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桃江育才奖学基金会奖学金、助学金发放实施细则

索引号:tjxjyj/2022-1563077 发布机构:桃江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2022-04-22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索引号 tjxjyj/2022-1563077
发布机构 桃江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2-04-22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根据《益阳市桃江育才奖学基金会章程》和《慈善法》,经理事会研究,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奖学金发放对象

1.每年新增奖励桃江籍德才兼备的优秀大学生10名,其中理科6名,历史3名,艺体科1名。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录取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优先。

2.桃江籍考生在县外参加考试的,录取清华大学、北京大学者凭学校政治思想表现优秀鉴定材料优先列入受奖名单。在县外参加考试的其他考生原则上不列入受奖范围。

3.艺体类考生按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折算综合成绩。具体计算办法为:艺考成绩以省联考成绩为依据,按100分制折算,再乘以70%;文化成绩以高考成绩为依据按100分制折算,再乘以30%。前3名拟定为面试对象,由理事会秘书处组织面试后,确定其中一人列入受奖名单。

4.根据相关规定,当年考入军校(有军籍)的学生不能接受社会团体的奖励;已接受奖励的育才学子,如果转入军校(有军籍)继续深造的,同时终止奖励。

5.往届在读育才学子继续给予奖励。

二、助学金发放对象

1.每年资助桃江籍且在桃江公办学校就读考取本科以上大学的贫困大学新生10名。

2.具有下列情况者优先考虑:

①建档立卡贫困户;②家庭由于特殊原因遭受重大变故的;③本人或家庭成员患有严重疾病的;④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特别困难的。

3.操作办法

高考结束后,根据个人申请,由学校推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接受基金会秘书处和教育局资助中心组织的家访调查。具体推荐名额如下:桃江一中5人,桃江二中2人,桃江四中3人,桃江六中2人,桃江七中2人,县职业中专2人,共计16人。通过家访调查后,在16人中拟定10人列入接受资助的名单。

三、奖学金、助学金发放标准

1.凡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均确定为育才学子。自考入大学本科就读,直至读完硕士、博士学位,在规定学制内每人每年奖励15000元。

2.获得助学金的学生,当年一次性发放助学金10000

3.凡育才学子在大学期间担任党团组织负责人和学生会干部的、参加重大竞赛取得优异成绩的、参加抢险抗灾等活动有突出贡献的,将分别给予适当的专项奖励,其标准由基金会研究确定。

四、奖学金、助学金申请审批程序

1.根据个人申请和学校推荐,由育才奖学基金会秘书处会同县教育局、县经促会集体研究,拟定接受奖励和接受资助的学生名单,然后将名单上报理事会,理事会最后确定受奖和受助的学生。

2.凡符合奖励条件的育才学子(包括在县外参考录取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的考生),必须在当年81日之前将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复印件、二张照片县教育局资助中心审核,并递交本人申请书,填写申请表。逾期未交相关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受奖资格。

3.本科毕业后继续攻读硕士、硕士毕业后继续攻读博士的,请于当年81日前带录取通知书或相关材料到育才奖学基金会办公室办理申请手续。否则奖励自动终止。

4. 专项奖励申报,凡符合专项奖励条件的学生,请于每年81日前,将学校任命文件、聘书或者其他能证明担任学生干部的材料复印件和其他获奖证书复印件交育才奖学基金会办公室审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育才学子的跟踪管理和服务

本基金会对育才学子实行跟踪考察和管理。了解育才学子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并指导其走正确的成才之路。每学年结束后,各位育才学子必须填写《在校情况登记表》,于81日前将电子版提交育才奖学基金会办公室,如实汇报在校操行表现和学习情况。

六、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行,解释权属益阳市桃江育才奖学基金会理事会秘书处,之前如有与本细则不符之处,以本细则为准。

 

 

 

益阳市桃江育才奖学基金会     

20224          

信息来源:桃江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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