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高桥镇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gqz/2020-1192798 发布机构:高桥镇 发文日期:2020-06-04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索引号 gqz/2020-1192798
发布机构 高桥镇
发文日期 2020-06-04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中共高桥镇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桃江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28日至6月28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我镇进行了巡察。8月23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我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抓好巡察整改任务

巡察反馈会议后,镇党委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中共高桥镇委员会关于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及整改清单》,针对县委第三巡察组指出的4个方面17类共48个问题,逐项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并严格督导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按照整改要求,一件件、一条条整改到位、改出成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逐项落实整改措施

(一)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方面

1. 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的问题

1)关于学习成效不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按月开展中心组学习,巡察整改至今已开展学习15次;每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2019年共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每周由宣传专干徐蛟对机关党员干部的学习强国学习情况进行了通报,促进干部学习积极性;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应知应会理论知识测试,20191023日,对全体机关干部、行业相关部门负责人、村党组织书记、党建专干、后备干部共59人进行了闭卷测试,100分人数有38人 ,90-100分共有18人。

2)关于对下级党组织的学习指导和监督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全面落实党建工作“一岗双责”责任,按月到联系单位指导参加主题党日活动,督促开展十九大精神的学习教育;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刘科文已运用第一种形态,对荷叶塘村党组织书记陈名剑进行谈话提醒;各村学习资料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各村资料都已发放到位。

2. 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的问题。

1)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视不够、开展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2019年528日,召开了高桥镇扫黑除恶督导整改推进会,会上综治办主任胡慧锋重点传达了中央、省、市、县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上阶段扫黑除恶工作,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对扫黑除恶信访举报箱进行了重新悬挂,确保每个举报箱都能正常使用,要求每月进行一次举报箱线索的收集。严格要求工作人员,严禁代签意见和姓名。规范“四级谈话”资料。党委委员、政法书记江科对胡慧锋进行了提醒谈话;⑤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刘科文对综治办副主任刘鳌进行了提醒谈话。

2)关于脱贫攻坚基础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对全镇各帮扶工作队、责任人开展“两不愁三保障”培训,再次采集贫困户基本信息并深入校队准确;准确核实了75名贷款人的电话号码,完善信息严格按要求填报刘乐安和王光辉的《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审核表》住房情况,由评议小组长、工作队、负责人共同签字。对所有《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审核表》进行检查,确保资料完善苏祖德危房改造已立行立改;⑤扶贫办会同民政所、残联等部门对问题数据上门核实,数据共享,根据实际情况已将错误数据在各自系统中修改。

3)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效果不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成立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明确镇村干部对公共区域、道路、河流、农户包干负责;人居办牵头,督促荷叶塘村、石头坪村对垃圾进行了清理;对新河河道沿线落实责任包段制,发现问题由人居办发出通报立清立改,对河道沿线段居民进行宣传走访,劝导农户不将垃圾倒至河中;由人居办牵头联系环保部门及石头坪村支两委对沟渠两侧群众上门宣传劝导。

3. 关于政治意识淡薄的问题

1)关于对巡察工作宣传发动不力,组织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分别于2019329日、55日、823日、826日、94日、1014召开领导班子及干职工巡察工作与整改会议,专题部署、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机关干部、村干部、行业部门负责人、后备干部进行教育培训,切实提升镇村干部党性修养和服务意识;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丁浩已对党建站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强调工作要认真负责、细致,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镇纪委已对石头坪村党组织书记刘定基进行立案调查,并给予刘定基党内警告处分。

2)关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石头坪村违规购烟款64元、公务接待违规饮酒款文馨86元与胡慧锋120元、敬老院违规购买香烟230元已收缴到位;②镇纪委已运用“第一种形态”对胡慧锋、文馨进行了谈话提醒;镇纪委已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石头坪村报账员汪卫山进行了谈话提醒。

4. 关于党委领导作用弱化的问题。

1)关于“党委和行政会议议事权责边界不清”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将党委会议与党政班子会议分别召开,分别明确党建站、党政办工作人员分别做好会议记录。

2)关于“班子会议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认真执行班子会议议事规则;②对会议记录人员进行了重点培训,会议记录质量得到提高。

3)关于党委对基层组织的管理较松懈”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镇纪委已对刘子坤相关问题在全镇进行了通报批评;②20191113日,镇党委已制定村“两委”工作人员请假销假制度,2019年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刘科文已6次督查村值班值守情况,并通报。

5.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存在漏洞的问题。

1)关于“宗教工作底数不清”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由政法办牵头,对全镇进行宗教场所、信教人员进行了一次地毯式摸底排查,并建立了相关台账资料;②对不规范、未取得合法手续的2处宗教场所进行了拆除;③邀请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李畅和为镇村干部上一堂宗教知识培训课,提高党员干部对宗教工作的重视与履职能力;镇政法书记江科对胡慧锋、曾泽伟进行提醒谈话。

2)关于“意识形态阵地设施与群众需求不相适应”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切实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明确了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和联系村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关安排了2名年轻、工作责任心强的公务员担任宣传专干,并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并纳入镇对村年终绩效考核;②由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彭劲松同志负责,聘请专业维护人员对各村的文化广播设施进行了一次全面维修维护,共投入42000元,确保群众文化广播设施均能正常使用。③建立和完善了村级广播管理、巡查等制度,各村广播有专人管理,每月至少有一次广播内容,并做好了播出内容的登记、造册等工作;加强对各村农家书屋的管理,明确了一名图书管理员,确保农家书屋的正常开放。

3)关于“中心组理论学习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每月严格按照自学、领学、研讨、总结、通报等程序开展了中心组学习;②明确了党政办副主任杨姣同志为中心组学习专干,记录中心组学习、讨论情况并将在年终收集保管班子成员学习记录本。

(二)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 关于干部人事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关于“对借调人员的管理缺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学习并落实市委、县委对干部借(抽)调工作的要求;②由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刘科文牵头书面通知所有借(抽)调人员履行借(抽)调程序。原有(抽)借调人员9人,刘玉姝、郭一袁、方华3人已调出,李妮燕、莫立吾、王李玲、王洪、曾盛薇5人已完善相关手续,刘智君未回政府上班,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刘科文已对其进行通报批评,未发放2019年度绩效考核奖金。根据全县乡镇机构改革统一安排,由县卫计局督促其回原单位上班;③规范借(抽)调工作制度,年终绩效严格按照借(抽)调有关规定发放。

2)关于部分办站所负责人长期未轮岗交流”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镇党委已对超过10年未调整的中层骨干进行全面摸底,党委班子专题进行研究,已于本次机构改革中全部进行轮岗调整;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丁浩与相关干职工进行沟通交流,了解思想动态,及时收集汇总办站所负责人的任职情况。

2. 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的问题。

1)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党建站工作人员已多次到各基层党组织进行专门督查,重点督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积分管理等组织生活是否落实到位,并列出问题清单,要求整改;②严格落实十二积分制管理办法,对缺席次数较多的党员严格实行扣分制度,并将党员积分情况作为党员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2)关于支部凝聚力不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组织党组织书记到县内外参加培训学习,对党建专干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升党建业务水平和能力②结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党规、政策理论等,不断增强党员政治意识;2019122日,镇党委已研究、部署各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制定本级文件,要求各基层党组织严格落实集中学习、谈心谈话、自评与互评、问题整改等环节,党建站加强业务指导。

3)关于党内民主生活会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19122日,镇党委召开班子会议,认真学习2019年民主生活会相关文件,并研究制定本级文件,党委书记文有洪在会上强调各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要求完成相关任务,党建站及时收集汇总资料。2019年度组织生活会高标准召开;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丁浩已对党建站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及时联系班子成员落实民主生活会相关任务。

4)关于“个别基层支部组织观念淡薄”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镇党建站已加强对石头坪村党建工作的督导和检查,要求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培训;②镇纪委已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石头坪村会计进行了提醒谈话进一步严明纪律、组织要求,严禁乱发党员工资、补助。

3. 关于党建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1)关于“基础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加强党员档案管理,对新转入党员档案明确由党建站长肖慧蓉审核把关,党建站谢达任档案管理员,及时将档案归入党员档案室;②45名党员档案补办已到位,并入库存入档案室;③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员信息系统与纸质版本同步更新;④胡海华、陈杏春、郭跃进三位同志户籍分别在赵家山 、罗溪村、大林村,且在本村联村并常住在村,为进一步指导开展本村党建、扶贫、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驻村工作要求,其组织关系保留在村,镇党建站要求三位同志按时指导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机构改革调整后,三位同志组织关系已转回机关党支部。

2)关于“党员公开承诺搞形式”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县委组织部已对胡军、刘矿安、丁浩、肖慧蓉、曹彩虹进行了通报批评;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丁浩对党建站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严禁代写代签。

3)关于“评先评优走调变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严格按照上级组织部门关于评先评优、积分管理等规定开展党员评议和评先评优活动;20162017年“七一”表彰申报表签字盖章等遗漏处已进行补充完善;③规范评先评优申报程序、标准和要求,及时收集填报资料,确保评先评优的公正性、代表性、示范性。

4)关于“发展党员本末倒置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对会议记录时间错误已及时更正;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丁浩对党建站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强调工作要认真细致,多学习、多思考,切实提高业务水平能力。

(三)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 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的问题

1)关于“违规发放奖金、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超标准发放的2800元及违规领取的会计补助12000元已收缴并交县纪委账户;②镇纪委已对敬老院院长肖仲阳立案查处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刘科文已对原农机站站长刘跃云、财政所副所长于东辉进行了谈话提醒;④经县征迁办调查,发放给莫立吾的奖金为2017年、2018年的目标奖励,不是年终绩效考核奖金,县征拆办已将相关情况向县纪委、巡察办汇报说明。

2)关于“单位违规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800元团费已立行立改;②林业站伙食费2804元已收缴,派出所伙食费26970已收缴,另外15000元伙食费是治安巡逻伙食费,属于政府正常开支,只是由派出所报账;ƒ镇纪委已运用“第一种形态”对派出所所长刘旭、林业站站长姜志勇、财政所蔡田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严禁弄虚作假,杜绝为了迎检考核代缴罚款的行为。

3)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重新调整财务会审联签领导小组,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开支坚决不予报销;②镇纪委已对财政所所长蔡田进行了提醒谈话。

2.  关于 四风问题禁而不止的问题。

1)关于“以人民为中心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对砂石场法人代表胡亚雄进行了约谈,已修补好受损道路,并按时洒水清洗路面,严格控制经营时间,23点准时停止生产经营;②对自然资源办主任徐皞进行提醒谈话;③相关部门举一反三,对照清查,依法维护群众利益。

2)关于“勤俭节约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1992日,已修改完善高桥镇机关工作制度,已组织党政办干部认真学习机关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公务接待;②由财政所对党政办各项支出严格把关;③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勤俭节约意识。

(四)纪律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

1. 关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1)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党委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来抓,20195月至11月,5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②压实工作责任,年初第一时间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两个责任实施办法》。

2)关于“亮剑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加强廉政教育,组织镇村两级干部学习新条例、观看警示片、参观市廉政教育基地、张子清烈士纪念馆,多次邀请县纪委领导讲党纪党规课;②利用电子政务短信平台等发布系列警示、传达通报违纪案例,强化干部队伍纪律意识;③在食堂门口设置警示牌并多次督查; ④党纪立案5件,结案5件,诫勉谈话5人,提醒谈话23人次,通报批评50人次。

3)关于“主动作为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做好公务用车台账登记,派车填写好派车单,严格管理节假日公务车辆使用,按照县要求对节假日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及时进行报备。②由镇财政所管理加油卡,由财政所李蓉晖负责给公车加油,杜绝私用加油卡现象;③9月份给公车安装车载定位系统,随时把握公车动向。

4)关于“日常管理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 已立行立改,将退线人员和临近退休人员20人纳入考勤管理,领导干部与职工一视同仁,按时上下班、值班考勤并公示,作为年终考核依据并与绩效奖挂钩;②4月至今,镇纪委已不定期督查19次,发通报8期,通报30人。

5)关于“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刘科文支持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经镇党委研究、任命隆燕同志为纪委副书记,并报县纪委审批。

2. 关于落实监督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1)关于“抓早抓小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镇纪委已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石头坪村便民服务员王斌已进行批评教育;②镇纪委切实发挥监督作用,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批评,2019年诫勉谈话5人,提醒谈话23人次,通报批评50人次。

2)关于“对重大事项报告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立行立改,由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刘科文同志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3. 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的问题。

1)关于“白条列支工作费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经查证,4000元政协工作经费有政协第八届委员会工作经费领取表作附件②林业站白条领取森林防火工作经费已完善相关手续;镇纪委已运用“第一种形态”对财政所所长蔡田进行了提醒谈话。

2)关于“往来款记账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由财政所牵头,重新对使用往来账目进行清理核实,对不规范的往来账进行调账处理;②已对肖仲阳的往来账目20550元、麻继光的982元进行调账处理;③镇纪委已运用“第一种形态”对财政所所长蔡田进行了谈话提醒。

3)关于“差旅费发放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已派出财政所工作人员参加市、县举办的财政业务培训,督促认真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201992日,已完善修订了高桥镇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对照实施,规范差旅费的报销手续;③已立行立改,2017年民政工作分管领导刘矿安已把该项问题列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个人检视问题清单,已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说明。

4. 关于专项资金申领、使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15年龙潭桥村向民政部门争取的2万元资金,其中用于罗溪村四组公路建设的1.4万元已责令收缴,另外6000元已于2015年年终用于民政救助。②石头坪小林水项目3万元已收缴,镇纪委已对水管站站长胡海华进行了诫勉谈话;③罗溪村生态公益林资金14500元,已于2019年农历年底给相关农户发放到位,镇纪委已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罗溪村总支部书记王小娥进行了提醒谈话;④石头坪村党员刘某某个人领取党员关爱资金3000元已收缴;⑤敬老院五保户零花钱7500元已收缴,镇纪委已对敬老院院长肖仲阳进行了立案查处,并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

5.关于项目建设不规范的问题

1)关于“有关项目未经政府采购”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派出财政所工作人员参加市、县举办的财政业务培训,督促认真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②镇纪委已运用“第一种形态”对财政所所长蔡田进行了提醒谈话。

2)关于“超合同付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天问桥建设合同为李国斌与天问茶叶签订,合同金额为30万元,超合同部分李国斌已补充提供付款合同;②政府已加强合同与付款管理。

6.关于村支书违规纳入低保的问题

1)关于“村支书违规纳入低保”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镇纪委对石头坪村党组织书记刘定基进行了立案查处,并给予刘定基党内警告处分;②石头坪村党组织书记刘定基违规领取低保款1575元已退还;③由镇民政所牵头,每季度进行一次回头看,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取消资格,每季度召集各村专干进行一次集体学习,学习民政政策法规以及对各村需要取消低保的人员及时告知

7.关于对村级财务监管不力的问题

1)关于存在白条入账现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严格落实财务制度,由经管站牵头,对财务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对不符合审批程序的票据,一律不予入账;镇纪委已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经管站站长何仁义进行了谈话提醒

2)关于“负债建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由原经管站牵头,对全镇各村村级重大开支和项目进行了督查,严格掌握村级财务状况;②严格落实村级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禁未批先建;③石头坪村制定完善了债务清偿计划。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37-8600002;邮寄地址:湖南省桃江县高桥镇人民政府。

 

 

中共桃江县高桥镇委员会

2020年5月13日

 

信息来源:高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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