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江镇人民政府限期主张权利公告(桃镇公告【2021】01号)
| 索引号:thjz/2021-1319572 | 发布机构:桃花江镇 | 发文日期:2021-01-08 |
|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 索引号 | thjz/2021-1319572 |
|---|---|
| 发布机构 | 桃花江镇 |
| 发文日期 | 2021-01-08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经查,位于桃花江镇金凤社区金凤三巷南侧地基一宗已于1995年由原桃花江开发区划拨给吴小华建房并已办理相关手续。现该宗地基一直未予建房,荒废至今。
请吴小华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相关出让协议、收款收据等材料到本行政机关主张权利,接受调查。如吴小华已死亡,其直系亲属携带本人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相关出让协议、收款收据等证明材料接受调查。
逾期无人主张权利的,本行政机关将依法处置。
联系人:杨志刚
联系电话:15973788066
桃花江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