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自然资源(原国土局)2019预算公开表和预算编制说明

索 引 号:tjxgtj/2019-1115504 发布机构:桃江县国土资源局 发文日期:2019-01-07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2019国土资源局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 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和测绘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

  2、承担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和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加强土地供需调控和总量动态平衡,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开展全县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提出全县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建议;参与全县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措施;承担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推进全县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他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核,指导、审核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组织编制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和实施测绘事业发展规划和基础测绘计划。

  4、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负责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5、承担全县耕地保护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组织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指导协调建设项目征地事宜;统一管理、监督全县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规范、指导、监督未利用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和耕地开发工作。

  6、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贯彻实施地籍地政管理办法,组织全县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地政、土地定级和登记发证等工作。

  7、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抵押和收购管理办法,协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

  8、承担规范土地、矿业权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确定县内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审核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结果;承担各类用地审查、报批工作。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依法管理权限内的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核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核登记;审核国家出资的探矿权、采矿权价格评估结果;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和探矿权监督工作,按规定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和使用。

  9、承担规范测绘市场秩序的责任。监督管理测绘市场;组织并管理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全县性重大测绘项目、重大测绘科技项目;管理测绘任务登记;依法管理本县地图编制工作,审查向社会出版、展示的地图,管理并审核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

  10、承担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治理的责任。依法组织实施地质环境保护;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指导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制定并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防灾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1、管理县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根据授权审核发布本县重要地理信息数据,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桃江县行政区域界线标准样图,组织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管理全县国家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指导监督各类测绘成果和测量标志的保护。

  12、依法依规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负责全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安排并监督检查国家财政拨给的地勘费、基础测绘专项资金以及省、市、县财政拨给的其他各项资金的使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国土资源管理规费的征收、使用和监督。

  13、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局下设16个业务股室,执法大队、交易拍卖中心、地籍测绘队、开发整理中心、征地服务所、地质环境监测站、信息中心、土地储备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8个二级机构,15个乡镇国土资源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 总预,纳入 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桃江县自然资源局本级及8个二级机构、15个乡镇国土资源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9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51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13.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拨款0万元。相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11.13万元,增加302.17万元,增长率为13.66%,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增加。

(二)支出预算:2019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51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13.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拨款0万元。相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11.13万元,增加302.17万元,增长率为13.66%,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9年本部门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513.3万元,其中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513.3万元,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094.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419.1万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卫片和国土资源执法工作经费30万元,占7.16%,主要用于卫片执法监察工作支出;土地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经费2万元,占0.48%,主要用于地籍变更遥感监测工作支出;非税收入征收成本332.1万元,占79.24%,主要用于完成非税征收任务发生的支出;招商引资工作经费5万元,占1.19%,主要用于完成招商引资任务支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地灾隐患点保护监测工作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本级及乡镇国土资源所、下属8个二级机构运行经费151.35万元,相比2018减少5万元,减少3.19%,主要是人员退休公务费减少5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本部门机关本级及乡镇国土资源所、下属8个二级机构“三公”经费预算为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82.13万元。2019“三公”经费预算实际工作情况,未做增减调整,与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是保障完成本部门工作任务的同时力争下降。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3万元,拟召开全县自然资源工作会议,人数300人,内容为全县各乡镇自然资源保护工作;培训费3万元,拟开展地灾隐患点网络员业务知识培训,人数260人,内容为地质灾害知识要点。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32.09万元,其中:货物类237.27万元、工程类1168万元、服务类226.82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固定资产1804.25万元,其中:房屋6128平方米,价值792.64万元;公务用车18辆,价值181.46万元;办公设备家具等830.15万元。另外,在建工程6020.13万元。2019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51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4.2万元,项目支出419.1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本部门将按照财政部门的有关要求,加强对总体支出等重点项目实施绩效目标管理,项目完成后,聘请专业机构对资金运行情况实行审计,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 维修费、专用资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反映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5、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类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6、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7、项目支出:反映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表





2019预算公开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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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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