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桃江县融媒体中心信息公开指南

桃江县融媒体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特编制《桃江融媒体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本单位基本信息

桃江融媒体中心为县委直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归口县委宣传部领导。

县融媒体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市、县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融媒体及广播电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有关新闻宣传、影视文艺宣传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和开展全县融媒体新闻宣传舆论引导工作。

(二)负责县融媒体中心事业和产业发展。拟定县本级广播电视网络事业、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融媒体中心重大技术项目建设、网络建设和维护工作。

(三)负责广播电视有线传输网络、广播电视无线网络、广播电视宽带数据网络的设计、建设、维护、管理以及开发应用,扩大有效覆盖面。

(四)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负责融媒体产业项目研究、资金争取、建设及运营。

(五)负责县融媒体中心各平台内容的采编、制作、审核、播控、传输工作。组织审查县融媒体中心广告播出,监督相关经营活动。

(六)负责县融媒体中心网络宣传阵地和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引进和使用广播电视网络人才。

(七)负责县融媒体中心安全生产监管和安全播出平台建设和运维;利用融媒体指挥调度中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

(八)职能转变:整合全县广播电视、公众信息网、全县政务信息、新媒体等媒体资源,建设县融媒体中心。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委宣传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 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 8:00—12:00     下午:14:30—17:30)

二、公开范围

本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在桃江县政府门户网上公开,同时还将采取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信息:

通过政务公开栏、桃江新闻综合频道、掌上桃江APP、桃江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网址为:http://www.taojiang.gov.cn/(桃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县档案馆或本机关查阅信息资料。

四、公开时限

应当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中心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中心投诉。认为中心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监督电话:8823272

通信地址:桃江县芙蓉东路20号

邮政编码:413400

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