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桃江育才奖学基金会优秀学子奖学金 贫困学生助学金发放实施细则

索 引 号:tjxjyj/2020-1203993 发布机构:桃江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2020-06-30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益阳市桃江育才奖学基金会

优秀学子奖学金 贫困学生助学金发放实施细则

 

 

根据《益阳市桃江育才奖学基金会章程》和《慈善法》,经理事会研究,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奖学金发放对象

1.每年奖励桃江籍优秀考生10名,其中理科5名,文科4名,艺体科1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取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的优先。

2.桃江籍考生在县外参加考试的,从录取清华、北大的考生中最多确定2名学生,其父母对桃江有突出贡献者优先

3.县内艺体类考生按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折算综合成绩,第一名确定为育才学子。

二、助学金发放对象

1.每年资助桃江籍且在桃江就读参加高考的贫困大学新生10名。

2.资助条件:

家庭特别困难的具有下列情况优先考虑:a.父母双亡的;b.父母一方死亡,一方丧失劳动能力的;c.父母因病因残致贫的。

取一本以上大学的。

3.操作办法

每年高考前,由县教育局资助中心和育才奖学基金会办公室根据学生困难程度,按顺序确定20名最困难的品学兼优的高三学生。高考一本录取结束后,在被录取一本的学生中依照困难程度确定受助学生。

三、奖学金、助学金发放标准

1.凡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均确定为基金会的育才学子。自考入大学本科就读,直至读完硕士、博士学位,在规定学制内每人每年奖励15000元。

2.专项奖励

凡育才学子在大学期间担任党团组织负责人和学生会干部的、参加重大竞赛取得优异成绩的、参加抢险抗灾等活动有突出贡献的,将分别给予适当的专项奖励,其标准由基金会研究确定。

3.获得贫困助学金的学生,一次性发放助学金5000元。不列为育才学子。

四、奖学金、助学金申请审批程序

1.凡符合奖励条件的育才学子,必须在当年81日之前(疫情期间可适当推迟),本人将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复印件交县教育局资助中心审核,并递交本人申请书,填写申请表。逾期未交相关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受奖资格。

2.本科毕业后继续攻读硕士、博士的,请于当年81日前带录取通知书或相关材料到育才奖学基金会办公室办理申请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专项奖励申报,凡符合专项奖励条件的学生,请于每年81日前,将学校任命文件、聘书或者其他能证明担任学生干部的材料复印件和其他获奖证书复印件交育才奖学基金会办公室审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审批与公示。育才奖学基金会会同县教育局、县经促会办公室研究审定受奖和受资助学生名单,并以适当形式公示。

五、育才学子的跟踪管理和服务

本基金会在桃江县经促会指导下,对育才学子实行跟踪考察和管理。了解育才学子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并指导其走正确的成才之路。每学年结束后,各位育才学子必须填写《在校情况登记表》,于81日前将电子版递交育才奖学基金会办公室,如实汇报在校操行表现和学习情况。

六、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行,解释权属益阳市桃江育才奖学基金会理事会秘书处,之前如有与本细则不符之处,以本细则为准。

 

 

益阳市桃江育才奖学基金会   

20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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