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索 引 号:tjxsfj/2022-1685477 发布机构:桃江县司法局 发文日期:2022-11-21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桃江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的监督管理,规范支出预算执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根据桃财绩〔20226文件要求,我局对2021年度财政性资金整体使用情况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桃江县司法局2021年实有编制93个(其中政法专项编制78个、事业编制9个、工勤编制1个、自收自支事业编制5个),年末实有在职人员88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79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6人、自收自支人员3人),88人在编在岗。离退休人员36人。

(二)部门主要职能: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二是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法制宣传、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参与指导全县法治建设工作;三是负责指导管理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法律援助、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工作、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四是负责指导管理全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依法指导管理全县人民调解和社区矫正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五是负责指导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人事、干警培训、考录及调进人员的审核工作;六是指导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服装和警用车辆等物资装备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系统内部审计工作;七是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与使用方向:2021年总支出1838.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2.8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72.5%;项目支出505.33万元,是用于保障司法行政机关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主要包括: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行政执法工作,占总支出的27.5%。

(四)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确保各项计划和任务的完成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办公经费保障司法行政机关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主要包括: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行政执法工作。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分析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10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2.04万元,三公经费5.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5.22万元

(二)项目支出

1. 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项目支出总投入505.33万元,全部为财政资金。

2. 项目资金(主要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66.48万元,基层司法业务-人民调解经费50.46万元,普法宣传-依法治县专项经费96.78万元,法律援助-法律援助补贴费用41.07万元,社区矫正经费75.73万元,法制建设-行政执法经费43.81万元其他司法支出-法治建设奖金5万元,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6万元。

3.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在局财务管理办法中支出项目管理规定对专项经费的使用专款专用,我局的专项经费均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使用和管理各项目均认真推进,达到预期目标。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1. 普法宣传工作

2021年以来,普法与依法治理股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全民法治观念持续增强,为“法治桃江”、“平安桃江”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健全完善了以县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为指导中心,乡镇为主导力量,社区(村居)为重要阵地的“三位一体”普法组织网络矩阵,打造了以县城为中心,15个乡镇及经济开发区为重点,辐射247个行政村(社区)的普法宣传格局。2021年,修缮了大栗港镇朱家村法治主题广场,打造了石牛江镇牛剑桥、田庄湾村法治文化阵地,投资10万余元建成龙溪村法治文化公园,目前,已完成对法治文化长廊的全面修缮及内容更新,汤家塅村、株木潭村法治文化阵地也正在如火如荼地建设中。今年10月,法治日报对我县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做了专题报道,群众抬头见法、休闲学法,真正实现了普法宣传横到边、纵到底、范围广、覆盖全的地域格局。

2.社区矫正工作

2021年安置帮教在册2152人,今年接收515人,安置帮教率100%,辖区内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率低于3%,未发生安置帮教对象群体性事件或故意犯罪致人死亡的重特大案件,很好地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建立了社区矫正对象不准出境备案机制,对在矫的社区矫正对象基本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门排查清理,逐一落实最新的不准出境报备手续,对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发放《不准出境决定书》,并及时将《法定不准出境人员报备表》送达到出入境管理大队办理不准出境人员的报备手续,同时请出入境管理大队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持证情况进行核查反馈。在矫正期间内,对社区矫正人员持有的护照、港澳台通行证等证件,予以及时收缴统一保管。2021年已向桃江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提请备案284人,对56人持有的证件收缴统一保管,有效阻止了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私自出国出境,进一步加强了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力度,防止了社区矫正对象非法出境、脱管和漏管现象的发生。

3.人民调解工作

扎实开展“迎建党百年 护和谐稳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我局对认真做好今年庆祝建党100周年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活动,多形式宣传人民调解相关知识和法律常识,运用政府网站、公众号等现代传媒手段,积极宣传优秀事迹和典型案例,发表人民调解相关报道7篇。其中,浮邱山司法所与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以本次专项活动为契机积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开展特护期重点人群、重大风险隐患的排查登记工作。通过扎实的排查稳控工作,全镇社区矫正人员、重点对象均根据风险等级建立了“五包一”等形式的帮教稳控小组,利用走访慰问,加强思想教育和解困帮扶等工作,努力把问题化解在当地。活动期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185次,调处纠纷83起,调解成功率100%。全县各矛盾纠纷执行到位,尚无协议难以执行案件,未造成矛盾激化情况。

3.法律援助工作

法律援助工作坚持应援尽援,截至1231日桃江县法援中心已完成案件任务数270件,完成率100%,其中民事140件、行政2件、刑事121件、法律帮助5件;涉及受援人268人次;已办结案件199件,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咨询600余件,支出办案经费30.83万元。推行“三优先”,即对涉及疫情防控、复工复产职工、农民工返岗、欠薪等事项,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加强与部门联合。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强化办案质量监管。严格按照《2021年全县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案件质量评估操作说明》,加强日常评估与检查,认真开展案件回访、听庭工作。按照法援惠民生的总体要求,全面打造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形成了1个中心、15个工作站、244个工作点、2440个志愿点的公共法律服务大格局。建立了桃江县村级法律顾问工作服务群,实现掌上法律服务,截至目前,全县在册村(社区)法律顾问37人、法律明白人259名,顾问服务微信群覆盖所有村(社区)配备专职法律服务工作人员(法律顾问),定期驻点,法律顾问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县域内全覆盖,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法律服务。设置0737-8821907法律服务热线,24小时提供咨询服务,每日安排值班律师或工作人员配合热线的接听和咨询工作。

4.法治建设-行政执法工作

抓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6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系列宣传,通过“村村通”广播、电视、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加大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宣传力度。2021年,共收行政复议案件10件,已办结10件,其中不予受理1件,驳回1件,撤销1件,维持7件,均无向法院起诉的情形。参与行政应诉案件4件,其中1件维持,1件败诉,2件未判决。规范性文件与政府合同管理室通过审查相关文件、合同,参加相关专题协调会等形式,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为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把好法律关。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重大事项、重大项目重大事项审查规范性文件16件(其中已印发公布10件,全部按要求向人大、市局进行备案)、非规范性文件92件、政府合同20件,完成领导批示件交办件5件。

(二)项目使用和管理情况:在经费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专款专用,保证了各类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1部门支出保障我局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了各项计划和任务的完成,各项工作取得不错的成绩,桃江县司法局荣获2016--2020年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我县有2个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0个村(社区)被评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乡镇被评为“全市民主法治示范乡镇”,典型示范推动全县形成了一股争优创先的热潮。“小舞台汇聚大能量 花鼓奏响法治乐章——桃江县司法局深入开展农村法治宣传的探索与实践”案例获评湖南省“七五”普法十佳精准普法创新案例。  

(一)经济性方面

2021年全年按照部门预算进行成本控制,单位的日常性工作开支严格按预算执行,专项支出按下达的计划实施,充分保障了各项工作所需经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迈出了新步伐,基层基础工作有了新发展,矫正安帮工作取得了新成绩,法律服务工作得到了新优化,司法行政队伍形象有了新提升。

(二)效率性方面

   2021年,我局上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部署安排,攥指成拳、合力攻坚,主动履职、积极作为,深入开展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有效性方面

部门支出的有效性主要体现在我局各项工作成效上,社区矫正经费的运用,为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有效防止矫正人员脱管,有效预防监控对象重新违法犯罪,维护了我县社会稳定;人民调解经费的运用,提升了调解案件质量,提高了办案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有力维护了全县社会大局的稳定和谐法律援助经费的运用,调动了法律援助人员办案的积极性,增加了法律援助办案的数量,保证了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推动了法律援助工作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进一步保障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普法经费的足额预算,为普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合理有效使用法治建设经费,提高我县法治建设工作的水平,在全面推进法治桃江进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可持续性方面

确定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发展长远目标,提倡勤俭节约,精打细算,量入为出,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较好地保证了司法行政事业的可持续性发展。

五、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我局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增强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科学合理编制年度预算,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切实发挥财政资金资源配置作用,切实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我局及时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2.开展自评:按照要求展开自评工作,检查2021年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相关资料

3.出具报告:对收集资料进行定量定性分析,形成评价结论,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

(二)财务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细化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进行预算编制。

(二)加强财务工作管理。不断创新管理手段,完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同时,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财经纪律和财经制度的学习,特别是财务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以便更好地管理和使用好预算资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责任编辑:县司法局
审核: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