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农村村民建房收费项目明细表(2020年10月)

索引号:tjxgtj/2020-1485022 发布机构:桃江县自然资源局 发文日期:2020-10-18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索引号 tjxgtj/2020-1485022
发布机构 桃江县自然资源局
发文日期 2020-10-18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桃江县农村村民建房收费项目明细表(2020年10月)
收费性质 收费项目 非税代码 收费单位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 1、耕地开垦费 桃江县自然资源局机关 《湖南省耕地开垦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9]38号)、湘发改价费[2019]597号 按照《关于做好保障农村村民建房合理用地工作的通知》(湘自然资发[2020]49号)规定,自2020年10月起,农村村民建房占用耕地办理2020年及以后年度农用地转用手续免收耕地开垦费。
0432080201-二等区域-水田 111元/平方米
0432080202-二等区域-旱土 69元/平方米
二、税收 2、耕地占用税 国家税务总局桃江县税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湖南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决定》、《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湘财税 〔2019〕2号)
6.25元/平方米 按照《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湖南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决定》规定,我县耕地占用税额为25元/平方米;《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规定,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湘财税 〔2019〕2号)规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耕地占用税,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信息来源: 桃江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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