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环卫清扫保洁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索引号:tjxczj/2021-1507617 发布机构:桃江县财政局 发文日期:2021-12-28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索引号 tjxczj/2021-1507617
发布机构 桃江县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1-12-28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为了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桃江县财政局关于展开2021年财政绩效评价的通知》桃财绩﹝2021﹞95号、《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县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桃政发〔2013〕25号)以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受桃江县财政局委托,我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21年7月1日-8月6日对环卫清扫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桃江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系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30922447018821F,法人代表:谭赛强,开办资金1401万元,经费来源:财政全额拨款,住所:桃江县芙蓉西路南侧原月飞学校。业务范围:负责城市街道清扫、保洁、垃圾容器清洗、牛皮癣治理、清运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垃圾中转站、厕所、垃圾房、果皮箱等垃圾容器及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等环卫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及实施,依法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清扫保洁费;参与城市建设和改造中涉及市容环境卫生的规划审定、施工协调、竣工验收;负责对清扫保洁、牛皮癣清理公司的考核监管。

桃江县桃花江环境卫生管理所成立于1956年,前身为肥料管理所,当时隶属桃花江镇政府。1997年归口县建设局管理,更名为桃江县桃花江环境卫生管理处,核定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010年8月更名为桃江县桃花江环境卫生管理所。2012年11月归口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核定编制为90人。2014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更名为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5年1月,县市政公司并入桃江县桃花江环境卫生管理所。2019年11月更名为桃江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城市市容维护,生活垃圾清扫、清运、垃圾填埋处理,按规定收取规费,为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提供保障。

2、项目情况

根据2016年第15次桃江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本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对关于县城环卫清洁第二轮市场化承包相关工作进行了研究,原则同意《第二轮环卫清扫保洁实施方案》,将城区清扫保洁市场化道路划分为三个标段,即老城区以资江路为界,东区为第一标段、西区为第二标段、超出桃益线及桃花江大道加上牛潭河经开区为第三标段。第二轮清扫保洁项目于2017年4月6日采用公开招投标的形式,确定中标企业或单位。2017年5月1日开始实施,合同期限四年。

(二)项目绩效目标设立和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绩效目标设立:根据2016年第15次桃江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桃江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桃执〔2017〕39、40号文件、桃执〔2016〕56号文件批复了桃江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环卫清扫保洁项目有关情况的请示,明确了清扫区域、清扫面积、清扫服务标准、环卫人员待遇等相关内容。

2.项目绩效目标实施情况:清扫保洁服务范围东至桃益线与益阳交界处,南至南环线边线、西至桃花江大道与桃马线交汇处,北至牛潭河经开区。清扫保洁覆盖总面积2644900㎡,另新增资江南路安置小区、打石湾小区、东区安置小区、金盆北路清扫保洁面积31315㎡,体育馆前坪2226㎡ ,城区道路隔离护栏4956m。经桃江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三级考核要求均按清扫保洁的服务质量标准完成。

(三)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预算、到位、使用、管理情况

桃江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18-2020年环卫清扫项目资金共计45887900元,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4752500元、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5567700元、2020年收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5567700元。2018年-2020年支出共计44317479.40元,结余1570420.60元。

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支出明细

2018年支出金额(元)

2019年支出金额(元)

2020年支出金额(元)

合计(元)

有无合同

有无发票

备注

万民洁

清扫

保洁

2245500.00

2442462.00

2440832.00

7128794.00

 

新增

护栏

 

1222740.00

815160.00

2037900.00

 

其他

1000.00

 

60540.00

61540.00

 

奖励及临时性任务支出

合计

2246500.00

3665202.

3316532.00

9228234..00

 

 

 

龙吉顺

清扫

保洁

5381574.70

5887141.70

6103269.40

17371985.80

 

其他

1000.00

268125.00

50287.60

319412.60

 

奖励及临时性任务支出

其他支出

 

518083.00

 

518083.00

 

 

借用资金

合计

5382574.70

6673349.70

6153557.00

18209481.40

 

 

 

仁仁洁

清扫

保洁

5064233.00

5532576.00

5952009.00

16548818.00

 

其他

1000.00

238244.00

91702.00

330946.00

 

奖励及临时性任务支出

合计

5065233.00

5770820.00

6043711.00

16879764.00

 

 

 

总计

12694307.70

16109371.70

15513800.00

44317479.40

 

 

 

资金管理情况:为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桃江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专门制定了《项目资金管理方案》、《项目资金使用规定》,所有项目资金都严格按照《项目资金使用规定》和《财务管理制度》使用,在实施项目过程中按时结算环卫清扫保洁月承包款,使项目资金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

2.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根据环卫清扫保洁工作特点,将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运行经费纳入财务会审。每月根据三级考核(局考核小组、所班子考核小组、考核督查小组)对清扫保洁质量进行评分,形成督查通报,按实际情况进行财务会审,再由财务人员按月结算环卫清扫保洁月承包款,由分管领导把关,单位一把手审批。

3.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与财务管理制度,专人负责监督项目的实施过程,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全面了解、分析清扫保洁项目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实施成效等情况,督促相关单位进一步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切实优化财政资金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为后续同类项目预算安排提供决策依据,提升清扫保洁市场化管理水平。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按照绩效评价工作的相关要求(详见《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湘财绩〔2013〕28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等文件),我所按下列步骤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

1.前期准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现场评价方案,设计了相关表格,联系了相关部门和单位,确定了实施时间。

2.实施情况。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步骤:⑴召开座谈会。组织项目实施单位、项目主管人员召开座谈会,听取项目有关情况介绍。⑵收集核查资料。收集项目相关政策文件、申报文件、制度及实施程序等资料;核查相关制度是否完善,项目立项、评审等程序是否符合要求,项目支出是否符合规定,资金拨付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等情况。⑶现场查看。对桃江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清扫保洁项目道路保洁情况进行了抽验。⑷走访调查。对各项目和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5)根据桃江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报送的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结合相关资料及现场情况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一)经济性

整体提高了县城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质量,加强了对市场清扫保洁公司的监督,将清扫保洁公司工作成效与经济利益进行直接挂钩,引入评比奖罚机制来充分调动保洁公司的工作积极性,实现县城道路保洁工作的有序推进,确保人居环境进一步提高。

(二)效率性

环卫清扫项目市场化以来,桃江县城区范围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的清扫保洁质量得到了提升,美化了县城区环境,提升了城市品位,为桃江县创卫工作夯实了基础。

(三)效益性

环卫清扫项目全面提升了县城环境卫生质量,进一步为县城广大居民营造了一个干净、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群众满意度较高。

(四)可持续影响

环卫清扫项目市场运行良好,为后续道路清扫保洁费用预算奠定了基础。

四、主要经验和做法

1.环卫清扫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2013年《湖南省环境卫生工作费用定额标准》道路清扫保洁等级,全部道路按二级道路清扫保洁标准执行;

2.建立了市场化清扫保洁公司工作考核方案,专门成立了考核小组,并按照《桃江县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检查办法及考核扣分标准》对承包的清扫保洁公司进行相关督察考核综合评定。

五、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第二轮环卫清扫保洁项目常务会议明确规定合同期限为4年、签署承包合同从2017年5月起至2021年4月止,但该项目结束后一直未出具结算报告。

2.该项目为延续项目,因第一轮项目结束后未及时做结算,便开始了第二轮的保洁清扫项目,更因预算在期初,资金使用在后,导致资金一直滚动使用,还有临时调用的情况。

3.该项目资金按合同进度分期支付,保洁公司开据发票—生活服务-清扫保洁服务承包费予以报账,服务承包费未列明细,未对保洁公司所开展清扫保洁项目予以监督和核实。

4.目前县城环卫工作仍然落后,存在管理滞后、执法不严、布局不合理问题。

(二)建议

1.健全资金分配、使用制度。项目单位应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分配标准、项目申报程序、资金评审制度等,建立科学、合理的资金分配机制。

2.加强财务核算。应加强财务管理,全面、准确、及时反映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加强监督力度,落实考评奖惩。实施有计划、有步骤、有落实的督察办法,坚持做到日日有督察、月月有考评。在具体工作中,对每次发现的问题,详细记录、及时反馈与整改,提高监管水平。

4.应以提高环境卫生及服务质量为抓手,以“清洁城市、美化城市、造福人民”为根本宗旨,加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和管理,在城乡环境整治工作中,使县城面貌不断得到改善。

六、评价结论(评分、评级)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共计100分,根据工作小组对桃江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的环卫清扫项目各项指标综合评分为81.5分,评定等级为“良”。

 

附件1: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附件2: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表

 

 

 

湖南源成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湖南       长沙                   2021年8月6日

 

 

 

 

附件1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填报日期: 2021年8月6日                  金额单位: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项目名称:环卫清扫项目

项目实施时间:2018年-2020年

项目主管部门

桃江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项目实施单位

桃江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项目投资总额:4588.79万元

 

资金来源

其中:上年结转结余:

上级拨款:

县级财政资金拨款:4588.79万元

项目经营收入:

其他自筹:

项目资金投入使用情况(按经济分类科目)

清扫保洁项目—商品和服务支出—劳务费4588.79万元

 

 

项目完成情况(完成项目数量指标)

 

清扫保洁覆盖总面积2644900㎡

资江南路安置小区、打石湾小区、东区安置小区、金盆北路清扫保洁面积31315㎡

体育馆前坪2226㎡

城区道路隔离护栏4956m

注:1、项目资金投入使用情况,按经济科目分类,单位万元;

3、完成项目数量指标是指完成项目的具体指标,单位为米、公里、平方米、亩、立方、件、个、头、次、人等等;如村级道路硬化5公里。

 

 


 

附件2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表

 

项目主管部门:桃江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项目实施单位:桃江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环卫清扫项目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说明

分值

绩效评分

投入

(20分)

项目

立项

(15分)

 

立  项

规范性

(3分)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1、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1

1

2、所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1

1

3、项目事前是否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

1

1

绩  效

目  标

合理性

(6分)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绩效目标管理要求,是否符合客观实际。

1、是否按绩效管理要求申报项目绩效目标;

1

1

2、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

1

1

3、是否与项目单位或委托单位职责密切相关;

1

1

4、项目是否为促进事业发展所必需;

1

1

5、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2

1

绩  效

指  标

明确性

(6分)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1、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2

1

2、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1

0.5

3、指标值的设置是否符合政策要求和行业规定;

1

0.5

4、是否与项目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1

1

5、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1

1

投入

(20分)

资金

落实

(5分)

资  金

到位率

(3分)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反映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资金到位率=(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到具体项目的资金)×100%,全额到位或部分不到位但不影响项目进度的计满分,部分不到位并影响项目进度的按比例计分。

3

3

到  位

及时率

(2分)

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反映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到位及时或部分到位不及时但不影响项目进度的计满分,部分到位不及时并影响项目进度的按比例计分。

2

2

过程

(30分)

项目

管理

(15分)

制  度

健全性

(2分)

项目单位的项目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1、 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制度;

1

1

2、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1

1

制度执行有效性

(8分)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项目管理规定,有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1、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项目管理规定;

1

1

2、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

1

1

3、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3

1

4、项目实施的机构人员、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3

2

项  目

质  量

(5分)

项目单位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

1. 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

1

1

2. 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

2

1

3项目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2

1

财务

管理

(15分)

财  务

制  度

(2分)

财务制度是否健全。反映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1、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1

1

2、制度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1

1

过程

(30分)

资金

管理

(10分)

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1、是否按规定进行了财政投资评审;

1

1

2、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1

0.5

3、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1

0.5

4、资金的支付是否符合支付管理的流程和要求;

1

1

5、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认证;

2

1

6、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2

2

7、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

2

财务

监控

(3分)

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

1、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相关岗位设置是否符合内控要求;

1

1

2、是否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或手段。

1

1

3、成本是否得到有效的控制,是否发生不必要的支出。

1

1

产出

(20分)

项目

产出

(20分)

计划

完成率

(6分)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反映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计划完成率=(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计划产出数量)×100%。按比例计分。

6

5

完成

及时率

(4分)

项目实际提前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率,反映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完成及时率=[(计划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100%。及时完成的或未及时完成但不影响项目总进度的计满分,影响总进度的按比例计分。

4

3

产出

(20分)

项目

产出

(20分)

质量

达标率

(6分)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反映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质量达标率=(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达到既定质量标准的产品或服务数量/实际产出数)×100%。按比例计分。

6

5.5

成本

节约率

(4分)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反映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

成本节约率=[(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计划成本]×100%。降低成本的计满分,超过成本的根据实际情况扣1—4分

4

3

效果

(30分)

项目

效益

(30分)

经济

效益

(5分)

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此四项指标可根据项目实际并结合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予以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进行评价评分。

5

4

社会

效益

(6分)

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6

5

生态

效益

(5分)

项目实施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5

5

可持续

影响

(6分)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情况。

6

5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意度

(8分)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该项目实施而受到影响的部门、群体或个人对项目的实施过程、结果是否满意。95%以上计满分,85%以上计6分,70%以上计5分,60%以上计4分,60%以下不计分。

8

6

总   分

100

81.5

评价单位(盖章):                        评价单位负责人(签字):                填报日期:2021年8月6日

信息来源:桃江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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