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各股室站:
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桃江县水利局机关工作作风督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桃江县水利局
2019年9月11日
桃江县水利局机关工作作风督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机关工作作风,规范公务行为,提高干部职工的担当和作为,进一步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经研究,决定开展常态化机关作风督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坚持做到“四个必须”。营造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工作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落实纪检监察工作,提高效能水平,成立桃江县水利局机关工作作风督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符心冰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罗敏志 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松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胡新阳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 刘卫红 人事教育股股长
侯 鑫 办公室主任
龙革明 纪检监察联络员
三、督查内容
1.办公室室内物品是否摆放整齐、卫生环境是否整洁;
2.工作人员是否按照机关制度考勤,是否存在无故迟到、早退、旷工现象;
3.上班时间是否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4.是否严格执行上级安排,规范办公服务;
5.是否存在办事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
四、督查方式
督查工作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自查与现场督查相结合的原则,按照机关管理制度开展不定期督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
五、结果运用
1.对督查中发现的违纪问题,严格依法依纪查处。
2.对违反机关管理制度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进行谈话。
3.发现问题报主要领导审阅后,进行通报批评,跟踪督办整改,追究责任人员责任,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4.通过督查,对勤政廉政、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绩效管理、勤政廉政工作水平得到提升。
六、工作纪律
严格督查工作纪律,督查人员不得泄露督查时间、目标等内容;不得对发现问题擅自处理或瞒报、漏报;不得相互打招呼讲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