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及省、市驻桃各单位:
为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优化园区经济发展环境,推动产业园区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县人民政府决定向湖南桃江经济开发区下放部分县级经济管理权限(详见附件)。
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对本部门下放的权限加强跟踪指导,明确授权范围,组织桃江经济开发区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工作衔接,建立健全监管机制,避免出现监管真空。桃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加强与县直各部门的沟通协调,依法做好下放权限的承接落实工作,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审批流程,动态公示信息,确保下放权限接得住、用得好。各相关部门要适时对下放权限的落实情况跟踪评估,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放权决定落到实处。
附件:桃江县人民政府向湖南桃江经济开发区下放经济管理
权限事项目录
桃江县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日
附件
桃江县人民政府向湖南桃江经济开发区
下放经济管理权限事项目录
序 号 | 项目名称 | 职权类型 | 放权主体 | 下放方式 | 备 注 |
1 | 权限内重大和限制类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益阳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8年本)》中由县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 | 行政许可 | 县发改局 | 委托下放 | 跨区县(市)和省明确不能下放的审批项目除外 |
2 | 企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核准 | 行政许可 | 县发改局 | 委托下放 | |
3 | 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发改局 | 委托下放 | |
4 | 企业自有资金投资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业项目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发改局 | 委托下放 | |
5 | 提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自然资源局 | 授权下放 | 授权国土分局直接行使 |
6 | 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自然资源局 | 授权下放 | 授权国土分局直接行使 |
7 |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自然资源局 | 授权下放 | 授权国土分局直接行使 |
8 | 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方案审查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自然资源局 | 授权下放 | 除市政类、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审查类项目外,授权国土分局直接行使 |
9 | 改变绿地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 行政许可 | 县自然资源局 | 授权下放 | 授权国土分局直接审批 |
10 |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县自然资源局 | 授权下放 | 除市政类项目外,授权国土分局直接审批 |
11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县自然资源局 | 授权下放 | 除市政类项目外,授权国土分局直接审批 |
12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临时建筑类) | 行政许可 | 县自然资源局 | 授权下放 | 授权国土分局直接审批 |
13 | 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 行政许可 | 县自然资源局 | 授权下放 | 除市政类项目外,授权国土分局直接审批 |
14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县自然资源局 | 授权下放 | 授权国土分局直接审批 |
15 | 重要地役修建性详细规划 | 政府内部审批 | 县自然资源局 | 共同组织编制 | |
16 | 组织规划实施评估 | 政府内部审批 | 县自然资源局 | 共同组织 | |
17 | 组织编制和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 | 政府内部审批 | 县自然资源局 | 共同组织编制 | |
18 | 专项规划 | 政府内部审批 | 县自然资源局 | 共同组织编制 | |
19 | 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 | 行政许可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委托下放 | 房地产和公共建筑除外 |
20 | 建筑质量安全监督注册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委托下放 | 房地产和公共建筑除外 |
21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 行政许可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委托下放 | 房地产和公共建筑除外 |
22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委托下放 | 房地产和公共建筑除外,授权湖南桃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直接行使(联合验收由园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
23 |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委托下放 | |
24 |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委托下放 | 房地产和公共建筑除外 |
25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条件审查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委托下放 | |
26 | 房屋拆除工程安全监督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委托下放 | |
27 | 建筑起重机械登记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委托下放 | |
28 | 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 | 行政许可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委托下放 | 具体下放权限由县住建局在授权文件中明确 |
29 | 除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以外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及消防竣工验收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委托下放 | 具体下放权限由县住建局在授权文件中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