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暖社保 ▪ 每周一课】用人单位欠缴社保费,可以要求补缴吗?如不愿补缴,怎么办?

索 引 号:tjxrsj/2023-1870126 发布机构: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2023-12-05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温暖社保 ▪ 每周一课】用人单位欠缴社保费,可以要求补缴吗?如不愿补缴,怎么办?

  《社会保险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责任编辑:县人社局
审核:郭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