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桃江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桃江县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tjxnyj/2021-1496246 发布机构: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2021-07-14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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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桃江县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按照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要求,为保护生态环境,推进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与指导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农办资保【2021】70号)和益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益阳市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办制定了《桃江县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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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县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按照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要求,为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推进资源循环利用,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为切实做好我县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坚持统筹规划,多策并举,以就地消纳、能量循环、综合利用为主线,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争取政策扶持,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持续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健全秸秆收储供应体系,培育壮大一批产业化利用主体,提升秸秆商品化收储和供应能力。构建以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利用为主,其他利用形式为补充的多途径秸秆综合利用格局。提高秸秆在能源(燃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等方面的利用率,各区县(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重点推进秸秆肥料化利用。针对水稻、油菜、玉米等大宗粮油作物,积极推广秸秆腐熟还田(稻田秸秆免耕还田、稻田秸秆翻耕还田)、秸秆机械还田(机械收割留高桩翻压还田)、秸秆异地还田(农作物秸秆“田头窖”堆腐还田技术、积制有机肥)等技术,进一步提高秸秆还田利用效率,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减少化肥使用量,改善土壤理化性状,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大力推广带有粉碎切割设备的农作物收割机,加大农田每亩秸秆的还田总量。对难以还田的农作物,大力推广具有秸秆打捆设备的收割机,实现秸秆异地综合利用。重点支持益阳市富立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桃江县中柱农副资源综合利用有机肥厂、桃江县先天智慧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桃江县佛座坳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桃江县万洲红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等单位的肥料化利用。

(二)大力推进秸秆燃料化利用。推广秸秆能源化利用,既可有效减少一次性能源消耗,又可减轻污染。大力发展以多种原料混合厌氧发酵生产秸秆沼气,提高产气率。稳步推进秸秆固化成型、秸秆炭化、秸秆热解气化及秸秆炭汽油联产项目建设,减少化石能源消费,发挥节能减排功效。通过收集农作物秸秆资源,开展生物质能源的生产、销售、管理、研发等工作。重点支持湖南省嵩辉竹木科技有限公司的燃料化利用。

(三)积极推广秸秆饲料化利用。秸秆饲料化利用,是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的有效途径。要结合我县草食畜牧业发展规划,大力推广秸秆“三贮一化”(青贮、黄贮、微贮、氨化)技术和秸秆养殖技术。鼓励养殖户利用农作物秸秆发展牛羊等草食畜牧业生产,对兴建秸秆“三贮一化”设施的草食畜牧业养殖项目,要优先立项,实行政策倾斜。积极抓好种植业和养殖业在农作物饲料化利用上的对接服务,支持种植养殖大户或专业合作社开展秸秆饲料化的商品化生产,提高秸秆饲料化应用比例。重点支持湖南大队长农业有限公司、桃江县昱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桃江县翱翔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桃江县拱头山村农机服务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桃江县伟其农机化服务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等单位的饲料化利用。

(四)鼓励探索秸秆基料化利用。充分利用稻草、玉米芯等资源,发展食用菌生产。积极探索代料栽培技术,利用农作物秸秆部分代替木料栽培木腐类食用菌。引导、扶持食用菌生产经营主体,建设规模化标准化食用菌生产示范基地。重点扶持秸秆食用菌基料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扩大秸秆基料化应用。积极发展秸秆秧盘育苗、花木基质、草坪基料、温室大棚育苗等生产企业,拓展秸秆基料化利用途径,带动秸秆基料产业发展。

(五)建立农作物秸秆收储运和综合利用补贴机制。开展稻草收储运体系建设补贴,建立健全政府推动、秸秆利用企业和收储组织为轴心、经纪人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秸秆收储运体系,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对稻草收储运体系建设进行适度补贴。

1.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益阳市富立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湖南大队长农业有限公司两个中标企业按要求完成2个秸秆收储运中心和8个收储点的建设和半喂入式收割机购买任务,验收合格,各奖补150万元。(完成时间:8月底前)

2.根据《桃江县2021年秸秆收储运补贴实施方案》(附件1),按照我县实际情况,推进秸秆收储运的定额补贴方式。具体补贴标准为:水稻、饲用玉米、蔬菜等秸秆均补贴50元/吨,其中秸秆离田收集环节补贴30元/吨,收储综合利用环节补贴20元/吨。在12月中旬完成。(完成时间:12月中旬)

3.根据《桃江县秸秆粉碎还田机械购置财政补贴实施方案》(附件2),对2019年至今年5月在我县办理了农机购置补贴的全喂入式联合收割机加装了秸秆粉碎还田机械的组织和个人,按照3000元/台的标准予以奖补。在10月底前完成。(完成时间:10月底前)

4.根据《桃江县秸秆田间收集机械购置试点示范财政补贴实施方案》(附件3),秸秆田间收集机械购置指标分配到乡镇,乡镇按照种植大户的规模大小、需求意愿等确定主体对象。对稻草捡拾打捆机,按照1万元/台的标准给予补贴;青贮玉米收割机按照5万元/台的标准给予补贴。(完成时间:12月中旬)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乡镇结合本地实际,立足当前,谋划长远,加强秸秆资源调查,积极制订秸秆综合利用规划。努力争取各级政府和发改、科技、环保、财政等相关部门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视的支持。

(二)加强宣传培训。加大对广大农民的宣传培训力度,利用农业科技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田间地头问诊、广播宣传车、电视公益广告、网络信息,印发宣传专刊、科技小报、知识手册等多种形式,积极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和技术。

(三)开展科技服务。农业科技人员要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农机与农艺结合的各项科技服务,推广成熟的作业模式、先进适用的机具以及多种综合利用方式,不断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以及其他市场主体主动参与秸秆综合利用的积极性。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试验示范,推进秸秆单一利用向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转变,实现农业生态环境的持续友好发展。

(四)探索市场化运作。要充分调动农民以及社会各界的积极性,积极探索秸秆资源化利用市场化运作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弥补财政资金的不足。

(五)加强资金管理。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规范资金拨付流程,及时发放奖补资金。对故意套取财政资金的单位或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加强监督检查。各乡镇要制定详细分解方案,要及时开展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工作督促检查,县委农办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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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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