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桃江县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TJDR-2021-02004
索引号:tjxfzhggj/2021-1506735 | 发布机构: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 发文日期:2021-12-31 |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tjxfzhggj/2021-15067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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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
发文日期 | 2021-12-31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TJDR-2021-02004
关于发布桃江县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桃江县殡仪馆:
为贯彻和落实湖南省发改委、民政厅和市监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殡葬服务价格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675号)文件、三部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我省殡葬改革的相关工作要求“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管理,规范殡葬服务价格行为,坚持殡葬服务的公益属性,倡导厚养薄葬的社会风尚,满足公众基本殡葬需求,更好地促进我省殡葬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湖南省定价目录》、《湖南省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我局对县殡仪馆进行了成本监审,并广泛征求了意见。经我局研究决定并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对我县的殡葬服务收费标准(见附表)作出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附表所列价格为最高价格,未经我局批准,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二、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遗体火化、骨灰寄存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礼厅租用、公墓销售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其他悼念、祭祀服务项目及其用品、特殊遗体存放及整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经营者按照公开、公平、合理和诚实信用原则自主制定,制定或调价情况应在执行前10个工作日报告县发展和改革局。
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确认的无名尸体费用和城乡困难群众(包括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死亡后的基本殡葬服务免费,具体政策按民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四、你单位接此通知后,应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服务项
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价格主管部门的检查。
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桃江县民政局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