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桃江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桃江县2020年度就业困难人员 社会保险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tjxrsj/2020-1297466 发布机构: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2020-11-27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索引号 tjxrsj/2020-1297466
发布机构 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0-11-27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桃人社发〔202071

 

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桃江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桃江县2020年度就业困难人员

社会保险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桃江县2020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桃 江 县 财 政 局

20201118  


桃江县2020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 

补贴实施方案

 

根据《湖南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试行办法》(湘政办发〔200934号)、《湖南省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湘政办发〔200934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社〔201825)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印发<湖南省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22 )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桃江县2020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实施方案。
  
一、补贴对象
  依法参加了社会保险,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2020年至2021年度退休且从未享受过社会保险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了社会保险的高校毕业生。已按有关规定享受了税收减免的个体工商户,不得重复享受社保补贴。
  
二、补贴期限
  补贴期限为12个月,不足12个月的,补足12个月(如张三20205月退休,补贴期限为20196月至20205月)。
  
三、补贴标准
  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统一按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054元为缴费基数,补贴标准为实际交纳金额的60%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为实际交纳金额的40%
  
四、补贴程序
  2020年享受社保补贴人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就业与失业登记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或者农业银行卡复印件、1寸红底彩照2张到户口所在乡镇(社区)填写补贴申请表及湖南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并盖章后,到县政务中心二楼人力资源大厅失业保险(社保补贴)窗口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五、申请时限
  2020121日至20201230日。
  
六、发放方式
  先由个人足额交纳,政府补贴部分于20213月底之前逐批拨付到享受补贴对象的社会保障卡账户或者农业银行卡账户。
  
七、纪律要求
  发现不符合补贴条件,非法骗取社保补贴的,责令其改正并追回被骗取的补贴资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办理社保补贴的,分别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8印发

信息来源: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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