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自然资源局机构职能(2024)
索引号:tjxgtj/2024-1975075 | 发布机构:桃江县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2024-08-19 |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tjxgtj/2024-1975075 |
---|---|
发布机构 | 桃江县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2024-08-19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桃江县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县自资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全面遵循省委、益阳市委、桃江县委的相关工作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本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桃江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桃江县桃花江大道100号
办公时间:冬季8:0 0-12:00 14:30-17:30 (工作日)
夏季8:0 0-12:00 15:00-18:00 (工作日)
负 责 人:肖某
联系电话:0737-8828336
传 真:0737-8828336
电子邮箱:398363713@qq.com
二、机构职能
第一条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印发〈湖南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18〕33号)、《中共益阳市委办公室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益办〔2019〕47号)和《中共桃江县委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桃江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桃发〔2019〕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桃江县自然资源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县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城乡规划管理职责。宣传、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等)及测绘等法律法规,制定相关政策并贯彻实施。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动态监测。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开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统计、共享、汇交管理等。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监督县域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与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组织城市发展战略研究、国土空间规划研究和全域自然资源管控研究。推进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主体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等“多规合一”工作。指导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等各类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工作。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承担全县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组织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利用、土地储备供应、矿产资源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基础测绘等年度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与规划管理及批后管理和监督工作。
(八)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落实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拟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并提出县级重大备选项目。
(九)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