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桃江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索 引 号:tjxwxysl/2023-1777337 发布机构:桃江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发文日期:2023-06-12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根据桃江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14日至10月14日,桃江县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桃江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11月24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方面

  (一)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重视的问题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2021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和2021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仅在中心组学习时进行了传达,未组织各协会主席专题学习”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2年12月9日县文联支部书记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县文联全体党员和各协会相关负责人参加学习;二是制定2023年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对标开展中心组学习;三是建立《桃江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集中学习制度》,组织各文艺家协会负责人开展学习。

  2.关于“传达学习本行业领域的重要精神不及时。2019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文艺界社科界委员时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没有组织集中研讨;2022年7月省委书记张庆伟在省文联座谈调研的指示精神,在全省文艺界引起了强烈反响,但县文联至今尚未传达学习”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召开全体干职工、下属文艺家协会主席会议,集中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书记张庆伟在省文联调研、市委书记瞿海在市文联调研、县委书记向荣在县文联调研的有关指示精神;二是打造精品力作、抓好队伍建设、服务中心大局,围绕“竹旅文体康”融合发展战略,持续宣传推介大美桃江,完成《桃花江的故事》出版发行;三是实施《桃江县优秀文艺作品扶持奖励办法》,促进桃江文艺工作积极发展。

  (二)关于落实上级工作要求不到位的问题

  3.关于“对协会工作指导协调不够。经谈话了解到,县文联班子成员管理服务意识不够强,平时会议偏重于业务工作的交办,2019年以来没有组织协会召开过专题座谈会、交流会,对全县14个协会发展不均衡的问题未采取有效措施,如14个协会中除书法家协会和美术家协会外,其余均无固定办公地点,各协会就此问题多次向县文联党组反映尚未得到妥善解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县委书记调研县文联工作会议上,汇报相关工作困难和请求,提交关于协调各文艺家协会解决办公场地紧缺的问题,2023年已协调安排各协会固定办公场地;二是召开文艺家协会主席工作交流会,听取协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积极向有关部门对接争取解决;三是建立《桃江县文艺工作座谈会制度》,组织召开文艺工作座谈会,邀请桃江籍知名文艺工作者参加,积极争取上级领导参加座谈会,为繁荣发展桃江文艺事业建言献策。

  4.关于“下基层指导调研有欠缺。文联深化改革方案明确了县文联领导班子每年深入基层文联、各文艺家协会和文艺类社会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参加文艺活动、加强服务指导,而班子成员对三堂街文联、民间文艺家协会等无固定办公场地或活动开展较少的协会指导较少,思考不多”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桃江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领导班子联系基层文联制度》,每名班子成员联系3-4个协会,加强对各协会的指导调研;二是指导各协会、乡镇文联完善协会工作、人才培养管理办法。

  5.关于“指导基层文联工作不力。如:灰山港镇文联成立于2018年11月,目前拥有会员689人,2021年被省文联评为“全省优秀乡镇文联”,在丰富群众生活、推动灰山港文艺工作繁荣发展方面成效显著。2018年11月起,灰山港镇文联申请登记注册,因提交资料不合格被省民政厅退回,县文联作为业务指导单位,未跟进指导,该机构至今未注册成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协助指导灰山港镇文联完成注册,2023年2月14日灰山港文联完成注册登记,并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二是指导各文艺家协会和乡镇文联按照民政部门要求及时开展年度检查工作。

  二、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

  (三)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偏差。公务用餐执行不规范问题”的问题

  6.关于“工作用餐超标准。如县文联2021年9月列支8月27日-30 日疫苗接种下乡宣传工作餐费2010元,总计超标173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收回2021年9月超标工作用餐餐费173元;二是举一反三,对2020年以来工作餐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发现2020年6月18日工作餐12人用餐505元,超标25元予以收回、2019年5月主题党日活动工作餐费469元,超标69元予以收回;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提醒谈话;四是修订《桃江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机关管理制度》《桃江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财务监督管理制度》。

  7.关于“无公函列支餐费。如2020年9月县文联列支年终总结会议餐费5560元,无会议通知。2021年12月列支市文联指导工作接待费1134元,无公函”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县文联班子成员、办公室及财务工作人员进行公务用餐、公务接待等文件的学习;二是对2020年9月、2021年12月违规列支、不规范的公务接待事项的负责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提醒谈话;三是举一反三,对2020年以来公务接待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四是建立健全财务监督管理制度,加强财务会审核查。

  8.关于“陪同接待人数超标。如县文联2021年6月列支市文联来桃调研接待餐726元,被接待人数6人,陪同人员4人,超标1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收回2021年6月违规列支公务接待餐超陪同人数就餐费用73元;二是举一反三,对上轮巡察以来公务接待情况进行自查自纠;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提醒谈话;四是建立健全财务监督管理制度,加强财务会审核查。

  (四)关于“工作作风不积极不主动”的问题

  9.关于“文学艺术活动统筹谋划不多。县文联成立了文艺轻骑队,但与上级文联或协会对接不紧密,上下联动不够,如省文联每年都有到省内各区县进行采风、创作活动,其他区县(如安化、沅江)每年争取到省文联的文艺下乡活动2-3次,较好地推动了当地文艺事业的发展。而我县近三年仅于2021年9月邀请到省文联笑满三湘文艺志愿服务队来洪山竹海、马迹塘镇、大栗港镇进行了一次文艺演出;活动较为单一,未整合利用文联现有资源,为各协会的文艺活动交流发展提供便利,如2021年12月,县文联举办的“虎年春节送文艺下乡”活动,活动内容只是送写春联,未组织歌舞、小品、相声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综合节目”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县文联充分发挥联系广大文艺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2023年春节期间精心组织各文艺协会开展“新春下基层”“文化进万家”系列活动。选派《再唱山歌给党听》《红红火火大中华》《最美的歌献给妈妈》等节目参加修山镇花桥港村的乡村春晚;组织剪纸协会选送近百幅作品参加高桥镇“祝福桃江高桥味道”展览;组织县楹联学会、县书法家协会等文艺志愿工作者在新华书店、县党政大楼、县政务服务中心、部分镇村等地开展送春联活动。                                     二是2023年2月4-6日,参加2023年“向往新生活嗨购桃花江”桃江县首届消费购物节暨文化进万家•欢乐闹元宵群众文化活动,组织书法、美术、剪纸协会的文艺家进行现场创作、免费赠送作品给市民;三是2023年2月10日开展“百花迎春”文联新春喜乐会,组织各协会的文艺工作者开展诗朗诵、歌曲联唱、快板表演、小品等15个精彩节目。

  (10)宣传力度不大。2020年县文联上稿市级媒体1篇、县级媒体4篇,2021年上稿市级媒体5篇、县级媒体2篇,新闻宣传的覆盖面不够,有分量的报道较少。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办公室工作人员开展新闻宣传业务培训;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从2022年10月开始至2023年2月,共计在市、县主流媒体上稿14篇;三是制定《新闻宣传上稿年度计划》。

  (五)关于“财务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11.关于“费用支出附件不全。2021年12月列支县文联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餐费3383元,无用餐人员明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财务知识培训,强化财务经办人员的责任意识;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提醒谈话;三是建立健全财务监督管理制度,加强财务会审核查。

  12.关于“未按规定取得发票。2020年12月使用本单位干职工个人代开的租车发票,报销扶贫下村租车800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收回2020年12月未按规定取得发票报销的扶贫下村租车费800元,并对责任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提醒谈话;二是举一反三,对2020年以来开发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未发现类似情况;三是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财务发票审核责任,杜绝不规范行为。

  13.关于“白条列支费用。2021年8月白条列支疫情下沉乡镇工作餐费2120 元。2021年7月白条列支党建100周年作品搬运劳务费360元。2021年12月白条列支修山葡萄园采摘费用700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2021年7、8、12月出现违规白条列支情况的相关责任人员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批评教育;二是举一反三,对2020年以来财务是否存在白条列支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未发现类似问题;三是组织全体干职工开展财务培训,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财务发票审核责任,杜绝白条报账行为。

  14.费用报销账实不符。2020年12月列支重阳节慰问演出广告制作费870元,实际附单明细为770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2020年12月重复列支费用的相关责任人员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将2020年12月重复列支广告费多列支部分100元予以收回;三是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财务发票审核责任,杜绝费用报销账实不符行为。

  (六)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的问题

  15.关于“政府采购执行不到位。2020年9月列支《桃花江文艺》书籍印刷费3.2万元,未经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成立桃江县文联采购小组,负责采购事宜;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提醒谈话;三是规范采购方式,按要求通过政采云平台采购;四是建章立制,制定采购流程制度。

  16.关于“超范围设置文体活动奖励。县文联2021年3、4、9 月分别组织7名工会会员开展文体活动竞赛,设置竞赛奖励人次依次为6人、8人、8人,奖励范围均超过活动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二,总计超标10人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认真学习《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二是对2021年3月、4月、9月工会活动对超标人次超范围发放的奖励,扣除可以按照文件发放正常奖励部分后收回单位4200元;对相关责任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提醒谈话;三是举一反三,对2020年以来工会活动进行自查自纠,未发现类似情况。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

  (七)关于“落实班子政治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17.关于“组织生活不严肃。2019年、2020年度党员民主评议表缺失;2019年度组织生活会和2021年度“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均未征求意见,均无谈心谈话记录”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组织生活会会前学习、谈心谈话;二是严格按要求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和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18)关于“自觉接受监督有差距。如:2021 年度县文联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庆祝建党100周年的系列活动、第三届文联委员会选举等重大事项时,未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三重一大”事项有关文件精神;二是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县文联“三重一大”事项研究;三是加强单位廉政教育,组织书法家协会开展廉政书法进机关活动。

  (八)关于“执行组织人事制度不研究”的问题

  19.关于“超编制返聘本单位工作人员。县文联核定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编制5名,2021年1月通过遴选调入参公编制人员1名,已满编。但仍以文代会工作需要为由,采取劳务派遣方式聘请单位1名退休职工自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继续在文联工作一年,2021年12月经县委组织部提出已整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定”方案核定职数配备人员;二是对相关人员进行清退,不再返聘。

  20.关于“执行退休政策不严格。县文联原办公室主任档案年龄为1970年8月,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该同志应在2020年9月前办理好相关退休手续,但直到2020年12月县文联才为其办理退休手续,经核算,多发放财政资金2164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收回对相关人员多发放的财政资金2164.04元,上缴至县纪委监委指定账户;二是严格执行退休政策,对到退休年龄的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办理退休手续。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37-8829038;邮政信箱:桃江县桃花江镇建设中路122号;电子邮箱:446747297@qq.com

  

中共桃江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党组

  2023年6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责任编辑:县文联
审核: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