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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人的传统节日
发布时间:2013-07-15 11:42 信息来源:桃江县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桃花雨 柳卫平 摄

  春节 全年最隆重的节日。农历正月初一,晨起鸣炮开门,俗称“开财门”。市中心城区禁放烟花鞭炮后没有鸣炮之俗。一早出门拜天地,叫做“出天行”。此俗在农村至今仍盛。西南山丘区习惯于外出捡把薪柴回家,以示“进财”。拜年的程序是:集全家于一堂,先拜祖先灵位,次拜父母长辈,再平辈互拜。初一这天各家各户不向屋外倒渣屑、泼废水,意为“聚宝”。早餐后,近邻相互上门恭贺新年。初二,女婿要携礼往岳家拜年,俗谓“初一崽,初二郎”。亲友邻里自初二或初三起,大多互邀筵宴,称“办春酒”。此俗自20世纪70年代逐渐淡漠。民间的龙灯、狮子、地花鼓等也从年初陆续出动,称“闹春”,直至正月十五日为止。

  端午节 农历五月初五称“端阳节”或“蒲节”。节日当天,区境家家户户均有吃粽子和绿豆糕的习惯,有的还饮雄黄酒。大部分人家还在门上挂菖蒲、艾叶或葛藤。有的还用艾叶煮水给小孩洗澡,或用夏枯草煮蛋吃。这些习俗传承至今,唯饮雄黄酒的习俗渐疏。依旧俗,“端午”那天人们多停下来休息,即俗说的“人歇端阳”。节日前后,湖区各江河颇多龙舟竞赛,往往观者如潮,气氛浓烈。

  中元节 即农历七月十五日,俗称“烧包节”或“鬼节”。旧俗自农历七月初一起,即有人陆续鸣炮燃烛,迎接先祖亡灵归来,十三日至十四日晚,则封纸钱焚包。在某些山乡,还有人捐资于寺观举行“盂兰会”,以3至5日,进行蒙山、放焰、放河灯等活动,为孤魂野鬼超度。此俗渐疏,仅有少数老人为列祖列宗烧冥钱。

  中秋节 指农历八月十五日。是晚,民间吃糍粑、月饼,全家团聚赏月,此习相袭至今。桃江县有“中秋”晚上“摸秋”的陋俗,即一些年轻人邀合一起,到农家园地偷摘瓜果,主家见此亦不能责骂;还有的偷了瓜后,用布包好送到极盼生育的人家,称作“中秋送子”。

  重阳节 指农历九月初九。又称老人节。民间有游山登高之习。境内以会龙山、碧云峰及浮邱山等处游人最多。此节令前后,多有大风,因此农村向有“年年九月九,无事莫到江边走”之说。

  小年 农历十二月二十四日,俗称“小年节”。依旧俗,住户人家要在先晚送“司命菩萨上天”。同时略备酒肴聚餐,以作过年准备。亲友亦开始互赠过年礼物。

  除夕 指农历年的最后一个夜晚。除夕日家家户户换门神、贴春联、敬祖宗,全家人聚集“吃年饭”。进餐后饭菜均须有剩。入夜要在堂屋烧旺火(以树蔸为主)。俗说:“堂火越旺,富贵越长”。人们围火,直至天亮时分,称“守岁”,表示对光阴的留恋。守岁时,长辈给小孩赠“包封”,称“压岁钱”。城镇居民烧堂火之习已失。 

  元宵节 即农历正月十五日。区境亦称上元节。民间于这天晚上赛灯、闹元宵。居民多以居住地域为界,出动龙灯、鱼灯、虾灯、狮子灯、虎灯、枙子灯等,各具风采。湖区居民则于当晚点燃若干干柴、火把,于河堤两岸蜿蜒飘游,火光通明,如同白昼。另外,一些民间杂耍如踩高跷、耍流星、打花鼓的,也都一齐出动,所到之处,鼓乐震天,人群聚集,通宵达旦。元宵傍晚,按旧习要往祖先坟地送“亮”。入夜,一部分山乡农户,皆点燃蜡烛、油灯遍挂廊壁,并吆喝“虫鼠蚂蚁上天去”,谓之“照虫蚁”。也有的用糯米磨碎滤浆做成它子,内包糖心,或炸或煮,全家老少围坐而食,叫作“吃元宵砣”。城镇则有专店出售元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文革”期间元宵有关旧俗被禁止。进入20世纪80年代,各城镇多在元宵节前两日举行猜灯谜活动。“元宵”过后,无论城乡,正月初一以来的休闲便告结束,而开始新的一年的正常劳作。

  以上民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均有不同的改革和改变,有的剔除了封建迷信和不良习俗,有的则与时俱进充实了丰富多彩的内容,使之日臻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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