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桃花江灌区管理局 《桃花江灌区2020年防汛抗旱预案》的通知

索 引 号:tjxthj/2020-1203800 发布机构:桃江县桃花江灌区管理局 发文日期:2020-03-26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桃江县桃花江灌区管理局

关于印发《桃花江灌区2020年防汛抗旱预案》的

  

 

局属各单位:

《桃花江灌区2020年防汛抗旱预案》已经局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桃江县桃花江灌区管理局

                                      2020年326日

桃花江灌区2020年防汛抗旱预案

 

为了切实做好桃花江灌区的防汛抗旱工作,确保灌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确保实现桃花江灌区防汛抗旱工作安全总目标要求,特制定2020年桃花江灌区防汛抗旱预案。

一、防汛抗旱总工作目标

桃花江水库严格按照《桃花江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桃花江水库调度规程》的规定与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科学调度,确保不垮坝,确保灌溉水量。在桃花江灌区实际管辖灌溉范围内,确保日降雨100mm内不垮干渠与干渠主要建筑物,确保连续50日内无明显降雨不发生大面积旱灾。

二、防汛抗旱责任区域划分

责任区域包括:桃花江水库枢纽、桃花江水库水力发电站和桃花江灌区113.811公里干渠及相关附属建筑物。

根据桃花江灌区防汛任务和实际管理范围,成立桃花江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全局防汛抗旱工作,下设六个分指挥部。具体管理区域划分如下:

大坝枢纽管理所分指挥部责任范围:大坝枢纽、总干渠(0+000)至( 1+644)渠系及建筑物(含东西干渠分水闸);

桃花江水库水力发电站分指挥部责任范围:发电站厂区、宿舍楼区;

东干渠管理所分指挥部责任范围:东干渠(0+000)至(34+653桃花江镇花园洞村扁担冲)内渠系及建筑物;

高桥管理所分指挥部责任范围:西干渠(0+000)至(22 +445)与沾溪干渠(0+000)至(7+800)内渠系及建筑物;

水口山管理所分指挥部责任范围:西干渠(22+445)至(46+909浮邱山乡樟木桥村李家坳分水闸)内渠系及建筑物;

鸬鹚渡管理所分指挥部责任范围:沾溪干渠(8+600)至(31+405)内渠系及建筑物。

三、组织机构、人员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成立桃花江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部成员由桃花江灌区管理局班子成员和股室、站所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下机构以股室、站所为单位进行分工,包括办公室、工程灌溉股、财务经营股、水政监察股、人事科教股;6个分指挥部(枢纽管理所、桃花江水库水力发电站、东干渠管理所、高桥管理所、水口山管理所、鸬鹚渡管理所)。

(二)人员及分工

指挥长:范则昌

职责:全面负责桃花江灌区防汛抗旱工作,统一调度桃花江灌区防汛抗旱工作。当日降雨量超100毫米,水库水位达141.5米时,现场调度防汛;当灌区渠系或建筑物出现重大以上险情或连续30天无有效降雨(造成大面积干旱)坐镇指挥抗旱。

副指挥长:薛剑波

职责:具体负责桃花江灌区防汛抗旱工作组织、调度与技术指导工作,协助指挥长开展工作。根据县防指要求统一调度桃花江灌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当预报日降雨量超100毫米、水位达141米、灌区渠系或建筑物出现较大以上险情或连续20天无有效降雨(造成较大面积干旱)坐镇一线现场指挥。

副指挥长:彭炼才

职责:具体负责桃花江灌区防汛抗旱的后勤保障、水政执法。全面负责全局防汛值班值守工作,督促值班人员到岗到位,及时开展防汛督查

1. 办公室

  任:胡卫平

副主任:  任艳军

  员:朱耿娟、周进强、莫  

职责:搞好内部分工;及时收集各单位、部门、二级机构所(站)防指分指挥部指令、信息与各类文件,进行整理、归类、存档、回复、通报、传递;负责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和资料的收集整理,及时发布防指指令;局防汛值班电话、传真保持通讯畅通,督促值班人员到岗到位,搞好防汛值班;根据局防指统一调度,科学调派防汛车辆;确保机关防汛办公设备的正常使用,做好局防指统一安排的防汛值班工作;参与编制审核相关预案、文件;如遇紧急情况,按局防指统一要求参与一线现场巡查、督查、指导和调度管理。

2. 工程灌溉股

    局抢险专家组副组长:王剑威

  长:陈望丰

副股长:  

  员:曹新南、邹孟辉

职责:及时传达局防指相关调度指令,按要求进行防汛抗旱日常水量供泄调度工作;搞好内部分工;编制并参与审核相关预案、技术方案;编制局防指年度防汛抗旱物资储备计划,管理好局机关防汛仓库,建立防汛抗旱物资收发台账;及时收集上报雨情、水情、灾情,搞好信息化管理,对接好相关上级系统平台,及时传递、传达相关信息;做好局防指统一安排的防汛值班工作;督促各二级机构所(站)分指做好本管理区域内相关防汛抗旱水情、雨情、灾情、险情、重要建筑物运行技术参数、信息化系统数据的收集,按要求进行整理、归类、存档、上报;督促各二级机构所(站)分指落实相关调度指令、预案、应急除险工程技术方案、在建工程度汛方案,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巡查、督查、指导;如遇紧急情况,按局防指统一要求参与一线现场巡查、督查、指导和调度管理。

3. 财务经营

  长:汪立

  员:  硕、邓胜军

职责:按局防指要求编制年度防汛抗旱、应急除险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管理、监督、落实专项资金使用;搞好内部分工;按计划落实防汛物资采购与储备;监督好各二级机构所(站)分指相关防汛抗旱与应急除险工程经费使用;传达、落实相关财务制度与纪律,按局防指要求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督查、检查、指导;做好局防指统一安排的防汛值班工作;如遇紧急情况,按局防指统一要求参与一线现场巡查、督查、指导和调度管理。

4. 水政监察股

  长:刘海江

副股长:刘卓夫

  员:罗昊隽、肖钰奇

职责:按局防指统一要求做好全局汛期安全工作,制定年度防汛抗旱安全管理目标、规章制度、操作手册等;做好相关法制宣传,及时指导处理各项水事纠纷;搞好内部分工;检查督促落实全局汛期安全生产、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工作;督促各二级机构所(站)分指对其管理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摸底、建立台账登记,制定、落实相关防范措施;定期或不定期到一线进行巡查、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做好局防指统一安排的防汛值班工作;参与编制审核相关预案、文件;如遇紧急情况,按局防指统一要求参与一线现场巡查、督查、指导和调度管理。

5. 人事科教股

  长:谭勇军

副股长:廖世红、李稳强

  员:刘冰清、刘铁龙

职责:按局防指统一要求做好全局汛期组织机构人员的落实与相关培训工作;搞好内部分工;制定相关汛期工作制度、纪律、人员考核办法,及时开展督查,督促各股室、二级机构所(站)分指落实,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巡查、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做好局防指统一安排的防汛值班工作;如遇紧急情况,按局防指统一要求参与一线现场巡查、督查、指导和调度管理。

6. 机关防汛值班组

人员组成:由局机关人员进行分组,每组带班领导1人,专业技术人员1-2人(初级以上职称),值班员3-5人。

职责:及时收集雨情、水情、险情、灾情信息,按要求做好防汛值班录;做好相关信息的整理、分析,及时上报局防指,供领导小组决策;管理好值班室,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严格按上级要求落实值班纪律。

7. 分指挥部

枢纽管理所分指挥部:

分指挥长:郭智红

分指副指挥长:  辉、任艳萍

组成人员:刘跃芝、薛建辉、王贵新、胡建平

桃花江水库水力发电站分指挥部

分指挥长:  

分指副指挥长:莫谷荣、莫云龙、贾世奇

组成人员:崔晋忠、陈杰平、龚迈明、高昱、莫湘贵、秦学军、符一淇、刘专科、陈劲松、任艳华、姚乐元、刘海虎、肖灿、刘旺军

③东干渠管理所分指挥部:

分指挥长:邓四军

分指副指挥长:  

组成人员:胡跃鹏、刘焕之、胡光辉、邓德安、杨军、习向国

④高桥管理所分指挥部:

分指挥长:胡立明

分指副指挥长:刘建强

组成人员:刘放军、肖佰安、龚晓金、胡有理、冯杰、文雄、胡伟

⑤水口山管理所分指挥部:

分指挥长:彭志成

分指副指挥长:江小秋

组成人员:习向阳、吴方新、文伏阳、龚建平、习勇军、陈金建

⑥鸬鹚渡管理所分指挥部:

分指挥长:尹菊芳

分指副指挥长:肖惠华

组成人员:文华、李勇其、熊跃文、习翠香、王胜才、熊建伟

各分指挥部职责:严格执行局防指调度指令;按照局防指和各分指挥部编制的《2020年度防汛抗旱预案》、《调度规程》、《应急预案》要求落实到位,组织应急避灾演练;严格防汛工作纪律、工作制度;合理内部分工,明确职责,严格落实相关责任状;由所长为组长,选取3名左右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或具有较丰富现场经验同志成立应急抢险专家组,组织做好临时应急处险措施方案;及时收集管辖区域内雨情、水情、险情、灾情,做好临时应急处理措施和相关台账记录;做好管辖区域内存在重大险情点摸底、登记台账、明确标示,做好临时应急处理方案;与地方政府及时对接、报告、请示,做好人员财产安全转移;确保全年防汛抗旱任务顺利完成。

分指挥部指挥长:全面负责责任区域范围内防汛抗旱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督促站所人员到岗到位尽责;及时收集、上报相关信息,传达相关指令,及时组织好防汛抢险和抗旱保灌。

分指挥部副指挥长:编制相关预案、计划与技术方案、应急除险项目与安全隐患台账;收集、整理、上报、存档相关信息资料;负责信息化设施管理;按上级指令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科学调度。

组成人员:严格服从安排,按预案、制度、规程要求管理好自己责任区域;及时收集、整理、上报责任区域内相关信息,做好日常维护管理,编制日志、台账。

四、防汛应急抢险与抗旱调度方案

(一)组织保障措施

1. 进入汛期或抗旱时期,分指挥长全面调度辖区内防汛抗旱工作;分指挥副指挥长在一线现场指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巡渠、查险、护坝、护渠;在防汛与抗旱用水矛盾时,其它所(站)严格服从局指挥部总水量调度指令;局机关防汛值班由领导小组成员带班,当班值班人员应全部坚守岗位,防汛车辆随时待命。

2. 预报日降雨量50毫米以上,灌区渠系及建筑物正处于用水灌溉状态,或在抗旱过程中出现区域性干旱,灌溉用水矛盾较为突出,渠系及建筑物正处于高水位运行状态且存在险情,局防指派应急抢险技术专家组成员进驻灌区干渠现场巡视,指导进行护渠、查险、巡逻、抢险、调度。分指挥部人员全部到岗到位,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

3. 预报日降雨量50毫米,大坝枢纽水位达140.5米,局防指派王剑威进驻大坝枢纽管理所现场,指导大坝枢纽分指挥部进行护坝、查险、巡逻、抢险、调度。分指挥部人员全部到岗到位。

4. 当预报日降雨量100毫米以上,大坝水位达141米,灌区渠系及建筑物出现较大险情,或在抗旱过程中出现较大面积干旱,灌溉用水矛盾突出,渠系及建筑物正处于高水位运行状态或出现较大险情,局防指副指挥长薛剑波进驻现场一线,督查各防指分指挥长进行护坝、护渠、查险、巡逻、抢险、调度情况和人员到岗及24小时值班情况。

5. 当预报日降雨量100毫米以上,大坝水位达141.5米,灌区渠系及建筑物出现重大险情,或在抗旱过程中出现重大面积干旱,灌溉用水矛盾突出严重,渠系及建筑物正处于高水位运行状态或出现重大险情,局防指指挥长范则昌进驻现场一线,宣布进入紧急状态,统一指挥,调动一切人力、物力、财力,准备抢大险、抗大旱,及时与县防指联系,并准备好抢险突击队和抢险物资。

(二)应急抢险队、队员组成

1. 启动应急抢险队条件

在防汛过程中,预报日降雨达 50毫米,各泄洪闸开启,查到的险情应及时向分指挥部领导报告。同时分指挥部要在5分钟以内报告局防指,根据险情大小及时拿出临时抢险方案,机动增加抢险队员配置。灌区渠系及建筑物处于灌溉用水状态且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在抗旱过程中灌区渠系及建筑物处于高水位状态且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用水调度矛盾较为突出,抢险队员由各分指人员组成,在指定地点巡渠。

在防汛过程中,预报日降雨 100毫米以上,大坝枢纽水位 140米以上,枢纽分指挥部抢险队员进入现场,加强巡查。

在防汛过程中,预报日降雨 100毫米以上,大坝水位 141米以上,发生险情或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电站与大坝枢纽分指抢险队员进行组合,由大坝枢纽分指统一指挥,同时从其它分指或其它部门抽调人员,由局防指统一调度,24小时不间断查巡、查险,及时拿出抢险方案,一时间向上级防指报告。

在防汛过程中,预报灌区日降雨50毫米以上,各分指挥部抢险队员由各分指人员组成,在各责任渠段保护范围内每小时查巡一次,各重要建筑物24小时守护。

在抗旱过程中,灌区渠系高水位运行且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发生较大以上干旱区域,用水矛盾突出严重,各分指挥部抢险队员由各分指挥部人员组成,在各责任渠段保护范围内每2小时查巡一次,安全隐患点24小时专人守护,查到的险情或存在重大用水矛盾纠纷应及时向分指挥部领导报告。同时分指挥部负责人要在5分钟以内报告局防指,根据险情与矛盾纠纷大小,及时拿出临时方案,机动增加抢险队员配置。

2.应急抢险成员组成

局防指应急抢险技术专家组

组 长:薛剑波

副组长:王剑威

成 员:陈望丰、谭勇军、刘海江、张凭

局防指机关机动抢险队

  长:李稳强

  员:刘卓夫、任艳军、邹孟辉、、邓胜军

局防指后勤综合组

  长:胡卫平

  员:汪立东、昌胜、曹新南、高硕、周进强、刘冰清、莫华、刘铁龙

枢纽抢险队

  长:郭智红

  员:罗辉、任艳萍、刘跃芝、薛建辉、王贵新、胡建平

桃花江水库水力发电站抢险队

  长:姜飚

  员:莫谷荣、莫云龙、贾世奇、崔晋忠、陈杰平、龚迈明、高昱、莫湘贵、秦学军、符一淇、刘专科、陈劲松、任艳华、姚乐元、刘海虎、肖灿

东干渠管理所抢险队

  长:邓四军

  员:刘利、胡跃鹏、刘焕之、胡光辉、邓德安、杨军、习向国

高桥管理所抢险队

  长:胡立明

  员:刘建强、刘放军、肖佰安、龚晓金、胡有理、冯杰、文雄、胡伟

⑧水口山管理所抢险队

  长:彭志成

  员:江小秋、习向阳、吴方新、文伏阳、龚建平、习勇军、陈金建

⑨鸬鹚渡管理所抢险队

  长:尹菊芳

  员:肖惠华、文华、李勇其、熊跃文、习翠香、王胜才、熊建伟

(三)防汛抗旱调度、应急险情处理基本原则

1. 应急险情

按照“防重于抢、抢重于救”以及“抢早、抢小”的原则,各分指应及时处理好一般险情并加大巡查力度,如遇突发较大以上险情,现场人员应及时向分指报告,采取临时处理防护措施,防止险情进一步扩大同时按要求上报,请求救援。险情一旦发生,应及时报告地方乡镇,做好周边临近人员、财产转移,重点确保人员安全。

2. 防汛调度

及时关注相关天气预报、上级明传电报等,未雨绸缪、提前准备。加强动态调度,及时收集雨情、水情进行科学预测、分析、研判。桃花江水库枢纽严格按上级防指要求搞好控蓄,不超防洪限制水位(控蓄水位141.5m)。预报降雨大于50mm,水位达140.5 m时,做好随时泄洪准备。桃花江灌区严格按相关预案进行调度,如存在有效降雨,不需要季节性或较大面积农田灌溉用水时,应及时调度关闭渠首供水。预报降雨50mm时,应及时调度关闭上游输水,开启泄洪设施。

3. 抗旱调度

严格按年初预案进行调度。动态调控基础水源桃花江水库,确保基础抗旱可供水量不小于4500万方(按往年度连续50天抗旱标准)。桃花江灌区抗旱用水调度整体原则:统一协调,顾全大局,压首灌区保尾灌区,轮流灌溉,充分地利用灌区内小型水库、塘坝等补充水源。各站所协调灌区内地方政府、用水协会,做好用水计划,共同参与调度,严格专人专管,一把锄头管水。

4、信息化设施量测水设备管理

对相关的信息化和量测水设施进行全年运行周期的有效管理,以保证信息系统能够高效运转,达到现代化灌区为目的,确保灌区信息化安全运行。严格按照操作流程进行操控,禁止下载、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程序,严禁破坏系统软件、硬件,将设备挪作他用,加强对设施设备的防火防盗等安全意识,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保养,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发现异常及时放映,管理员应及时联系信息中心维护,严禁非专业人员擅自对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拆卸等行为的发生。

(四)防汛抗旱物资管理

防汛抗旱物资由局防指统一安排调配,由工程灌溉股组织编制防汛抗旱物资储备计划,财务经营股负责组织统一采购。各分指按计划领取,储备到各自仓库。机关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由张凭负责。

(五)临时物资及设备调度管理

1. 当降雨达100毫米以上时,根据雨情、水情、汛情、灾情发展情况,局防指命令从大坝上游调进2条以上抢险船只到达坝前指定地点待命。同时各分指挥部要落实备用运输车2台、挖机2台、铲车2台、自卸车2台以上待命,随时调度,确保需要设备与物资到指定地点待命,作好抢大险的准备。

2. 当大坝水位达到141.5米或分指渠系及建筑物出现重大险情,局防指负责人及时向县防指请示,请各乡镇民兵应急抢险队予以支持。各乡镇民兵应急抢险队按时到局防指所指定的防汛仓库领取抢险工具,局防指防汛物资采购部门将根据抢险需要从速供给有关抢险物资,抢险人员立即按时赶到出险地点。

五、业务培训、安全隐患排查与管理

(一)人员培训:局防指负责培训局防指人员、分指挥长和抢险队长,分指挥部其它人员由分指负责组织培训。

(二)分指挥部抢险时向县防指救援程序:一般险情由分指挥部负责处险、抢险,使用分指储备的器材、物资,并向局防指报告。重大险情由分指挥长立即报告局防指,并将所需救援物资、器材和设备报告局防指副指挥长,局防指指挥长在30分钟内给予明确答复,双方都必须记录清楚。出现重大、特大险情时,分指储备的防汛物资由局防指统一调度使用。

(三)进入汛期,桃花江水库大坝坝前500米水面,坝后500米河道除抢险船只外严禁其他机动船只、木筏行驶。当大坝水位达140米以上时,桃花江水库大坝除防汛指挥车、工程抢险车外,其他任何车辆禁止通行。

(四)主汛期大坝枢纽超控蓄水位或泄洪时:桃花江水库大坝坝前500米水面,坝后1000米河道除抢险船只外,严禁其他机动船只、木筏、行人通行;桃花江水库大坝除防汛指挥车、工程抢险车外,其他任何车辆禁止通行;非工作人员或抢险人员不能进入坝区。

六、重大险情、泄洪疏散转移和疏散信息传递规定

(一)当大坝枢纽泄洪或出现险情时,局防汛指挥部应及时向县防指报告,县防指负责从上至下通知下游沿河各乡镇,各乡镇通知各自辖区内相关村、组、社区、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做好迎战洪水准备,低洼地段应及时组织转移。

(二)当渠系及建筑物出现重大险情时,局防汛指挥部应及时向县防指报告,灌区相应分指向相关乡镇政府报告,由各乡镇通知高危渠段下面相关社区、村、组、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作好重要物资和老弱病残者的转移准备工作,并适时组织转移。

七、防汛抢险纪律

(一)搞好桃花江灌区(水库)防汛抢险工作是灌区各单位、部门的职责和义务。当出现重大险情、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除老弱病残孕者外,其他人员一律有责任和义务上渠抢险,服从调度指挥。

(二)汛期和抗旱期间,分指挥部按渠段长度上足巡逻、查险和抢险人员,严格工作制度、工作纪律、明确职责。

(三)在抢险过程中,没有接到撤退命令时不准撤退,临阵脱逃者、玩忽职守者,是党员或干部的,将按党纪、政纪处分,其它人员除追究本人责任外还要追究所在单位领导的责任。

(四)发现分指挥部管辖内险情报告不及时、处理险情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五)每名上渠抢险人员必须自觉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设置警示标志,严禁其他闲杂人员上渠堤围观。

(六)负责管理的工程设施、设备要及时维修养护,确保正常运行,对因设备维修养护不及时和不严格执行值班制度而造成损失者,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凡有下列行为之一,导致影响防汛抢险或造成损失者,追究单位领导人和当事人的责任:不服从指挥和调度的;干扰、阻碍、破坏防汛抢险的;工作失职的。

(八)对在防汛抗灾中有如下表现者,管理局给予表彰和奖励:组织严密、指挥得当、防守得力、奋力抢险、出色完成任务者;坚持巡渠查险,遇到险情及时报告,成绩显著者;在危急关头,组织群众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抢救群众有功者;为防汛调度,抗洪抢险献计献策效益显著者;雨情、水情测报或预报准确,信息传递迅速,因而减轻重大损失者;供应防汛物资、设备和工具及时、节约经费开支、完成任务成绩显著者。

(九)分指挥部的一切行动服从局防汛指挥部指挥,各分指挥部之间应密切联系、相与配合、统一协调、顾全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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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桃花江灌区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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