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2-03 11:35 来源:竹廉桃江 责任编辑:张红莉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震慑,教育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始终紧绷作风建设这根弦,推动“两带头五整治”纠风防腐专项行动走深走实,现将我县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灰山港镇檀树界村原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王小姣违规发放绩效奖金问题。

  2020年3月、2021年6月,王小姣两次通过套取工程款,违规给村干部发放绩效奖金,其中王小姣共计领取7699元。王小姣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12月,王小姣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桃江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中队原副中队长曾尚平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问题。

  2023年6月,曾尚平在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系统整治三年行动期间,顶风违纪,收受被扣押的违法改装车辆车主张某某4包“和天下”香烟。2023年11月,曾尚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马迹塘镇益阳仑村党总支部委员易海清违规操办婚庆事宜问题。

  2023年10月,易海清为儿子操办婚宴,宴请桌数超过规定数10桌,气球条幅超过规定数109个,违规收受群众礼金1900元。2023年12月,易海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3起案例反映出,在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下,部分党员干部依然心无敬畏、行不知止。有的违规发放绩效奖金,有的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有的违规操办婚庆事宜。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纠治“四风”是一场持久战、攻坚战,决不能有“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想法,必须一鼓作气、持之以恒。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结合主题教育,深刻认识由风及腐、风腐一体的特点规律,切实增强主责、主抓意识,主动担当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督促党员干部自觉遵纪守法,以良好党风政风引领社会风气持续向好。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纪律规矩、发扬优良作风,坚决克服相互攀比、贪图享乐、心存侥幸等错误思想,始终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各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零容忍,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对隐形变异新动向时刻防范,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查处,不断强化警示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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