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秋季桃花江镇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招生方案

索 引 号:694041623/2019-1026465 发布机构:桃江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2019-07-19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为进一步规范桃花江镇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招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工作促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的意见》、益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全市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益教发〔2019〕2号)、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桃政办发〔2018〕3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桃花江镇实际,经县教育局和镇人民政府研究,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9年秋季桃花江镇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招生办法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划块招生、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原则。
  (二)坚持按标准班额办学原则。
  二、招生办法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管理办法
  1.招生学校及招生计划


学校名称

招生班级(个)

设定班额(人)

招生指导计划(人)

桃花江小学

14

45

630

桃花路小学

     3

45

135

桂花园小学

9

45

405

近桃小学

13

45

585

肖家山小学

2

45

90

莲花小学

1

45

45

桃谷山小学

2

45

90

狮子山小学

4

45

180

合计

48


2160


  2.招生对象及报名要求

       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常住居民子女:具有桃花江镇城区户籍(一年以上),且居住在城区。提供本人及家庭户口簿。
  (2)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为驻桃部队现役军人且居住在城区。提供现役军人所在部队证明、本人及家庭户口簿。
  (3)因父母工作调动随迁子女:提供父母所调入的城区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的调动证明、工资与社保转移关系、本人及家庭户口簿; 符合县委县政府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对象的子女,须提供招商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与法人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劳动就业合同,一年以上的企业社保资料,由法人签字盖章的工资名册,本人及家庭户口簿。   
  (4)非城区户籍居民子女:
  A、父母在城区依法购买商品住宅,并提供房产证、不动产证原件、复印件或者房屋检索证明、本人及家庭户口簿。居住廉租房、公租房的须出具《住房证》和租赁协议,本人及家庭户口簿。
  B、 外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城区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并连续经营1年以上(从当年7月31日往前计算),有合法稳定的经营场所及住所半年以上。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本人及家庭户口簿。
  C、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人社部门进行了劳动用工备案、连续务工满1年以上(上年度7月31日前到城区),在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半年以上。提供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和缴纳一年以上职工养老保险证明(临时补买职工养老保险的不予考虑) 、本人及家庭户口簿。
  (5)凡在县内外已取得学籍的学生不得重新报名。若隐瞒情况报名,学籍系统不能重新入籍,开学后学生无条件回学籍所在学校就读,一切责任自负。 
  3.学位安排
  城内招生学校总的分配原则:对第一、二、三类人员的子女实行划块招生、就近入学、优先安排;对第四类人员的子女,只提供城区剩余学位和城郊学校学位(桃谷山小学、狮子山小学、莲花小学),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1)原则上桃花江、桃花路、资江路社区的适龄儿童,安排到桃花路小学、桃花江小学、近桃小学就读;金凤、富民社区的适龄儿童,安排到桃花江小学、肖家山小学、近桃小学就读;团山、凤凰山社区、创业村的适龄儿童,安排到桂花园小学、桃花路小学、近桃小学、桃谷山小学就读。
  (2)原则上桃谷山社区的适龄儿童,安排到桂花园小学、桃花路小学、桃谷山小学就读;近桃社区的适龄儿童,安排到近桃小学、肖家山小学就读;杨家坳村的适龄儿童,安排到桃花江小学就读。
  (3)经开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员工子女与异地搬迁扶贫户子女中的适龄儿童安排到狮子山小学就读。
  (4)所有报名学生要填报两个就读学校意向。
  4.招生程序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7日-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为方便家长有序报名,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间安排如下:

报名日期

报名范围

817

              桃花江、桃花路、资江路社区

818

             金凤、近桃、富民社区、杨家坳村

819

             团山、凤凰山、桃谷山社区及其他


  (2)报名地点:桃花江镇中心学校(桃花江镇二中校内)
  (3)报名程序:适龄儿童监护人(不允许其他人员代理报名)到报名处(常住人口、城区工作人员、城区军转干部、随迁就读人员到相应窗口报名)填写登记表、递交相关资料。工作人员初步查验原件与复印件的真实性与一致性。
  (4)资格复审:审查报名登记提供的材料(户口、房产、社保等),复核报名分类情况。
  (5)学位分配:根据适龄儿童报名情况,综合适龄儿童居住地、就读意向及学校学位提供情况,确定各小学招收的新生名单。
  (6)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下旬,由各招生学校通知学生家长领取入学通知书,凭入学通知书到相应学校报到入学。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管理办法
  1.招生学校及招生计划

学校名称

招生班级()

设定班额()

招生指导计划()

桃花江镇一中

11

50

550

桃花江镇二中

(含分部)

19

50

950

桃江七中初中部

4

50

200

城北中学

3

50

150

合计

37


1850

  2.招生对象
  (1)凡在桃花江小学、桃花路小学、桂花园小学、近桃小学、肖家山小学、桃谷山小学、狮子山小学已取得学籍的六年级在读学生。
  (2)城区户口(2018年8月31日前迁入本镇城区)回迁就读、因工作调动到县城工作人员子女、在县城工作的军转干部子女、符合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对象子女。
  3.报名要求
  (1)对以上第一类人员由六年级学校审验资料,填写毕业生登记表,汇总就读信息,不再另行报名。
  (2)对以上第二类人员集中到桃花江镇中心学校登记报名,报名时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本人及家庭户口簿。
  ②城区工作人员子女、城区现役军人子女、城区军转干部子女、招商引资企业高管的子女:相关部门出具相关有效证明(要求同小学一年级报名资料)。
  4.学位安排
  城区学校总的分配原则是:划块招生、相对就近、参照就读意向、统筹安排。
  (1)原则上桃花路、富民、金凤、近桃、杨家坳村、桃花江、资江路社区的学生,安排到桃花江镇一中就读;桃花江、凤凰山、团山、资江路、近桃、桃谷山的学生,安排到桃花江镇二中、桃江七中初中部就读。
  (2)城北中学招生范围:横木村、半稼洲村、牛潭河村、罗家潭村,经开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员工子女与异地搬迁扶贫户子女以及其他需提供学位的对象。 
  5.招生程序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桃花江镇中心学校(桃花江镇二中校内)
  (3)报名程序:上述招生对象第二类人员的监护人(不允许其他人员代理报名)到报名处报名、递交相关资料、填写登记表。工作人员初步查验原件与复印件的真实性与一致性。
  (4)资格复审:审查报名登记提供的材料,复核报名分类情况。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学位安排。
  (5)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16日,桃花江镇中心学校统一公示各中学入学对象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三、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
  成立2019年秋季桃花江镇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建国
  副组长:贺孟良  杨   龙  文志军   孙准成
  成   员:鲁    江  周育班  刘武才   胡重喜   
  (二)组织管理
  招生工作由县人民政府主导,县教育局和桃花江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桃花江镇中心校具体实施。 
  咨询电话:  
  桃江县教育局:  0737-2659623
  桃花江镇人民政府: 0737-8822359
  桃花江镇中心学校: 0737-8824002


  桃江县教育局     桃花江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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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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