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桃江县环境监察大队
负责人:周可京
机构地址:桃江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大楼1栋2-3楼
公开电话:0737-8822535 传真:0737-8822535
一、 工作职责:
为维护生态环境提供执法监察保障,污染防治监理,生态环境监理,环境保护执法监察,环境保护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环境执法监察业务经费管理,环境执法监察人员培训,排污费收取管理。
二、具体负责的工作:
(一)负责全县企业单位的排污情况申报、核定和排污费征收工作
(二)负责全县“三同时”监管工作
(三)负责全县的环境安全生产监管,组织实施对产污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情况、污染物达标情况、在线监控情况的现场监察工作
(四)负责全县来信来访、污染纠纷的调处、污染事故、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
(五)加强对限期治理项目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向上级报告,已取缔、关停企业的监管查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