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山镇2023年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8 16:41 信息来源:修 山 镇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修政发〔202328

 

修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修山镇2023年无偿献血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办(所、队、中心、站)、各村(社区):

根据《桃江县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3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桃献组发20231)文件要求,经镇人民政府研究,现印发《修山镇2023年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修山镇人民政府  

2023125  

修山镇2023年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县无偿献血工作安排,我镇2023年无偿献血目标任务为80名,献血时间为1214日上午800至下午16:00,献血地点为镇政府机关院内。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镇无偿献血工作顺利开展以及目标任务的实现,修山镇成立以党委副书记、镇长薛浩任组长,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宣传部长周永青任副组长,各办(中心)主任、村(社区)支部书记为成员的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由姚骏任办公室主任。

三、加强宣传发动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无偿献血工作的重要性、特殊性和紧迫性,强化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大力宣传无偿献血精神,普及无偿献血科学常识,营造无偿献血良好社会氛围,确保完成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目标。

四、政策导向

献血者在桃江县所辖区域内无偿献血后可享受如下优待:

(一)每无偿献血一次,休假一天,休假期间工资、津贴照发;

(二)无偿献血者本人需用血时,凡献血900毫升及其以上者,可以终身无限量免费用血;献血600毫升以上不足900毫升者,可按献血量3倍免费用血;献血600毫升以下者,可按献血量2倍免费用血;

(三)无偿献血者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及子女)成员中需要临床用血的,可有一人按无偿献血者本人所献血液的等量免费临床用血(桃江县境内可报销的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桃花江中心医院和县第三人民医院)


   

附件:修山镇2023年度无偿献血计划表

 

附件:

修山镇2023年度无偿献血计划表

 

序号

   

计划指标

1

镇机关

15

2

舒塘社区

6

3

洪山村

5

4

莲盆嘴村

6

5

三官桥村

6

6

花桥港村

5

7

八都村

6

8

修山社区

7

9

邹家湾社区

3

10

麻竹垸村

6

11

月明山村

5

12

康家村

5

13

九都村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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