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江镇人民政府限期主张权利公告(桃镇公告【2021】01号)

索引号:thjz/2021-1319572 发布机构:桃花江镇 发文日期:2021-01-08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索引号 thjz/2021-1319572
发布机构 桃花江镇
发文日期 2021-01-08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经查,位于桃花江镇金凤社区金凤三巷南侧地基一宗已于1995年由原桃花江开发区划拨给吴小华建房并已办理相关手续。现该宗地基一直未予建房,荒废至今。

请吴小华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相关出让协议、收款收据等材料到本行政机关主张权利,接受调查。如吴小华已死亡,其直系亲属携带本人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相关出让协议、收款收据等证明材料接受调查。

逾期无人主张权利的,本行政机关将依法处置。

    联系人:杨志刚

    联系电话:15973788066

桃花江镇人民政府

20201月8日

信息来源:桃花江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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