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启动2022年财政票据年检工作
| 索引号:tjxczj/2022-1695488 | 发布机构:桃江县财政局 | 发文日期:2022-12-12 |
|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 索引号 | tjxczj/2022-1695488 |
|---|---|
| 发布机构 | 桃江县财政局 |
| 发文日期 | 2022-12-12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为加强财政票据管理,规范财政票据使用行为,充分发挥以票管收作用,我县即将启动2022年财政票据年检工作。
一、明确年检范围。纳入2022年财政票据年检工作范围的单位为已办理《湖南省财政票据领用证》,领用了非税收入票据和其他财政票据的单位,包括各非税收入银行代收网点。
二、规范年检内容。年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是财政票据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情况,财政票据的领用、核销情况;二是财政票据和《领用证》的保管和使用情况;三是非税收入汇缴情况;四是财政票据电子管理情况;五是遵守财政票据管理规定情况。
三、确定年检方式。对票据年检工作实行自查和送检相结合。一是单位自查。用票单位在送财政集中核查前完成收入对账、票据清理等工作,并按照“谁发放、谁核销”的原则,由用票单位在2022年12月31日前到财政局办理好2022年度已使用票据的核销工作。二是财政集中核查。用票单位按规定在2022年12月25日之前完成财政票据核销和非税收入对账工作后,在2023年1月4日-10日或2023年2月6日-2023年3月14日持财政票据领用证、自查材料、相关表格以及清理整齐的财政票据到财政办理年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