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核定桃江县人民医院(新院)停车场收费标准征求意见进行座谈。
二、座谈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
时间:2023年1月12日上午9时
地点:桃江县人民医院(新院)十九楼会议室
座谈主持人:符 洋
记 录 人: 徐志明
参加人员:座谈主持人、记录员、座谈会代表。本次座谈会共依法邀请座谈代表11名,其中住院病人家属代表4名、院方代表1名、经营方代表1名、机关代表2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社区代表1名。实际到会代表10名,符合法律规定。
三、各座谈代表意见
核定桃江县人民医院(新院)停车场收费标准方案共有10名代表发表意见,10名座谈代表全部表示同意县发改局提出的停车场收费标准初审意见。
四、对代表意见的采纳情况
对1名代表提出,希望人民医院开放地下停车场,通过增加200来个停车位来缓解停车压力,经营方答复地下停车场需经专家评审合格后才能开放,暂不采纳此意见。
综合其他各代表的意见,桃江县人民医院(新院)停车场收费标准将按以下标准试行一年。
1、机动车停放1小时内免费,7点至22点之间1小时以上至2小时以内收费5元/辆,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22点至第二天7点1小时以上每小时1元/辆,连续停放24小时最高收费不超过15元/辆,大车按实际占用停车位个数收费。
2、执行任务的军、警车辆和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持有本人残疾人证、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的残疾人驾驶的本人专用车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