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教育局关于下拨桃江县2019年春季普通高中资助资金的通知

索 引 号:694041623/2019-1030647 发布机构:桃江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2019-11-13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县属普通高中学校桃江玉潭学校: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教科书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191号)《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普通高中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1819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湘教通〔2017〕46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教育扶贫政策,现将2019春季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资金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桃江县教育局资助资金发放工作领导小组,由杨龙同志任组长,周育班同志任副组长,吴芝云、刘武才、符霞松、薛积粮、彭晓峰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吴芝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资金发放并组织实施。各学校成立相应机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的副校长任副组长,资助专干为成员。要按照《桃江县2019春季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资金分配方案》予以落实,确保学生不因贫学。

二、受助学生条件

受助学生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优先考虑具备以下条件的学生: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2.孤儿、烈士及残疾人家庭学生。

3.家庭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生活费无来源的学生。

4.家庭直系亲属患有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5.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城镇低保户家庭学生。

7.偏远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8.其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三、规范发放流程

1.个人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填报《桃江县2019春季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民主评议。班主任组织学生代表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审查和民主评议,再将评议结果及受助学生材料上报学校。

3.学校审核。学校相应机构审核受助对象资料,拟定受助对象。

4.公示上报。学校在醒目位置公示拟受助学生名单七天,公开举报受理电话桃江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737-2659656)。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名单上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

5.复核审定。桃江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依据相关规定审定受助学生名单。

6.打卡发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桃江支行按照发放名册将资助资金打入受助学生个人账户,并加盖财务专用章。

7.签名确认。受助学生刷卡确认资助资金到,并在《桃江县2019春季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资金发放签领表》上签名。各学校将学生签领表会审后,报县核算中心教育分中心报账。

四、落实资助政策

1.各学校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4%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其中1.5%用于奖励学生,0.5%用于特殊困难补助,2%用于减免学费)。

2.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实行每生每期500元、1000元、1500元三档标准。其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必须享受“一助三免”资助资金 ,一助为普高助学金1500元/期;三免为免学杂费(省示范高中1000元/期、其他普高800元/期)、免教科书(高一、高二、高三均为320元/期)免教辅材料(高一200元/期、高二300元/期、高三420元/期)。

3.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资助档案,将学生申请表、证明材料、学校资助工作情况资料分年度建档备查。

五、做好数据上报

各学校要按照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桃江支行工作要求上报相关资料。将《桃江县2019春季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资金申请表》《桃江县2019春季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资金受助学生汇总表》《桃江县2019春季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资金受助学生花名册》《桃江县2019春季学生资助资金发放名单公示表》复印件加盖学校行政公章后,报县资助中心,原件学校存档。同时将《桃江县2019春季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资金受助学生汇总表》《桃江县2019春季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资金受助学生花名册》电子档发至邮箱312508510@qq.com

六、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召开专门会议,宣讲国家资助政策,把国家助学金发放给家庭经济真正困难的学生。

2.加强学生励志教育、感恩教育、勤俭教育,激励学生发奋学习,早日成才,报效祖国。

3.明确“五个严禁”。严禁学校将指标平均摊派;严禁评审时走样变形,将助学金变成奖学金;严禁助学金不按标准发放或领取后再拆分;严禁班主任、任课教师借机向学生或家长索拿卡要;严禁学校以收代发,列抵学生上交款项。

4.县局将组织开展普通高中资助资金发放专项督查,凡未按要求实施发放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附件: 1.桃江县2019春季普通高中学生

资助资金分配方案

2.桃江县2019春季普通高中学生

资助资金申请表

3.桃江县2019春季普通高中学生

资助资金受助学生汇总表

4.桃江县2019春季普通高中学生

资助资金受助学生花名册

5.XX(学校)桃江县2019春季普通高中学生

资助资金发放名单公示表

6.桃江县2019春季普通高中学生

资助资金发放签领表   

                             

 

                                 桃江县教育局

                                                   201948 

 

38号关于下发桃江县2019年春季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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