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桃江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部门整体 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索引号:tjxczj/2021-1507612 发布机构:桃江县财政局 发文日期:2021-12-28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索引号 tjxczj/2021-1507612
发布机构 桃江县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1-12-28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为了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县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桃政发〔2013〕25号)和《桃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财政绩效评价的通知》(桃财绩〔2021〕95号)等文件精神,受桃江县财政局委托,我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21年7月8日至8月8日对桃江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住保中心)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县住保中心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法制股、项目建设股等9个股室。机关现有工作人员39人,其中全额拨款编制14人。下设4个分中心、税征办、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等6个二级机构。二级机构现有工作人员71人,其中全额编制人员9人,自收自支编制人员62人。全中心退休人员80人。

 

(二)主要职能。该局主要负责拟定全县保障性住房、城市棚户区(含城中村)改造及旧城改造等中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储备、分配和维护维修等后续运营管理;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审核登记、动态管理和住房租赁补贴对象的审核与补贴发放;公共租赁住房信息平台建设、信息发布,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对象档案建立、管理和查阅;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收取、存储、使用等;国有直管公房的管理、经营、租赁、维护改造;城市棚户区(含城中村)改造和旧城改造;政府投资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组织实施;城镇房屋租赁管理事务工作等。

(三)人员配备与其他相关情况。该中心编制人数113人(全额拨款编制23人,自收自支编制90人),实际人数190人,其中在职110人,退休80人。无公务用车。

(四)2020年承担的重点工作任务。主要围绕棚户区改造、租赁住房补贴发放、规范公租房运营与后续管理等开展工作。

二、资金使用情况

该中心2020年年初预算收入769.76万元,当年收入总额3543.98万元;支出预算769.76万元,当年支出总额2596.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0.84万元,项目支出1285.82万元)。具体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基本支出1310.84万元,具体资金使用情况见下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决算支出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20%,较上年减少4万元,下降80%。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

1、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表    (单位:万元)

预算项目

年初预算

决算金额

增减额

增减率100%

1

2

3=2-1

4=3/1

工资福利支出

548.69

1123.14

574.45

104.69%

商品和服务支出

172.20

187.70

15.50

9%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8.87

0

-8.87

-100%

合 计

729.76

1310.84

581.08

79.63%

2、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表   (单位:万元)

费用项目

年初预算

决算金额

增减额

增减率100%

公务接待费

1

1

0

0

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

4

0

-4

-100%

因公出国费用

0

0

0

0

合  计

5

1

-4

-80%

3、“三公”经费与上年对比情况           (单位:万元)

费用项目

2019年决算数

2020年决算数

增减额

增减率

公务接待费

1

1

0

0

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

4

0

-4

-100%

因公出国费用

0

0

0

0

合  计

5

1

-4

-80%

(二)项目支出

1、2020年项目支出1285.82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388.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7.68万元(棚户区改造支出753.88万元,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支出137.80万元,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6万元)。

1、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表    (单位:万元)

预算项目

年初预算

决算金额

增减额

增减率100%

1

2

3=2-1

4=3/1

商品和服务支出

19

388.14

369.14

1942%

资本性支出

21

897.68

876.68

4174%

合 计

40

1285.82

1245.82

3114%

2、住房保障支出情况。

2020年,上级拨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公租房保障和棚户区改造资金1839万元,其中中央及省级棚改资金1244万元,(中央资金1085万元,省级资金159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595万元(市级资金595万元)。至2020年12月末,实际支出891.68万元,为筹集资金的48.48%。

(1)居士巷棚户区改造项目。2020年,目标任务是对居士巷片区54栋旧房519户进行改造,项目估算总投资1488.88万元。至2020年12月底,完成了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财政预算评审及公开招投标等前期工作,确定了施工单位,完成了项目区内房屋征拆和腾空倒地、土地平整、电力管线迁移等工作,已开工建设,共计支出653.88万元。

(2)莲荷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目标任务是新建100户。该项目采取与开发商合作建设安置房的模式,在开发小区地块内进行配建。目前安置房已开工建设。支付城建开发有限公司100万元。

(3)住房租赁补贴发放。目标任务是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000户。实际已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182户,发放补贴金额137.80万元。

三、内部管理情况

(一)完善制度,阳光运行

1、2020年桃江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采购制度》、《项目建设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的内控制度。2019年,桃江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桃安居领字〔2019〕4号),2020年,桃江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与管理。

2、预决算全面公开。该中心2020年度预决算已按要求公开,其数据与预决算批复金额一致。

3、同步开展绩效管理。根据县财政局的要求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绩效自评。

(二)规范管理,严控经费支出

该中心无公务用车,无公务出国(境)支出。加强了公务接待费管理。机关公务接待实行报告制和公函制,根据派出公函等由股室长填写《公务接待审批表》,经内部审核程序后,方可接待。并严格控制用餐标准和报账手续。全年仅支出接待费1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绩效评价组织与绩效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组织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通过对该中心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全面了解分析桃江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部门预算执行及公开、“三公”经费管理、相关政策制度执行、资产管理及部门工作绩效等情况,督促该中心进一步围绕绩效目标开展工作,加强财务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2、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和县财政局桃财绩〔2021〕14号文件要求,我公司按照下列步骤开展评价。

一是前期准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现场评价方案,确定了实施时间。

二是现场评价。(1)核实数据。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将2019年度和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比较分析;(2)查阅资料。查阅2020年度预算安排、非税收入、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3)实地查看。现场查看项目建设、实物资产等;(4)开展问卷调查。对该中心履行职责情况的公众满意度等进行调查;(5)归纳汇总。根据该中心提供的财务核算、项目建设及自评报告等资料,结合现场评价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形成评价结论,撰写评价报告。

(二)绩效评价结论。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检查情况,该中心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总分值100分,实得84.1分,被评为“良”等级(评分标准详见附表二)。

五、主要绩效情况

2020年该中心总体运行平稳,较好地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稳步推进,群众满意度较高。

该中心采取多项有效措施,积极推动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和各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效缓解了该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解决了严重影响广大居民基本生活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基础设施老化和功能缺失问题,恢复小区居住基本功能。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拉动投资和消费,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和谐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从调查问卷的情况来看,群众满意度较高。

(二)公租房运营管理进一步规范。该中心共计受理、审核并公示符合分配条件的保障对象495户,已分配入住445户。建立健全了公租房管理相关制度,完成了七星桥公租房小区提质改造,完善了部分公共设施设备,进一步优化公租房小区居住环境。对现有保障对象进行了年度资格审查,对已不符合租住条件的6户进行了清退。

(三)中心工作目标任务基本完成。该中心全年立项争资任务1000万元,实际完成1780万元;协征“三私房”税收完成任务619万元;公租房租金收入419万元。

(四)各项基础工作扎实推进。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年无一起安全事故发生,被评为“县安全生产工作一类单位”。新闻信息上稿21篇。处理各类热线、信访30件,办结率100%。完成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任务,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完成了脱贫攻坚、双创、党建等各项工作任务。

六、存在的问题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不完整

该中心年初部门预算申报的整体绩效目标,未根据部门职责职能设置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内容,设置绩效目标未与部门长期规划目标、年度工作目标相一致。

(二)居士巷棚户区改造项目部分建设程序不合规

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之前完成项目预算评审,不符合程序要求。该项目2020年10月16日完成财政预算评审,审定价格1488.88万元。2020年11月3日,桃江县国家发展改革委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作出批复,同意项目估算总投资1488.88万元。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批复应早于财政投资评审。

七、建议

(一)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桃江县住保中心应根据部门职责职能合理设置绩效目标,目标应明确、具体,与部门长期规划目标、年度工作目标相一致,尽量细化、量化,进一步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二)加强建设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程序,加快征拆力度,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有序推进。

 

附件1: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附件2:桃江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

分表

 

 

 

湖南源成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湖南       长沙            2021年8月6日

 

 

 

 

 

附件1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填报日期:2021年8月3日                金额单位: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收入合计:

上年结余结转:

年初预算:769.76       

其中:1、基本支出:729.76

2、项目支出:40

预算追加:2774.22     

其中:1、基本支出:581.08

2、项目支出:2193.14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项目:1824.00

城乡社区支出 项目:369.14

 

 

 

实际支出合计:

1、基本支出:1310.84

 

 

其中:三公经费支出:1.00

1、工资福利支出:1123.14

2、商品和服务支出:187.70

3、对个人和家庭支出:

4、资本性支出:

5、其他支出:

2、项目支出:2233.14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项目:1845.00

城乡社区支出 项目:388.14

 

 

 

结余结转合计:

1、基本支出结转:

2、项目支出结转:

 


附件2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表

被评价单位名称:  桃江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说明

分值

绩效

评分

 

 

 

 

 

 

 

 

投入

 

设定

目标

(10分)

绩效目标

合理性

(5分)

 

部门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是否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

1、是否设立年度绩效目标,目标是否明确;

2

1

2、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1

0.5

3、是否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

1

0.5

4、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

1

0.5

绩效指标

明确性

(5分)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

1、指标设置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

2

1

2、指标值的设置是否符合逻辑,是否符合行业标准和相关要求;

1

0.5

3、是否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1

0.5

4、是否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1

0.5

预算

配置

(10分)

在职人员

控制率

(3分)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以实际享受部门工会待遇的人数为准)与编制数的比率,反映部门人员成本控制程度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大于1的视情况扣分。

3

3

“三公经费”变动率

(3分)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反映部门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大于0的计0分,等于小于0的计3分。

3

3

重点支出

安排率

(4分)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反映部门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重点支出安排率=(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总额/项目总支出总额)×100%。80%及以上计满分,60%及以上计3分,40%及以上计2分,40%以下的计1分。

4

1

 

 

 

 

 

 

 

 

过程

 

预算

执行

(15分)

 

预  算

完成率

(2分)

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反映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按比例计分。

2

1.6

预  算

调整率

(4分)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因落实国家政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县委县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与预算数的比率,反映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预算调整率=(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预算数)×100%。无调整的计满分,有调整的视情扣分。

4

3.8

支  付

进度率

(2分)

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反映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支付进度同步的计满分,不同步的视情扣分。

2

2

结  转

结余率

(1分)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率。

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结转结余率过大的视情扣分。

1

0.5

公用经费

控制率

(2分)

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反映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控制较好的计满分,控制不好的视情扣分。

2

1.8

三公经费

控制率

(2分)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反映部门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控制较好的计满分,控制不好的视情扣分。

2

2

政府采购

执行率

(1分)

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执行较好的计满分,执行不好的视情扣分。

1

1

投资评审

执行率

(1分)

部门本年度实际进行投资评审的项目金额与应进行投资评审的项目金额的比率。

投资评审执行率=实际进行投资评审的项目金额/应执行投资评审的项目金额×100%;按执行比率计分。

1

1

 

 

 

 

 

 

 

过程

 

预算

管理

(18分)

制度管理

(6分)

部门为加强目标管理、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反映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1、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具有或制定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内部控制制度、项目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

2

1.5

2、相关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1

0.5

3、相关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1

0.8

4、制度执行机构是否健全;

1

1

5、是否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机制运行是否有效。

1

1

资金管理

(6分)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反映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1、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2

2

2、资金使用是否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

1

1

3、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论证;

1

1

4、资金拨付是否程序规范、手续齐备;

1

1

5、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1

0.5

绩效管理

(4分)

部门在预算管理过程中贯彻绩效理念采取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为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的努力程度。

1、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绩效管理制度;

1

1

2、是否有绩效管理的职能部门和人员;

1

1

3、绩效管理制度是否有效落实;

1

0.5

4、是否按要求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1

0.5

信息公开

(2分)

基础信息是否完善,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信息。

1、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1

0.5

2、是否按规定内容、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

1

1

 

 

 

 

 

 

过程

 

资产

管理

(7分)

制度健全性

(2分)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是否有健全完整的管理制度,反映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1. 是否已制定或具有合法、合规、完整的资产管理制度;

1

0.5

2. 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1

0.5

资产管理

安全性

(4分)

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1、资产账务管理是否合法合规,保存是否完整,是否账实相符;

1

3

2、资产是否及时登记入资产管理系统,资产管理统与账务系统是否按时对账,两账相符;

1

3、资产配置是否合理,是否得到有效利用;

1

4、资产处置是否规范,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1

固定资产

利用率

(1分)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反映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利用较好的计满分,利用不好的视情扣分。

1

0.8

 

 

 

 

产出

 

职责

履行

(20分)

实际完成率(5分)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

实际完成率=(年度或规划期内实际完成工作任务数/计划工作数)×100%。按比例计分。

5

5

完成及时率(5分)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按比例计分。

5

5

质量达标率

(5分)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按比例计分。

5

5

重点工作

办结率

(5分)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计划数的比率。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按比例计分。重点工作是指党委、政府、人大、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

5

5

 

 

 

效果

 

履职

效益

(20分)

经济效益

(5分)

棚户区改造面积、户数及计划完成情况;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情况,公租房套数

此三项指标可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地进行设置,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进行评价评分。

5

5

社会效益 (5分)

棚户区改造分配入住率,公租房分配入住率,已保家庭户数占应保家庭户数的比率

5

5

生态效益

(5分)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5

4

服务对象满意度(5分)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部门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等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部门完成工作或提供的服务是否满意。

5

4.8

总  分

100

84.1

评价单位(盖章):                         评价单位负责人(签章):                           填报日期:2021年8月6日

信息来源:桃江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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