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信访局关于抓好县纪委全会明确的12个重点问题整治情况总结

索 引 号:694041623/2015-977419 发布机构:县信访局 发文日期:2015-12-09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桃江县第十一届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强化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全面整治12个重点问题,先将我局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治公款送礼问题

  我局加强节日反腐力度,严禁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严肃查处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财物。我局通过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节日明察暗访,严格遏制公款送礼和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礼品、土特产、有价证劵、支付凭证等行为。局纪检组今年发放节假日警示提醒短信5条,明察暗访4次,我局今年内没有发生此类问题。

  二、整治公款大吃大喝问题

  我局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的暂行规定》(湘纪发〔2012〕17号)、《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暂行办法》(湘纪发〔2013〕12号)、《桃江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桃办发〔2014〕14号)等文件规定,全年无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无用工会活动等各种名义相互吃请等行为,如有公款吃喝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三、整治公车私用问题

   我局认真抓好《桃江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桃办发〔2013〕19号)的贯彻落实,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由局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统一调度。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驾公车,严禁使用公车执行非公务活动。严格执行派车审批手续,车辆离开县城必须有派车单,没有派车单出车的一律视为公车私用。严格执行公车节假日封存制度,节假日公车一律集中定点停放封存管理,由局办公室安排值班车辆应对突发事件和处理紧急公务。我局全年无公车私用问题。

  四、整治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问题

    严格执行《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湘纪发〔2013〕17号)文件精神,我局党员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严格履行备案手续,书面报告所办事宜与本人的关系以及时间、地点、邀请对象的范围及规模,同时作出廉政承诺。我局今年无一起大操大办、以化整为零操办酒宴、只收礼不办酒、以慰问等名义变相送礼收礼等打擦边球方式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的行为。

  五、整治违规插手工程建设问题

    我局严格执行《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人保部令第22号),全年无通过家人、亲友及特定关系人,采取打招呼、写条子、指定、授意、暗示等方式,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建设行为。

    六、整治传谣、造谣、信谣问题

      我局党员干部无造谣、信谣、传谣,擅自发表传播与党委政府集体决策部署不一致的言论的行为。

  七、整治信访举报处置不力问题

  今年,召集县信访联席会议12次,集中研究处理信访问题24个,领导包案解决久诉不息、久拖不决信访积案19个。开展“听民情解民忧”专项活动,对26户特困信访家庭落实了帮扶救助措施。在乡镇推行信访联席会议机制,处理信访突出问题22个。在村(社区)强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扎实开展“以案定补”,去年以来,开展以案定补5116件,定补资金16.2万元。明确309个村(社区)的驻村干部为信访代理员,共为群众代理和办理信访事项983件。组织开展“推行依法逐级走访全力化解矛盾在基层”专项活动,将在接访中摸排出来的305个信访问题,集中交办给村级信访代理员,由其进行包案化解,已成功化解265个。

  八、整治财政性投资项目中的问题

    我局严格执行《关于严控“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的通知》(湘财预〔2013〕46号),严肃执行预算,无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没有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差旅费等办公性行政经费开支,切实保障5年内“三公”经费预算原则上不再增加,无乱补滥发补贴行为。

     九、整治公职人员不作为问题

  我局召开四次专题会议强调干部纪律和作风问题,着力解决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坚决纠正对待群众态度生硬、口大气粗,对群众要办的事情找各种理由应付、推脱、拖延;坚决纠正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涣散,迟到早退、随意离岗,甚至工作时间打牌娱乐,群众办事找不着人的现象;坚决纠正告知事项说半句留半句,让群众来回跑的现象;严肃查处收回扣、拿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行为。我局干部作风良好,对待信访群众热情细致,严守工作纪律,机关干职工作风进一步好转。

    十、整治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

    我局严格落实《关于重申严禁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和插手干预市场经济活动的通知》(桃办发〔2014〕18号),无参与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今年7月,我局认真开展清理整顿国家公职人员及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自查,经认真自查,全局10位党员干部中,只有副局长赵华同志的妻子张昱经商办了企业,但赵华同志原在驻长办,现在驻京办工作,没有参与企业的经营活动,更没有以权谋私的行为。

                                    桃江县信访局

                                  201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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