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石牛江镇2019年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21-12-22 10:46 浏览次数: 字体:[ ]

年报编制工作是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对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的体现。按照国务院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规定》及《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通知》,现向社会公布2019桃江县石牛江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主要包括六个部分:2019石牛江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桃江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理念,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切实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我镇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证公民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定期召开了党政班子会议和镇村两级干部会议,对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工作进行了督促和部署,并根据中心领导班子成员的变动,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目前,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温钰辉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镇长范泽昌同志担任。我镇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二)严格工作制度。为了更好的为群众服务,结合实际完善各项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对新进或新调整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要求按照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办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开展。

(三)落实工作目标。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我镇建立了石牛江镇人民政府网站,将有关工作动态在网上公开,设立了招商引资、党建、文化教育、农业科技、及企业风采等专栏,并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网络、广播、镇政府、镇政务中心大厅和各村便民服务中心宣传栏),以政务信息网络平台和政务大厅内政务公开宣传栏为载体,现代方法与传统方法相结合,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9年以来,为更好地高效服务、方便群众,重点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事项和政策法规及其他注意事项。目前,我镇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2条。同时,加强对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的指导,进一步规范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并按照工作要求,主动向桃江县政务服务中心等信息查询场所提供本镇政府信息方便群众查阅,并及时更新政务网站内容,确保信息畅通。

2.2019年度我镇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且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的情况。

3.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我镇严格按照《保密法》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了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截止目前,在我镇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发现涉密信息。同时,我镇设立了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意见箱,随时接受群众的监督和举报。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6

90862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部分镇、村干部对实行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对政务信息公开理解还存在偏差、政务公开的供给与公众信息获取需求之间仍然存在着差距、监督制度不健全、信息公开内容公开不及时、不够规范等问题。这些问题不利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衔接和顺利开展,需要我们在2020年的政务公开中予以逐步的落实和改进。改进措施如下:

1.强化意识,规范程序。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确定专门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

2.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活动,集中运用报纸、微信、广播、电视、网络、法制宣传活动等多种媒介和形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宣传报道。推进在线办事,加强网上互动交流,充实网站内容,提升网站政务办理和社会服务功能。

3.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财政预算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