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桃花江核电项目工作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方便公众及时、准确地获得桃江县桃花江核电项目工作办公室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桃江县桃花江核电项目工作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如下: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和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
1.机构概况:机关职能、机构设置、领导简介、联系方式;
2.政务动态:部门动态、通知公告;
3.政策法规:政策文件(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4.自身建设:人事信息、财政信息、政府采购;
5.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指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6.其他信息公开:其他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的方式:桃江县公众信息网是桃江县桃花江核电项目工作办公室信息公开的经常性渠道。
地址:桃江县史志档案局二楼
电话:0737-8822308
Email:1452508762@qq.com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办理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等需要向我办申请获取除主动公开以外的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申请机构
名称:桃江县桃花江核电项目工作办公室
通信地址:桃江县史志档案局二楼
电子邮箱:1452508762@qq.com
电话:0737-8822308
办公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申请方式
1.申请人应当填写《桃江县桃花江核电项目工作办公室信息公开申请表》(简称《申请表》,见附件)。
2.从桃江县公众信息网网站上下载申请表,填写后邮寄到桃江县桃花江核电项目工作办公室办公室。邮寄申请的,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等;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等相关线索;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
(4)每张申请表填写一项申请内容。
(三)对申请的办理
我办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内容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内容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对内容完备的,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我办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我办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按《条例》规定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具体费用标准以国家或省级价格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为准。
附件:桃江县桃花江核电项目工作办公室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
桃江县桃花江核电项目工作办公室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 请 人 信 息 |
公民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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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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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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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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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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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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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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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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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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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其他 组织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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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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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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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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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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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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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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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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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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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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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情况 |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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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索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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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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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多选) |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多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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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纸面 □ 电子邮件 □ 光盘 □ 磁盘 |
□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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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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