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索 引 号:tjxrsj/2020-1200342 发布机构: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2020-06-19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根据桃江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7月19日至9月30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人社局党组开展了巡察。12月4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强化主体责任,抓好整改落实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始终把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深挖根源,坚持问题导向,不遮掩回避,落实整改到人到岗,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效的办法、最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一)统一思想认识,迅速安排部署。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和党组扩大会议,梳理问题清单,研究整改措施,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二)细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细化分解,制定了《关于落实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及整改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部门、责任股室及整改时限。局党组书记、局长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求各责任领导以上率下,带动各责任部门迅速行动,高标准严要求,抓好各项问题的整改落实。

   (三)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整改成效。局党组书记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巡察整改遇到的各种问题,做到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改的进度、质量进行全程督查,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整改期间,邀请县纪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组长列席党组会议,积极征求对整改工作的意见建议。邀请县纪委常委领导列席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听取对民主生活会的建议意见。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了党组议事规则、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层干部轮岗制度、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公车管理制度等工作机制,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二、坚持问题导向,推进整改落实

    (一)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透,执行政策有偏差。”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巡察提出的情况,2020年2月28日,组织就业服务中心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业、就业的重要论述”,制定出台了《2020年桃江县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实施方案》。

    2.关于“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脱贫攻坚基础工作不扎实,扶贫工作基础信息掌握不准确。”

    整改落实情况:对3名结对帮扶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我局于2020年1月组织扶贫责任人开展了上门走访,对贫困户信息进行了全面核实,并将更新的内容上报至武潭镇扶贫办,在扶贫系统中进行了贫困户信息更新。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修改完善了党组中心组及干部学习制度,党组中心组每月至少集中专题学习研讨一次,严格按照中心组学习“六个环节”的程序要求对自学、领学、发言、研讨、小结、通报等作出了具体安排。党组按要求定期研究了意识形态工作,做到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每月研究一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4.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有偏差。”

    整改落实情况:研究制定了《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议事规则》,明确了党组议事的原则、议事范围、议事方法和程序、议事纪律以及决定事项的落实等内容,以制度规范推进民主集中制的落实。

    5.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意识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对人社政策宣传不深入”的问题。2019年10月,通过采纳传媒近200台广告机位对全县机关单位、社区、商店等全方位开展人社政策宣传,时间将持续一年。举办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工伤保险业务培训。2020年初,通过 “春风行动”网络招聘直播会对社保、工伤、就业等政策进行了宣传。制作就业政策口袋书10000份并通过各乡镇发放到中小企业及农民群众手中。下阶段,将继续通过电视台、村村通广播、举办业务培训等形式进行人社政策宣传。

    (2)关于“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乏力”的问题。已通知县住建局和施工单位进行补缴,并下发催缴通知书,责令施工单位按规定足额补缴到位,相关小区项目已按要求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019年,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工作纳入了桃江县2019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内容,将严格按照《桃江县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收缴保证金。2020年5月起,宣传贯彻落实好新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条例》以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3)关于“流动人员档案整理不及时”的问题。一是梳理存在的问题,从去年9月起对未入档的820个档案全部录入系统,同时办理了200余人的档案转出业务。至目前为止,接收的流动人员档案已全部整理归档。二是完善档案整理业务流程,将对日常收到的流动人员档案做到一周内录入,集中时间段收到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档案做到一个月内录入系统。

    (4)针对“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难点业务问题处理办法不多”的问题。一是加强宣传,通过电视台、村村通广播、微信公众号、采纳传媒等形式广泛开展了人社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二是举办业务技能大赛,组织窗口人员“日日学、周周练、月月比”,窗口人员业务水平得到提升,为群众办实事的能力得到提升。三是从严加强窗口人员服务管理,制定服务规范,对因工作疏忽造成的信息采集不准、手续办理不及时等导致的信访问题,从严问责。

    (二)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6. 关于“组织生活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1)对原机关党支部党建专干进行了提醒谈话。(2)组织全系统各党支部支部书记、党建专干开展了党建工作业务知识培训,学习了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要求各支部及时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今年上半年在组织部的检查中党建工作得到肯定。

    7. 关于“对基层党支部指导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1)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就业服务中心、工伤保险所、原劳动保险所支部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2)组织全系统各党支部支部书记、党建专干开展了党建工作业务知识培训,学习了党建基础知识,提升党建专干党建业务能力。今年以来,进一步加强了对基层党支部的指导,定期开展检查,要求各基层党支部按照每月1次专题党组会议、每季度1次党员大会、每月1次支委会议、每月1次主题党员日活动要求开展活动。

    8. 关于“党员积分管理不规范,存在“两张皮”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1)对机关党支部、原劳动保险所党支部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2)组织全系统各党支部支部书记、党建专干开展了党建工作业务知识培训,学习了《益阳市党员积分管理十二分制考核办法》,今年以来,各基层党支部按照积分管理制度具体抓实积分管理,严格根据党员积分情况和日常表现,着力发现、挖掘、培养优秀党员,在全系统营造出“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同时,党建办将对全系统的党建工作加强督导,把该项工作纳入各单位目标考核,一月一督导,一季一考评。

    9. 关于“干部人事基础工作薄弱。”

    整改落实情况:(1)召开了专题人事调整工作会议,明确了局信息中心与基金监督股的主要负责人,对负责人空缺股室及长期未轮岗人员进行了补充与调整。(2)制定了《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层干部轮岗暂行》,对轮岗的条件要求、程序措施等进行具体的规定,以制度规范轮岗工作的开展。(3)规范了借调人员、临聘人员管理。重新制定了《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9月份立行立改中,已严格按照县委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定要求对全系统外聘人员及借调人员请组织部及编办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审批补充完善借调手续。2020年4月,进一步清理了全系统外聘人员,除必要岗位外其余劳务派遣人员均已解除聘用。(4)对人社局机关人事股长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严格按照原则和要求开展工作,在积极作为的同时,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提高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工作质量。

    (三)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0. 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偏差。”

    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公务接待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组织党组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重温了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规定,完善了招待管理制度。下阶段,将加大对二级机构财务检查,督促各单位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支出,严禁铺张浪费。

    (2)关于“公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公车使用审批程序,建立健全了维修、保养、加油登记台账。

    (3)关于“公款列支个人应承担的费用”的问题。已在9月份立行立改中进行整改,违规报销的项目已由个人全额退还并上交县纪委监委,并责令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就违规报销问题作出书面检查。

    (4)关于“违规领取评审费”的问题。已在9月份进行自查整改,违规款已由个人全额退还并上交县纪委监委。

    11. 关于“形式主义痼疾难消。”

    整改落实情况:对人社局原人事股长、原劳动社保所党支部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对网上抄袭笔记的阮某进行了批评教育。今后,将每季度对基层党组织开展一次党建工作督查,坚决防止和纠正落实工作安排部署不用心、不务实、弄虚作假等问题。

    12. 关于“工作作风不严谨。”

    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公文印制不规范”的问题。修改完善了文书、印鉴及档案管理制度,今后将严格按照规定规范公文收发管理。

    (2)关于“劳动监察日常履职不到位”的问题。2019年在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中未签署审查意见的问题已整改,今后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检查秩序,落实检查制度。

    (3)关于“调资存在误差”的问题。对调资错误人员进行了纠错,并核减了相应的工资,并要求各单位和软件公司对数据进行了自查自纠。

    (4)关于“退休人员手续办理不及时”的问题。核减了文化馆胡某某、石牛江中心学校李某某的相关工作年限,并针对出生年月有疑虑的情况,建立了按季度由相关人员集体审批研究流程。今后退休手续办理,要求各单位在每年年初对于当年度退休的人员,进行档案审查。从2020年1月份开始,以教育局为试点单位,对当年退休的所有人员进行档案审查并公示。

    (5)关于“在规范社会保险待遇发放、严防骗取冒领行为发生方面办法不多”的问题。一是组织全面清理,对疑似重复领取人员进行了稽查,目前已追回437993.21元,还剩8人疑似重复冒领金42416元暂未追缴到位,现已移交劳动监察局进入执法程序,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部门处理。二是重新梳理参保缴费、退休待遇核算等业务办理流程,找准风险点,加强对是否重复参保情况的核实,对重复部分将予以退还或合并。三是贯彻落实好解决这一问题的《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社会保险待遇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落实奖励机制、责任机制及梳理各经办部门的工作职责,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待遇发放,严防骗取冒领行为。

    (四)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3. 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

    (1)严格落实问题整改。一是严格落实《桃江县人社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按要求及时向纪委和纪检组报告了半年度、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定期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19年全年召开的各类会议中有16次分析研究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严格执行婚丧喜庆事宜事前事后报告制度。在立行立改中,已要求8名人员补报了《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事宜事后报告表》,今后将严格执行婚丧喜庆事前事后报告制度。

    (2)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科学制定了《人社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目标规定》,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党员干部签订了党风廉政承诺书46份,并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纳入了局年终绩效考核范围,与干部提拔任用、股室及个人评先选优挂钩;全面落实监管责任。通过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监督。及时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2019年共开展诫勉谈话2人、提醒谈话12起28人,涉及5个下属单位。

    (3)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出台了《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各业务系统权限管理办法的通知》等,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14. 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1)关于“基金票据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已严格按照财政制度规范使用基金票据,将严格按照财会制度月清月结,季清季结,年清年结,不跨年度结算,杜绝再次出现此类情况。(2)关于“资金拨付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社保中心就扶贫工作中未按规定使用村级财务收据的问题进行整改,重新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二是违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问题。对向决中发出了《关于要求向决中补交律师服务费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并向税务部门通报相关情况,清算并补缴该律师个人所得税32275.84元。我局财务部门将严格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对律师服务费只支付到律师事务所账户。个人劳务报酬事项严格实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三是在往来中列收列支问题已整改做调账处理;四是对出现上述问题的人社局机关、就业服务中心、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财务负责人、工伤保险所财务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

    15. 关于“财务基础工作薄弱。”

    整改落实情况:(1)关于“原始凭证附件不齐”的问题。创业服务补贴等未提供明细的问题已在立行立改中整改。同时,将就业扶贫工作纳入对乡镇人社中心年度考核,今后将要求各乡镇人社中心在就业创业服务补贴、一次性交通补贴申领时,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收齐各项佐证材料,严格把关并建立“一人一档”。 对原县企业社保所、机关社保所部分差旅费报销无审批、租车无申请单的情况,已由申请人填写申请单并报相关领导审批。对企业社保未将举报冒领奖励的附件装订入会计凭证内的问题,已将相关资料装订入会计凭证,并对该中心财务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2)关于“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各基层工会财务单独建立账户,实行独立核算;二是今后严格按照桃工发〔2018〕10号文件执行福利发放;三是严格把关,各工会必须严格按文件规定进行报销,各工会所属财务部门加强对工会经费使用的检查。四是对“活动经费超标”的问题,已在立行立改中责令相关人员退出违纪所得,已由个人退还并上交县纪委监委,并对就业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工会分管领导,原企业社保所、工伤保险所工会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五是严格按照桃工发〔2018〕10号文件规定向工会会员收取会费。

    (五)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6. 关于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加强我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专项整治方案》(湘人社函〔2019〕175号)要求,设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范围,按照岗位设置权限并配备相应人员,失业保险业务经办、稽核、财务监管分别安排3人担任,落实了岗位不相容要求,实现了业务与财务分离、业务与信息岗位分离、财务与稽核分离。出台了《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业务系统权限管理办法》,筑牢社保基金安全防线。

    17. 关于现金管理不严,存在廉政风险。”

    整改落实情况:(1)关于“现金管理分散”的问题。未归口管理的备用金已于2019年9月存入财政指定账户,所有资金已归口管理,由出纳管理并登记,由会计进行现金账务处理。制定了《桃江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在预算控制、收支控制、岗位职责会计档案管理等方面均明确了工作职责与要求。(2)关于“现金管理确不规范”的问题。从2019年9月5日起,已将所有现金余额上交国库,现金归零。今后将严格按照现金管理制度办理单位业务。(3)对出现上述问题的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财务负责人、人社局机关出纳进行批评教育。

    18. 关于“所列支出与实际不符。”

    整改落实情况:对原企业社保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修改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今后将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财务有关制度开展工作,不再违规列支,杜绝此类事情发生。

    19. 关于“专项资金监管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1)对“培训机构资质审核不严,对办班情况监管不力”的问题。2019年12月、2020年2月,我局两次组织桃江县就业服务中心、红海职业培训学校等7家培训机构,参加由益阳市公共交易中心组织的定点培训机构招投标,目前,7家培训机构均已中标成为定点培训机构。今后,我局将严格选择全市招投标确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对培训时间、培训教材及教师资质严格把关,台账资料均第一时间收集审核整理,确保其真实性。(2)对“创业担保贴息贷款把关不严”的问题,已由县纪委对就业服务管理局相关分管负责人给与了警告处分。近年来,在制定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文件时,进一步科学制定贷款审核办法与流程,严格杜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享受贴息贷款。(3)对“职业介绍费报销监管不力”的问题。今后将加强监管,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严格审核把关。(4)关于“重复发放养老金”的问题。2019年,对重复领取养老金人员进行了全面清理,对疑似重复领取人员进行了稽查,尚未追回的已移交劳动监察局进入执法程序,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在今后的参保缴费、退休待遇核算等业务办理时,将加强对是否重复参保情况的核实,对重复部分将予以退还或合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中共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737-8824802;

  通信地址: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桃花江镇资江路229号;

    邮政编码:413400;

  电子邮箱:285427367 @qq.com

中共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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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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