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省级财政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23 22:52 信息来源:桃江县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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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扶领20205

 

 

关于下达2020第一批省级财政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第一批省级财政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湘扶办发2020〕6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0〕37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0第一批省级财政扶贫资金计划(祥见附件)本次下达资金优先用于《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当前脱贫攻坚工作的十条措施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扶办联2020〕2号)确定的资金使用范围:在疫情防控期间,对疫情防控临时岗位工资(贫困劳动力)、产业奖补、带贫主体贷款贴息、一次性生产补贴、产业扶贫项目储存、运输环节补助、扶贫产品产销对接和企业奖补等项目适当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予以支持。其中对疫情防控期间安排贫困劳动力从事保洁环卫、防疫消杀、巡查值守等公益性临时岗位工作,原则上按100元每天予以补助(可根据实际工作量适当调整,但不超过120元每天);贫困户利用自身培育的笋竹两用林采挖春笋每斤补助0.2元;贫困户利用自己承包和流转他人承包地种植双季稻以及贫困户的承包地流转给他人种植双季稻的均给贫困户每亩补助50元;贫困户利用产业扶贫资金和小额信贷资金入股养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下简称《决定》)中涉及的动物的合作社或采用委托帮扶方式分红的,要确保贫困户2020年的分红到位;贫困户自己养殖《决定》中涉及动物的要确保贫困户不因此致贫,各乡镇自行确定补助标准。

单位要迅速按照该分配文件申报扶贫资金项目计划(拟安排但未纳入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的项目应按程序入库202048日前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批复

)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的项目计划确定实施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凡明确补助到贫困户的资金都通过“一卡通”发放。村级产业扶贫项目由县农业局具体指导实施,必须与贫困户签订利益联结机制,且附贫困户名单,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资金使用方式,强化产业扶贫带贫减贫机制,明确收益使用分配,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坚决纠正发钱发物“一发了之”、统一入股“一股了之”等问题。其他项目由县扶贫办具体指导(或组织)实施。

产业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必须经过四议两公开,相关会议纪录必须齐全所有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结果都必须在实施村村务公开栏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留有影像资料备查。

 

 监督电话:8218901、12317

附件:桃江县2020第一批省级财政扶贫资金计划表  

 

 

                       桃江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323

 

   

 

 

 

 

附件:

桃江县2020第一批省级财政扶贫资金计划表

单位:万元

乡  镇

产业发展

疫情防控临时公益性岗位工资补助(贫困劳动力)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合计

疫情期间生产补贴资金

村级产业扶贫项目

扶贫产品产销对接

桃花江

6

 

 

5

6

17

浮邱山

4

 

 

1

2

7

高  桥

6

石井头村3万、荷叶塘村3万

 

1

 

13

修  山

3

 

 

1

9

13

沾  溪

2

 

 

1

9

12

三堂街

19

合水桥3万

 

1

6

29

鸬鹚渡

2

千工坝村3万

 

1

8

14

大栗港

3

栗沙河村3万

 

2

3

11

鲊  埠

3

 

 

1

3

7

武  潭

2

罗家坪村3万杨家坪村3万、高峰村10万、杉树村10万

 

1

13

42

马迹塘

18

京华村3万、九岗塅村3万

 

2

8

34

石牛江

2

 

 

2

3

7

牛  田

3

 

 

1

3

7

松木塘

15

 

 

2

5

22

灰山港

2

澄泉湾村3万

 

1

14

20

县扶贫办

 

 

30

 

 

30

合 计

90

50

30

23

92

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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