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tjxwtgx/2021-1475208 发布机构:桃江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发文日期:2021-11-04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索引号 tjxwtgx/2021-1475208
发布机构 桃江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发文日期 2021-11-04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按照《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要求,为继续抓好改革落实,确保高质量的完成工作任务,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要求和工作目标

基本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以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为原则,紧密联系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作为、乱罚款、乱检查、不透明、不文明等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相关业务股室、有效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为建设法治桃江,实现跨越提升提供有效法治保障。

工作目标:在桃江县文旅广体系统内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使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行为得到有效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健全落实,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显著提升。

二、工作任务及其措施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各相关股室和执法大队要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统一公示平台,接受社会监督。

1. 加强事前公开

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部门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进一步编制完善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流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裁量基准、监督方式等目录清单,并按照“谁履职、谁公示”的原则,主动在桃江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开,做到动态调整。

责任单位:局法规股、县政务中心文旅广体窗口、县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2. 规范事中公示

县文化旅游广电局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佩戴或者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出示行政执法文书,做好告知说明工作。

责任单位:县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3. 推动事后公示

通过桃江县人民政府网,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同时,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

责任单位:县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县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要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

1. 规范执法文书记录

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按要求规范开展文字记录工作,按执法案卷标准制作、管理和保存执法卷宗,积极推行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电子化。

责任单位:县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2. 推行音像纪录

结合执法工作实际,建立全过程记录设施设备的配备、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明确进行音像记录的关键环节、记录方式以及应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要进行音像记录。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要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

责任单位:县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 确定审核范围

要根据桃江县文旅体广局工作职能,结合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社会影响等因素,除行政处罚外,进一步明确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行政许可的;罚款数额较大的(数额参照听证案件标准);

查处阻力较大的;拟加重、减轻或免于行政处罚的;拟提请或做出行政裁决的;案件承办机构认为需要提交案审委审查的案件等。审核范围。

责任单位:局法规股、县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2. 明确审核内容

重点围绕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本单位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情形、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应审核的内容进行法制审核。

责任单位:局法规股、县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3. 细化审核程序

根据重大执法决定的实际情况,案审委审查案件实行集体会议审查制度,由主任召集、主持,案审会成员参加,会审意见必须由三分之二以上参审人员同意通过;规定法制审核时限,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责任单位:局法规股、县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相关股室要高度重视“三项制度”落实工作,成立由书记彭建、局长董佳为组长、分管领导龚弘力、刘国海、曾向宏、刘军为副组长,曾知方、漆放军、彭思诗、高喜安、邓燕华、张楚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及时收集“三项制度”工作推进情况,落实人员、信息、装备以及经费等相关保障措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推动,责任单位、股室要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迅速启动各项工作,督促“三项制度”工作见成效。

(二)强化督查,严格考核

将“三项制度”推进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不定期对“三项制度”推进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不积极、不主动、不作为、推动工作不力以及在推进工作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和进度严重滞后、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股室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桃江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1年3月16日

信息来源: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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