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桃江县水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02-11 16:25 来源:县水务局 责任编辑:县纪委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2018年3月15日至5月3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水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 7月12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水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县水务局党组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扎实落实各项整改工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强化政治担当,落实巡察整改任务

(一)高度重视,全面提高思想认识。县水务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巡察反馈意见是县委坚持政治巡察标准,从党内监督的高度,对县水务局提出的具体要求,反馈的意见客观中肯、切中要害,局党组诚恳接受,照单认领。局党组先后6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担当精神扎实抓好巡察整改。要求全局上下坚持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不断提升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水平,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二)以上率下,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成立中共桃江县水务局党组落实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薛庆贤同志任组长,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做好巡察整改的部署、督办和落实工作;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承担“一岗双责”,分工负责、分头落实;各有关股室、二级机构单位负责人承担具体整改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跟踪、协调、推进问题整改。分管党风廉政建设的班子成员牵头负责监督,强化问责追责,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全局上下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马上就办、雷厉风行开展整改。

(三) 细化措施,认真落实整改任务。研究制定了《中共桃江县水务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主要措施和整改要求。同时,将巡察反馈问题细化分解为31项整改任务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按整改要求,以钉钉子精神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整改台账,实时跟踪督办整改落实情况,指导各责任单位把握质量标准和时间节点要求,确保高标准、严要求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二、认真剖析存在问题,逐条落实整改措施

对巡察组指出的5个方面31项问题,我局逐条梳理、逐项分析,弄清问题性质、找准症结,不怕揭短亮丑,敢于动真碰硬,认真落实整改。

(一)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方面的问题。

1、关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不力”的问题整改。

(1)落实县委要求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自巡察组发现并指出该问题后,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并制定了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局党组负总责,其他党组成员具体负责抓落实,确保局机关及局属二级机构都能及时贯彻落实县委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做到政令畅通。去年7月以来,共召开局党组专题会议3次,全局干部职工会议2次,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切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与水利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2)干部职工学习效果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学习十九大精神的积极性,除在主题党日以及各类大会集中组织学习外,又在9月13日举办了一次十九大精神知识竞赛,机关干部职工参赛人数达80%。90分以上的占参赛人数的60%。

2、关于“思想政治建设不重视”的问题整改

(3)重业务轻思想政治建设的问题。

整改情况:水务局在防汛抗旱、水利建设与管理等方面任务重压力大,对思想政治工作一度淡化。巡察反馈问题后,局党组成员带头抓思想政治建设,转变业务工作第一的思想,通过抓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建设,来促进业务工作的开展。同时按照“一岗双责”“抓党建”“五个一”任务清单和五项责任清单要求,做好各自联系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局党组书记每个月调度督查一次。

(4)中心组学习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会议严格要求按照桃办〔2018〕35号《关于2017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等四个文件的通知精神,局党组坚持每月集中学习一次,局党组书记坚持组织学习,亲自讲课讨论,每次不少于四小时,2018年集中学习12次。

3、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整改

(5)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强化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一位党组成员,每年至少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两次以上,去年7月底召开的党组会议,客观总结了上半年度意识形态工作,部署了下阶段意识形态工作,12月份总结了全年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各党组成员继续做好分管领域和分管股室站的意识形态工作。

(6)对意识形态问题防控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以一名干部职工在局机关微信群转发了不宜传播的微信段子为教训,加强了对机关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明确要求不得传播非官方、虚假以及负能量的信息。由局办公室负责日常监控机关办公QQ群和微信群,发现问题苗头及时处置,到目前为止尚未出现类似问题。

(二)党的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

1、关于“基础工作不扎实”的问题整改

(7)党组成员联系指导基础支部党建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水务局专门召开党组会议,明确各班子成员严格落实桃组〔2018〕15号关于印发《桃江县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工委)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抓党建“五个一”任务清单和五项责任清单》要求,具体指导各支部党建工作,并填写好履行党建工作职责记录本,局党组书记每两月对其他党组成员履行党建工作职责情况进行一次督查。

(8)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机关支部从2017年起党费都是按月收缴,在每月的主题党员活动日当天交纳,在2018年8月份的主题党日活动会议上,强调要求党员必须记住自己每月该交纳的党费数目,并且凭党员手册交纳党费,以后各位党员党费都能按规定自觉缴纳。

(9)未上岗党员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期间局党组重申要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加强了对基层党组织督促检查。克上冲水库管理处党支部也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对长期不上岗在外地工作的,能将党组织关系转到所在单位或街道(社区),一律转了出去,在当地参加组织生活,一时无法转出的则通过网络多媒体等形式与在岗党员一起参加“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并要求待岗外出的党员年底必须回单位参加管理处党支部的民主评议会议。

(10)党员评议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机关支部要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议一会“四评”的程序进行,2018年上半年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已在7月28日前召开,局机关支部50名党员分成四个党小组,严格按照会议程序逐一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组书记在第一小组率先作了自我批评也对其他党员开展了批评。

2、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走过场”的问题整改。

(11)党员公开承诺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分管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的领导运用第一种形态分别对承诺内容完全相同的同志开展了谈心谈话,进行了批评教育,他们也深刻认识到存在的问题,表示今后一定要严肃认真对待。局机关支部在七月份的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也对2016年度党员公开承诺雷同的同志指出了批评意见,有关党员也表态以后要从自身实际出发,认真作出承诺。

(12)“两学一做”专题讨论敷衍应付问题。

整改情况:局分管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的领导分别与存在相互抄袭的部分同志逐一进行了谈话,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认识,不得再出现类似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

(13)党员进社区帮扶困难群众工作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机关党支部根据团山社区提供的困难居民的名单因人而异制定了具体帮扶措施,并且明确了专门帮扶责任人,确保帮扶见实效,年底,局统一对5户困难居民进行了慰问。

(三)党的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

1、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整改。

(14)违规发放岗位补助的问题。

整改情况:4月25日巡察组反馈我局立行立改问题后,我局清理核实了县水利水电建设公司发给公职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补助,已按巡察组要求清退到位。

(15)违规开支由个人承担费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应由个人承担的慈善一日捐2817元,已于4月27日如数收缴上解到县国库集中支付局账户,并已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二是2014年至2017年单位承担了事业编制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应扣缴的社保、医保和职业年金的个人负担部分问题已整改到位。

(16)违规公务接待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公务接待制度,按照公函,接待清单,发票三要素要求审核。机关2016年1600元接待费已由接待经办当事人负责支付,水利水电建设公司的业务用餐也补齐了接待清单等手续。以后将严格接待程序,对不合规的,一律不予报销。

2、关于“作风不实问题突出”的问题整改

(17)河道采砂管理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近年来,县水务局按照职责职能在县资江河道治理和砂石市场管理办公室统一领导下,加强了对挖砂船及砂(碎)石场生产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特别是对合法中标船组的越界、超时非法挖砂船、挖机等盗采违法行为加大了监管打击力度。我局全力参与了2018年5月20日开始的县资江流域“打非除乱治砂”专项行动。 我局成立领导机构,出台实施方案,开展专项行动。局党组的同志在全县资江流域打非除乱治砂专项行动中发挥了主要参谋和前线指挥员的作用,在巡查监管和执法行动中能率先垂范,亲力亲为,多次参与夜间巡查与执法行动。县水务局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是开展了合法中标船组的停业整改。从8月4日开始,对第二轮中标的挖砂船统一实行了集中停业整改,已全部靠岸停止作业,下发《桃江县水务局河道采砂停业整改通知书》13份。

二是严厉打击非法盗采行为。加强了对挖砂船及砂(碎)石场生产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特别是对非法挖砂船、挖机等的盗采行为加大了监管打击力度。2018年对非法盗采行为共发出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76份,立案查处办结44起,移送公安机关案件线索10起。

三是关停取缔了资江沿线所有38处砂场碎石场。根据县整治办要求,开展了汛期砂(碎)石场阻洪砂石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通过全面调查勘验摸底,下发清障令56份;同时对所有阻洪砂场进行了行政处罚,立案查处办结26起。通过采取每个砂(碎)石场制定“一场一策”、现场派工作人员24小时专人值守等方式,大部分阻洪砂(碎石)场实现了有效清理,实现了“场内砂石清零、设备及构筑物全部拆除、岸线恢复原状、复绿复耕”的整治标准,资水沿线砂(碎)石场经营行为已实现关停取缔。

四是加强了来信来访处理。回复处理市、县长热线30余起、接待来访群众20次以上、现场解决挖砂船主与群众矛盾纠纷20余起,维护了资江河道正常采砂秩序和社会稳定。资江河道采砂整治工作得到了上级领导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18)工程建设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牛田镇峡山口农饮工程,已全部完成支管铺设,水务局水务项目建设管理中心于6月22日进行了验收,目前牛田镇政府和峡山口村委已落实工程运行管理负责人,承包责任人与牛田镇人民政府签订了承包合同,镇村两级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目前该工程已全面开始入户安装工作。

二是关于甘溪冲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问题。该工程于2012年11月开工建设,由于当地施工环境不优及水库承包养鱼等原因直到2014年12月工程才基本完工,关于有个别群众反映的溢洪道底板钢筋未按设计要求布筋,局水务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已组织监理施工单位现场核实,如实扣减了施工单位工程款。局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谈话。

(19)农饮工程运营指导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对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和水源地保护的技术指导。局农饮工程管理站已组织对各乡镇农饮工程的自来水厂运行人员进行了一次业务培训;下发了关于加强水质检测的文件;安排开展了一次专项督查,确保各饮水工程管理单位严格操作规程,饮用水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20)低收入人群优惠政策执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8年4月中旬针对巡察组了解反馈的问题,克上冲水库管理处立行立改,当即责成大桥塘等三个村清退了其中18户应享受优惠政策的农户预收管网入户费。(明细表已交巡察组)

(四)党的纪律建设方面的问题

(21)第一种形态运用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干部职工需要提醒,拉袖子、打招呼、防患于未然,是对干部职工真正的关心,薛庆贤同志对班子成员高伟龙、罗敏志、胡新阳等3人进行了谈话,提醒他们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今年以来局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干部职工开展了谈话,及时发现和防范违规违纪行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用第一种形态,予以纠正。抓早抓小将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

(22)干部职工纪律约束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整顿力度,严肃工作纪律,切实加强机关作风督查,每月通报一次情况,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处理。

(23)执纪问责不敢动真碰硬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大了对机关和局属二级机构干部职工的作风日常督查力度,全年3次对机关和二级机构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到位。

(五)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的问题

1、关于“政策执行不力”的问题整改。

(24)政策执行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3年时任局主要负责人的第十三个月奖励性工资1406元已由局财务股收回;

二是关于2016年局机关一名同志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但仍发了绩效奖金的问题。已将其年度绩效奖金收回。

2、关于“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整改

(25)违规支付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此问题,水务局进行了认真反思,局分管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也对当事财务人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今后将举一反三加强学习,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资金监管,严肃财经纪律,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26)对下属单位财务监管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2013年以来,局财务、纪监室每年都组织了对二级机构的财务检查。做到了事前规划、事中有方案,事后有反馈;每次财务检查后,检查组都已将综合情况以文字、表格方式及时汇报了局党组。局党组对检查组发现的局属二级机构存在的财务问题十分重视,每次都进行了批示,要求二级机构对照整改清单进行整改。

今后,水务局将进一步加强自身财务建设,进一步加强对二级机构的财务工作监管,并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业务培训:每个季度组织二级机构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学习相关政策法规与财经纪律。

2>安排二级机构财务人员到局财务部门跟班学习。

3>加大检查力度:在每年对二级机构进行一次财务情况例行检查的同时,适时在全系统进行财力财务交叉检查。

4>规范财务行为:规范财务基础工作,规范津补贴发放管理。

3、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够”的问题整改。

(27)工程款长期不结算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已组织专门力量,在清理往来款的同时,加快查清历史往来并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对多年来未结算的项目结算到位,但由于政府审计跟不上工程实施进度,仍有部分工程不能按时结算。

(28)工程税收未记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由于金牛水库溢洪道水毁工程项目尚未审计,故此项目工程还没有结转收入成本,水利水电建设公司已准备好所有送审资料待审计部门完成项目审计后,2018年17#凭证扣除的18.13万元税金将会在项目审计后结转时一并计提,今后要加强对工程税收记账,进一步排查整改,举一反三,对税收专门账目处理。

(29)工程结算随意性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三堂街连片供水及三堂街王母村供水工程都是采取项目部内部(包工包料)单价承包的形式。整改措施:一是要规范公司今后的工程结算行为,在与施工班组结账时,凭工程实施过程中,真实发生的业务记账;二是财务要规范支付行为,工程实施之初,按规定施工班组可以预支少量预付款外(不超过合同额度的40%),工程实施过程中不再接受领款单支付方式,凭真实发生的业务内容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完工后,及时办理结算;三是对已往水利水电建设公司发生的以结算书、领款单办理结算的结算行为,涉及时间长、业务量大、已无法一一重新整改;且近年来,水利水电建设公司多次接受了中央、省、市等上级审计部门的专项审计,请求将2017年度以前发生的项目作遗留问题,仍按以往结算方式进行,2018年以后发生的项目严格按实结算,规范支付程序与方式。

三、待进一步整改的问题

1、违规设置股级机构和超职数配股级干部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已在整改期间撤销了计生办,计生工作由人教股承担。根据桃政办发〔2016〕49号文件精神,应在政务股务股加挂法制股的牌子,目前,我局有关政策法规方面的工作暂由莫海波同志负责,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强化,依法行政、依法治水任务越来越艰巨。仅今年1-9月,我局发出水事法律文书达100余份,大部分要进行法制审查,水事行政诉讼也越来越多,协调任务十分繁杂。并且桃政发〔2017〕3号《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县法制队伍建设的意见》中明确“强化县级政府工作部门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县政府工作部门原则上要单独设立法制股,配备2名以上政治素质较高,具有法律专业素养的工作人员人事法制工作”。建议暂保留单独的法制股,我局已向县编委请示,增设单独法制股,编办答复待年构改革时一并考虑到位。

2、县水利水电建设公司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

整改情况:自2018年3月巡察以来,我局组织专门力量对公司财务进行清查清理,其范围涉及公司应收应付款,工程款拨付程序、税收是否按时记账等。为此,局机关和建设公司的财务人员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由于前后往来时间跨度超过20年,清理难度也非常大。去年10月,我局已向县人民政府书面请示将公司移交给城建投,局主要负责人两次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汇报,请求将县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移交城建投,并且与该公司也进行了沟通,目前,县政府已着手派人进行移交的前期调研工作。因涉及人员、债权债务等复杂问题,力争在2019年内完成移交。

四、巩固提升巡察成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水利事业取得新成效

下一步,县水务局党组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把解决问题、完善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建立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实行整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把巡察整改贯穿到今后水利工作始终,进一步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一)坚持力度不减、劲头不松,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坚持“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不松劲,坚决按措施落实到位,对需要长期整改的,做到规划在先、有序推进。

(二)坚持着眼长远、建章立制,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在整改的同时,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人事任免、涉水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构建水务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机制。

(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督查,营造风清气正新常态。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贯彻十九大精神,继续落实好、执行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执纪监督和惩戒问责力度,努力形成风清气正、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为推进乡村振兴、秀美桃江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桃江县水务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737-8218325;

通信地址: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水务局巡察整改办公室(益阳市桃江县桃花江镇芙蓉东路18号桃江县水务局大楼,邮政编码:413400);电子邮箱:1287621300@qq.com

中共桃江县水务局党组

2019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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