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司法局2021年项目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社区矫正)

索 引 号:tjxsfj/2022-1683443 发布机构:桃江县司法局 发文日期:2022-11-16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桃江县司法局2021年项目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桃江县司法局是主管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为财政预算全额拨款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秘书组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律师工作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社区矫正管理、规范性文件与政府合同管理室、行政复议与应诉室、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室等股室

2.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社区矫正中心主要职能是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教育矫正、社区适应性帮扶,对全县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检查和帮扶。社区矫正中心隶属于县司法局,通过社区矫正工作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促进社区矫正人员顺利融入社会,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管理,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3.项目绩效目标

2021社区矫正经费设立的绩效目标为:通过多平台、多举措的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管理机制,进一步探索高质高效的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管理机制,使社区矫正与部门联动相得益彰,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遵规守纪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社区矫正经费用于调查评估、安置帮教、走访社区矫正对象、网格化管理等项目支出,项目实际支出资金75.73万元

我局设立了社区矫正经费专项,报账时按照有关规定,经局财务联审会签小组审批签字同意后,在局财务室报账开支。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为主线,建立了社区矫正对象不准出境备案机制,对在矫的社区矫正对象基本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门排查清理,逐一落实最新的不准出境报备手续,对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发放《不准出境决定书》,并及时将《法定不准出境人员报备表》送达到出入境管理大队办理不准出境人员的报备手续,同时请出入境管理大队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持证情况进行核查反馈。

严格按照要求每年组织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到指定医院开展病情诊断、妊娠检查,每季度要求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提交指定医院开具的病情复查情况。

认真组织各司法所认真学习湖南智慧一体化平台的操作流程以及入矫解矫程序。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存在较大的缺失和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各司法所引起重视,认真对照自查,抓好贯彻落实。

2.项目管理情况

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邀请赤山监狱谌警官参加社区矫正对象集中点验、训诫讲话,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心理健康和认罪悔罪集中教育,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队列训练等,今年以来对15个司法所开展了监狱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入矫教育活动,通过联合赤山监狱开展社区矫正延伸用警工作。20214月,制定了《桃江县司法局开展减假暂案件全面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减假暂案件排查整治专项工作组,组成了假释案件排查整治专班和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排查整治专班,对桃江县司法局201211 日至20201231日以来办理的147件假释和56件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了排查
    20209月我县建成远程视频亲情会见系统以来,已有76个服刑人员通过视频与亲属完成了会见。并落实《关于常态化开展“情暖高墙•关爱孩子”联合帮扶工作的实施意见》,做好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摸排、走访等工作。评估“为了花朵的微笑”佳祥助学项目,做好跟踪帮扶。指导各地和监所积极联合社会组织,逐步实现特困服刑人员家庭的未成年子女救助全覆盖。今年对有未成年子女的服刑人员家庭其进行了走访排查,对符合条件的15人申请了助学金。

四、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2021我县共受理调查评估257其中建议适用216例,建议慎用31例,建议不适应10例。2021年新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84人,解除社区矫正对象274人,居住地变更转出14人,转入2人。我县在矫人数294人,其中管制2人、缓刑279人、假释8人、暂予监外执行5从犯罪类型来看,危害公共安全95人,破坏经济秩序32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31人,侵犯财产61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74人,贪污受贿1从管理等级来分,基础级29人,普管级262人,严管级3人。信息化定位监管276人,定位率100.00%办理请假外出532例,其中准假外出期间532例,期满销假532例,逾期未归0例。对违反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警告18人次,训诫40人次。因漏罪被刑拘3人,强制隔离戒毒1人,重新犯罪尚在办理中1人,因不服从管理提请公安机关治安处罚1截止至2021年底,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897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对象2598人。

2021年安置帮教在册2152人,今年接收515人,安置帮教率100%,辖区内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率低于3%,未发生安置帮教对象群体性事件或故意犯罪致人死亡的重特大案件,很好地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经过综合评估,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等方面都达到财政绩效管理的要求。

五、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主要是侧重对社区矫正经费的政治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评价。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我们对社区矫正经费项目评价进行了前期准备,对一年来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梳理和讨论。根据领导班子的安排,由社区矫正管理股具体组织实施并进行综合分析,从各乡镇司法所的工作特点、工作重点出发,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责任在之前的基础上更加细化、量化。分析认为:社区矫正经费在使用上符合财政部门的要求,在资金的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纪违规问题,自评结果为优良。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我们将继续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继续深入开展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等培训工作,扎实推进和谐桃江创建工作,为 和谐桃江建设提供良好的后盾保障,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2021社区矫正经费项目,完成了2021年度社区矫正工作,实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明显提高了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水平,在全面推进和谐桃江进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力量不强,与检察院、法院、公安等部门在配合方面的分工合作有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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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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