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工伤保险参保业务一次性告知书
索引号:tjxrsj/2022-1694119 | 发布机构: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2022-12-09 |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tjxrsj/2022-1694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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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2-12-09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对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为职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职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职工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涉尘涉毒企业在录用职工前需进行上岗体检,在岗职工需每年进行一次在岗体检,离职要进行离岗体检。
办理参保登记和人员异动的途径公示如下:1、注册人社系统单位网厅网上办理。2、前往桃江县政务中心工伤保险1号窗口交资料申请办理,新增人员需新增员工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桃江县工伤保险增加人员花名册,减少人员需单位解聘合同、桃江县工伤保险减少人员花名册。
工伤参保电话:0737-8200831
工伤医疗电话:0737-8200832
工伤报案电话:0737-8200190
附件:1.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用户告知承诺书.docx
2.湖南省人社厅金保二期工程项目_个人网厅_操作手册.docx
3.桃江县工伤保险参保职工职业病体检预约证明(空表).doc
4.桃江县涉尘涉毒企业非职业病危害从业人员参保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