97万元,全部为财政资金,已分配到各项目,已由桃江县财政局安排落实及时拨付到位,项目资金预计总投入为 8592.97万元。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并分析

我局2018年度项目资金至2018年12月31日止,项目实际支出为8592.9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算

金额

年中追加

预算

实际支出

金额

备注

1

黑臭水体防治


196.00

196.00

2018年新增

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20.5

239.12

74.62


3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245

2018年新增

4

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40.00


5

污水处理运行服务费

600.00


600.00

2018年新增

6

其他扶贫支出


2519.95

2519.95

2018年新增

7

农村危房改造支出


4917.40

4917.40

2018年新增


合计

720.5

7872.47

8592.97


项目支出预算 720.5万元,年中追加7872.47万元,决算数 8592.97万元,收支相符。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局2018年项目制定了一些专门办法和细则,按照通用财务管理制度、办法进行了业务管理,设有专账或账页核算,纳入财政统一核算管理,有单独的记账凭证、账本、会计报表,财务上由计划财务股负责管理,业务上由重点办和市管中心负责执行,业务执行情况好,财务执行情况好,项目资金管理到位,项目工程造价全部由桃江县财政局财评中心和桃江县审计局审计。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及分析

我局2018年度项目中省市级财政项目资金直接由县财政局国库股划拨给经建股组织实施和核算,县级财政项目主管部门为我局,项目实施单位为机关各股室、二级机构,项目具体用途为工作经费和具体工程或技术项目,工程或技术具体项目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合同采用招投标形式,工程或技术项目完成后提供了成果文件资料。工作经费经过预算申报、上级部门文件确认和财务报账审批。实施情况好。

(二)项目管理情况及分析

我局2018年度项目资金有组织机构、制度和管理办法,并专门制定了一些工作办法和细则并严格执行。项目由机关各股室、二级机构组织实施和日常监督管理,项目管理情况好,有关部门不定期检查,按时保持保量同时节约成本费用地完成项目目标,具有长期的经济、生态、环境、社会效益,群众很满意。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8年,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总体工作部署,聚集主业,主动作为,保障服务职能履职到位,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具体绩效情况如下:

(一)经济性(预算)绩效

1.预算配置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县编办核定我局编制256人,其中全额编制93人,编制  在职人数为243人,控制率为94.9%。

2.预算执行

我局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591.07万元,年中预算调整数为7907.89万元:总收支预算为 9498.96万元,实际支出 9498.96万元,无结转结余资金,预算完成率为 100 %。

3.预算管理

我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条例严格控制支出标准,节减各类不必要支出,严把项目支出关。加强了专项资金监管和部门绩效管理,专项资金和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完整规范,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及时下拨资金,无违规分配使用财政资金现象,投资评审、政府采购、重点工作、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按制度执行,审计未发现严重违法、违规(纪)问题,一般性问题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我局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和公用经费。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和反对浪费的有关文件,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建立了勤俭节约长效机制,我局“三公”经费和公用经费有所下降。一是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按照上级要求,在规定时间将2018年度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及2017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在桃江公众信息网上进行了公示。二是严控公务用车审批,有效降低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三是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公务接待登记制度,做到无派出单位公函一律不接待,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无超规格、超标准接待。

(二)社会效益和行政效益绩效

(1)、城乡规划。县城总规已完成编制并报省人民政府审查同意批复;县城控规已完成县城东片区、西城区、江北片区、中心片区控规方案设计,已报县人大审议,报县规划例会审查;县城9个专项规划已完成初步方案编制;三堂街镇、马迹塘镇、武潭镇、修山镇、石牛江镇总规已完成初步成果;已完成105个村庄规划编制资料收集和现场调研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果。以上规划编制工作在年底前可全部完成。

(2)重点项目建设。已完成8个PPP项目前期工作,总投资42亿元,完成招标的5个,完成谈判签订合同的3个,因受政府清理债务影响,PPP项目暂停。县政府调整投资规模和项目建设计划后,交由县住建局负责实施城镇重点工程项目13个,总投资20871万元,预计年底能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其中雷公岩特大桥现已完成88%的工程量,10月份因资金问题停工一个月,经住建牵头解决资金问题后恢复施工,现工程进展顺利,预计农历年底完成左幅桥体合拢。竹海路、团山南路和七星路等六条道路已完成修建性详规、初步设计,因清理政府债务,县政府决定不列入2018年建设计划。

(3)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项目。根据环保督察要求一污水厂今年年底完成提标,排放标准由一级B提高到一级A;明年六月底前完成扩容,由日处理两万吨提高到日处理三万吨。工程九月份开工建设,完成提标工程的合理工期要到明年四月份,为了达到提标要求,拟通过增加临时处理设施(60万元处理设备已完成采购,2118年年底正式进场)、调整药剂投放等措施确保年底达到国家一级A排放标准。

(4)环保项目。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正在进行选址工作。停车位项目已完成选址、详规、方案设计,PPP项目招标,由城建投实施,城建项目核减后,1000个停车位在核减投资范围内,目前暂停。修山黑臭水体治理已完成,芙蓉塘黑臭水体治理10月份已动工预计年底完成,老七星、老县委大院黑臭水体治理已动工年底预计完成。资江南路垃圾中转站、金华桥路(大汉龙云台小区)垃圾中转站10月份已动工预计年底完成。

(5)城乡建设。调整了桃江县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立了桃江县城镇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了《桃江县新型城镇化工作实施方案》、《桃江县城市双修、农村双改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桃江县城镇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桃江县农村双改考核办法》,对本年度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细化,明确了责任目标、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扎实完成了黑臭水体整治、城乡污水垃圾治理、环保督察整改等工作。特色城镇建设方面,出台了《修山镇特色示范小镇建设实施方案》,修山镇污水处理站、垃圾中转站已完成规划选址,预计年底前启动建设,修山镇团洲至资江的黑臭水体目前已完成。乡镇污水厂建设方面,已完成10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站)选址规划,计划年内完成马迹塘、武潭、修山、鸬鹚渡等4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站)主体工程。

(6)危房改造。2018年省住建厅下达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3543户,要求12月底完成1822户危改,2019年6月底全部完成。截止12月4日止,已完成2143户,预计年底完成2500户以上。

(7)建筑业发展。全年未发生较大以上建筑安全事故,新增三级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2家,三级专业承包企业1家,施工劳务资质企业4家,建筑施工企业达41家。建筑业总产值预计完成57.28亿元,同比增长18%,装配式建筑比例已达到10%。

(8)立项争资和招商引资。完成立项争资金额7044.6万元,包装项目2个。湖南建工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污泥、淤泥、废弃土无害化处理与再生利用基地建设2个工业招商引资均已由县政府与投资方签订投资建设协议。

五、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为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我局本级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在于促进部门高效履职。同时,了解我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资金的使用情况 、管理情况、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效益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改革和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的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为上级部门决策和下年度资金安排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依据

1.《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新《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时办法》(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意见》(湘政发【2012】3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8号。

2.相关专项资金绩效目标、专项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

3.中央、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财务会计制度。

4.部门预算及决算报告、项目审计报告和验收报告等。

5.《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县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桃政发【2013】25号、桃江县财政局《桃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桃财绩【2019】8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具体实施时间

(1)前期准备阶段。在2019年3月20日前,根据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实施情况,酝酿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在反复征求意见经局领导审查的基础上,形成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方案及工作步骤。

(2)工作实施阶段。在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4月20日进行评价工作,2019年4月24日前汇总、出具评价报告初稿,经局领导审查后出具正式报告。

2.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

评价的组织方式采取“现场评价”方式进行。

(1)评价工作的组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由县住建局、相关股室、二级机构及项目实施主体组织配合,现场评价小组负责具体工作。

(2)评价工作的职责分工。现场评价小组由相关各股室人员组成,负责财政资金收入支出情况财务审查,查阅相关文件、调整变更 、申报审批、验收、成果等资料,调查询问相关人员核实相关情况,抽查一定项目进行现场工程查看、拍照、测量、核对,小组人员相互之间工作配合和及时沟通,形成绩效评价现场工作记录。

(3)评价工作的原则。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坚持价值中立、公 平、公开、公正和利害回避的原则,一般评价与重点评价相结合原则,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原则。

 3、绩效评价的内容

 围绕制定的绩效目标,对资金的预算、决策、运行、完成及管理情况,按投入目标、管理目标、产出目标、效果目标进行综合评价,具体如下:

 (1) 目标设定情况;

 (2) 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情况;

 (3) 制定的制度和措施情况;

(4) 目标完成和资金效益情况。

4、评价分析的内容和方法

 A、评价分析的方法:

(1)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

(2)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

(3)自查自评与现场再评价相结合;

(4)抽查与综合评价相结合。

(5)比较法与因素分析法

B、评价分析的内容:

(1)核实数据。全面核对收入支出情况,核实 2018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 的准确性、真实性。检查 2018 年度和 2017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并进行比较分析。

(2)查阅资料。翻阅记账凭证、账本、会计报表、文件、会议记录,复制重要资料形成纸质和电子文档,查阅 2018 年度预算安排、非税收入、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了解项目基本情况、发生时间、申报数据、预算、决算、验收、造价等情况,是否为其他部门项目或以前年度项目,形成绩效评价工作底稿。

(3)听取相关情况介绍,实地查看。现场查看实物资产和项目实施情况, 与账面进行比较分析。

(4)综合分析。归纳汇总提供的材料及自评报告,结合现场调查情况进行 综合分析。

(5)撰写评价报告。根据现场评价和资料汇总情况对各项评价指标进行评价和打分,形成绩效评价报告初步意见,征求各方意见,对反 馈及沟通书面意见进行汇总经局领导审查后形成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包 含电子版、纸质材料及附件。

六、绩效评价结论及评价评分

我局基本支出预算保障了机关日常正常运转,项目支出预算认真履行好部门 职能职责,充分发挥了项目资金的作用,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业务目标任务。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确定的内容及评分标准,经综合分析讨论评分,我局 2018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指标表评分情况:分值 99.80 分。(绩效评价指标表附后)。

七、目前面临的困境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近年来,我局虽然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做出了一些成绩,但在业务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与困难,需要我们正视并予以解决。

(一)诉讼案件日趋增加

在全县建设开发过程中,由于部分单位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不合理、不合法的问题越来越多,侵害群众利益的事件时有发生,造成信访和诉讼案件日趋增加,给全局工作开展造成较大被动。

(二)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尽管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工作方法日趋完善,“作风问题、纪律问题”也是逢会必讲,但是仍有因违纪问题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处并通报,影响较大,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八、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从严从紧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压实工作责任。

一是加强作风建设,积极落实“第一种形态”,积极配合驻局纪检组和驻局 检察联络室工作,从不按时上下班、违规饮酒、违规使用公车等重点问题入手, 从严从重查处一批“典型人、典型事”,扬清风、树正气,纯洁全系统干部队伍,提升队伍整体凝聚力和战斗力,在全系统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环境;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继续做好学法执法业务培训与考试,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同时,选拔一批肯干事、干实事的年轻干部充实到重要岗位, 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三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 学习培训。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 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 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遵循预算管理办法,对于年度无法预计 的临时追加的相关工作所需费用和结余资金确保资金严格按照预算专项资金使 用程序申报及使用,按照预算项目和使用用途执行,杜绝费用项目之间调剂使用 现象的发生。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 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 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按期对比预算与支出情况,预算财务分 析常态化。定期做好支出预算财务分析,及时对费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和预警,定期对下属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做好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评价 工作。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提升预算编制质 量,加强预算执行与控制力度,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附件:1、2018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2、2018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指标及评分表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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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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