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暖社保·每周一课】职工在多个单位就业,工伤保险费由谁缴纳?
| 索引号:tjxrsj/2023-1840018 | 发布机构: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2023-08-01 |
|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 索引号 | tjxrsj/2023-1840018 |
|---|---|
| 发布机构 | 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发文日期 | 2023-08-01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温暖社保·每周一课】职工在多个单位就业,工伤保险费由谁缴纳?
问:职工在多个单位就业,工伤保险费由谁缴纳?
答:职工(包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
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
保险费。
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
工伤保险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