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桃江县桃花江中心医院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TJDR-2022-02005
索引号:tjxfzhggj/2022-1610640 | 发布机构: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 发文日期:2022-06-15 |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tjxfzhggj/2022-16106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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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
发文日期 | 2022-06-15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桃江县桃花江中心医院:
你院“桃江县桃花江中心医院停车场收费申请”收悉。自你院停车场实行收费以来,经过一年的试运行,你院院内停车场秩序得到有效规范,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得以纠正。经研究,现就你院有关停车收费通知如下:
一、核定你院停车坪小车收费标准:白天(早上7点至晚上10点)1小时以上至2小时以内5元/辆(1小时内免费,来该院就诊者凭诊断记录免费时间可延长半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晚上(晚上10点至第二天早上7点)1小时以上每小时1元/辆(1小时内免费,来该院就诊者凭诊断记录免费时间可延长半小时);连续停放24小时内(含24小时)最高收费不超过15元/辆;大车按实际占用停车位个数收费;收费时间段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二、住院病人凭医院住院证明办卡,连续停放24小时最高收费标准为10元。
三、执行任务的军、警车辆和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持有本人残疾人证、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的残疾人驾驶的本人专用车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四、你院接此通知后,应在进入停车场的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市场监管部门的检查。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