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桃江县财政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索 引 号:tjxczj/2024-1894012 发布机构:桃江县财政局 发文日期:2024-01-30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2024年度桃江县财政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县财 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导全县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 势,参与拟订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 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县与乡(镇)、 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参与政府 投融资等方成的谈判并签订有关协议、协定。 

  3、承担县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职责。加强预算管理,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负责编制中期财政规划;负责编制 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负责编制年度县本级预决算草 案并组织执行。汇编全县财政收支预算、决算;受县人民政府 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县本级预算草案及其预算 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总决算和预算调整草案。 组织制定县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 位)的年度预决算;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 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拟订彩票管理制度, 管理彩票市场,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和管理彩票公益金,管理其 他彩票。 

  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 监督和经办县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 反馈政策执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按规定承担省财政厅下达 的地方关税管理调研的有关工作。 

  7、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 反馈政策执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按规定承担省财政厅下达 的地方关税管理调研的有关工作。 

  8、负责拟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县本级国有资 产、财政股权投资管理工作,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 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非贸易外汇管理。 

  9、负责办理和监督县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 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 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 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10、汇总和编制全县及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 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11、贯彻执行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负责政府性 债务管理的日常工作,防范财政风险。编制县本级权责发生制 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报告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研究 和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政策、措施;编制地方政府性债 务预算(计划),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推广 PPP 模式,完善政府投融资体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政府公共产品 和服务项目建设,完善财政投入及管理方式,提高政府投资的 效率;负责编制政府债务预算(计划)。负责统一管理县政府 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 织贷(赠)款。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 

  12、负责预算绩效管理;承担财政投资的评审工作;推进 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 

  13、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 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实施会计行政法规、规章, 配合省财政厅和市财政局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4、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 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建议。 

  15、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桃江县财政局内设机构包括:内设股室15个:办公室、政府采购股、PPP办、农担办、教科文、行政政法股、农业股、预算股、国库股、经济建设股、社会 保障股、党建办、财政监督股、工会、会计管理股;(含3个副科级单位)分别为:县财政事务中心、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县财政投资融资管理中心 2个股级事业单位。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92人,实有人数101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桃江县财政局预算公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仅含桃江县财政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234.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34.26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06.0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经费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234.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9.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5.62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06.0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经费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234.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9.08万元,占84.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56万元,占9.69%;卫生健康支出75.62万元,占6.13%。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194.2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4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行政运行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事业,国务业务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90.1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86.84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49.06%,主要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运行、因公出国等三公相关预算2024年与2023年未发生变化。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4年度无会议费预算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4年度无培训费预算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9.2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234.26万元,基本支出1,194.26万元,单位项目支出4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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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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