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财政局2019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县城工作计划

索 引 号:694041623/2019-1032149 发布机构:桃江县财政局 发文日期:2019-04-10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各项要求,为实现创建目标,完成各项创建任务,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就我局2019年度创建工作做出如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推动科学跨越,建设生态桃江”为目标,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发展”创建理念,坚持“群众参与、群众收益、群众满意”的创建方针,把“围绕大局,营造环境、塑造形象,办好实事”作为创建的根本目标,切实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提高干职工综合素质,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努力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的新桃江。

二、工作目标

认真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各项创建工作任务,积极配合各有关单位,将我县建设成具有“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合理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的全国文明城市和“基础建设完善、社会管理有序、环境整洁优美、生活舒适健康”的国家卫生县城。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创建资金保障

1、将创建工作资金纳入年初预算,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加大资金投入,切实保障各项创建工作平稳开展。

2、做好本单位机关创建工作经费保障,足额安排本单位各类创建经费。

(二)做好创建宣传工作

1、召开创建工作推进会,充分利用本单位的多媒体、宣传栏、报墙、板报、公众号、微信等载体加强创建宣传动员,每季度定期更新。

2、积极组织单位职工参与创建活动,对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推广,积极报送创建工作信息。

3、组织开展创建相关活动,组织专项活动的同时,将创建工作同平时的宣传工作相结合,力争做到有动静、有影响、有成效。

(三)开展文明创建工作

1、加强学习型到组织建设,落实集体学习、个人学习、岗位培训、主题教育、学习考核等要求,形成学习型党组织的长效机制。

2、认真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做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宣传工作,开展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活动。

3、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和各种公益活动,广泛普及“学习雷锋、风险他人、提升自我”的志愿服务理念。组织开展关爱孤老、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和改善公共环境的社会公益志愿服务活动。

4、重视、关爱、教育未成年人,督促干职工抓好子弟的培育教育,引导鼓励促进子弟健康成长。

5、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本单位本部门的公共场所无乱认垃圾、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大声喧哗、污言秽语、嘻嘻吵闹等不文明行为。

(四)开展卫生创建工作

1、组织干职工定期体检,组织学习,掌握全面系统的健康知识。

2、积极开展无烟活动,在办公区域、公共场所悬挂禁烟标识。

3、组织干职工学习卫生知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参加除“四害”活动。

4、及时清理公共卫生区域,保证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保持干净整洁的工作环境。

5、在办公区设置密闭式收集垃圾箱、果皮箱、痰盂的等基础设施,全天候保洁,垃圾日产日清,无乱堆乱放、乱扔乱倒现象,无积灰、蛛网,无“牛皮癣”小广告,无卫生死角,楼道干净整洁,办公室内物品放置整齐有序,地面无烟蒂、槟榔渣、纸屑等。

6、对责任路段、单位办公区及家属区,每月组织进行卫生大扫除,做到庭院内外整洁有序。

7、组织干部职工定期到帮扶辖区内开展创建工作,积极配合社区开展工作,帮扶、指导社区落实各项创建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1、健全领导机构。及时调整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抓具体,主任专干各负其责,全体员工合力共建的工作格局。

2、实行负责制。领导带头对创建工作负总责,全体干职工积极参与,对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要认真加以解决。要将创建工作任务层层落实,将创建工作抓实抓好。

3、实行责任追究制。对不重视创建工作、不及时落实创建任务、不按时按质完成创建指标造成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追究相关负责人和具体负责人的责任。

(二)加强日常监督,做好督查考核

1、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创建工作专题调度会,听取创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调各方面的创建工作。

2、实行专项工作督查制度。由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未达标项目进行专项督查,促进问题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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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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