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清廉大厅”开展政务服务回访的通知
| 索引号:tjxzwfw/2022-1538321 | 发布机构:桃江县政务服务中心 | 发文日期:2022-03-04 |
|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 索引号 | tjxzwfw/2022-1538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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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桃江县政务服务中心 |
| 发文日期 | 2022-03-04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各乡镇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各窗口、机关各股室:
为进一步规范和建设好“清廉大厅”,更好地服务基层百姓和企业项目,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优化全县营商环境,现就有关政务服务回访事项通知如下:
一、回访对象
在县、乡、村各级政务大厅办理过业务的群众或企业。回访对象主要通过查找各办件系统业务数据、调阅业务办理档案、现场邀请等方式随机产生。
二、回访方式
采取电话回访、上门走访、随机问卷等方式。
三、回访内容
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办事效率、满意度和意见建议等。
四、回访人
1.邀请部分作风建设观察员、政务帮帮帮工作室入室政协委员做回访人。
2.县政务服务中心机关全体干部。
3.县政务大厅各窗口组长、各乡镇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五、回访要求
1.邀请作风建设观察员、政务帮帮帮工作室入室政协委员每人每月回访2个以上;县政务服务中心机关干部每人每月回访不少于4个,其中:行政审批服务股、政务服务股、考核督查股干部每人每月回访不少于8个;各窗口组长、各乡镇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主任每人每月回访不少于8个。
2.回访人要热情、耐心、细致围绕回访内容开展回访,并做好回访记录(见附件),包括诉求、意见建议等,回访过程中不得接受企业或群众的请吃请喝。
3.回访人对回访反映的问题实行首问负责制,可立行立改的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并督促立行立改,一时解决不了的在每月28日前将回访记录表报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股汇总(联系人:熊明慧,联系电话:0737-8788959),由政务服务股统一协调、交办,各参与回访人员要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回访对象,对反映非行政审批政务服务范围内的问题要做好解释。
附件:桃江县政务服务回访记录表
桃江县政务服务中心
2022年3月4日
附件
桃江县政务服务回访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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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访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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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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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访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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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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胤檬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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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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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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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访内容 |
工作作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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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态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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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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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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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或 意见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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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问题及诉求处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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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反馈 |
是 ¨ 否¨ |
反馈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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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访人(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