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桃江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 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3-05-29 10:08 信息来源:县乡村振兴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之年是我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走在前列的深化之年。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具体工作,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锚定建设农业强目标,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增强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在县委12345工作思路的指导下落实县政府六七八九十工作目标,发扬挺抢作风,进一步统一思想、压实责任、夯实基础,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一、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机制。坚持底线思维,做好风险预见预判预案,进一步健全和完善“32358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根据农村低保最低指导标准提标至5000元,将防返贫监测收入基准线提高到7500元。进一步加大《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指南》及行业帮扶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度。在个人申报、干部走访、部门筛查预警三个渠道基础上,用好12317防返贫监测帮扶管理平台等,及时核实处置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做到不漏一户一人。开展两轮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排查,及时发现和化解存在的风险。分类开展风险消除认定,确保监测对象风险长期稳定消除。

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警大队、县医保局、县残联、各乡镇、所有有驻村(结对)帮扶任务的单位

(二)扎实开展驻村(结对)帮扶工作。按照尽锐出战要求,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示范创建村、示范片区村、易地搬迁集中安置村、脱贫村等村选优配强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重点围绕“队伍建设、日常管理、培训指导、督查考核、激励保障、宣传推介”六个方面工作,实现驻点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出台《桃江县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返贫监测和帮扶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帮扶(联系)人员责任,落实“套餐式”帮扶措施。对家庭有劳动能力的监测户,至少落实一项开放式帮扶措施;对没有劳动能力的监测户,做好兜底保障;对半劳动力,创造条件探索落实开放式帮扶措施。乡镇联村党政班子成员每季度在联点村召开一次帮扶工作会议,推进重点工作,解决重点问题。

牵头单位:县驻村办、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有驻村(结对)帮扶任务的县直单位

持续巩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落实农村困难家庭学生资助政策,加大控辍保学力度,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因家庭困难失学辍学,持续提高义务教育质量。落实参保资助、医疗救助等支持政策,防止因大病重病和医保政策调整出现返贫致贫。健全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有序推进农村危房改造,防止群众住危房。加强农村小水源和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健全农村供水设施长效管护机制,加大季节性缺水问题解决力度,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强化救助资源整合,稳步提高兜底保障水平。持续发挥防贫综合保险保障作用,为县域内所有农业人口购买“防贫综合保险”,切实防范和化解返贫致贫风险。

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残联、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各乡镇、相关保险公司

(四)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机制,实施分层分类救助。建立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保持现有帮扶政策举措、资金支持力度稳定。持续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职能,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依规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做到应保尽保、应纳尽纳,应救尽救,严格把住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完善养老保障和儿童关爱服务。采取上门探视、电话、视频等多种方式,对特殊困难老年人进行重点探访。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照护协议签订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妇联、各乡镇

)加大对重点村的帮扶。按照抓两头、促中间的思路,统筹谋划、分步实施、重点示范、整县推进,实现乡村振兴向整体推进、全域拓展提升。统筹整合资源,对17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和17个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村从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集中支持,增强其发展能力。

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金融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县供电公司

好易地搬迁后续帮扶和服务管理。聚焦6个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深入开展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专项行动和搬迁群众就业帮扶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和优化搬迁群众结对帮扶(联系),持续跟踪监测搬迁脱贫群众生产生活情况。完善安置点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加大产业培育力度,落实搬迁群众户籍管理、合法权益保障、社会融入等工作举措,提升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治理水平。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县科工局、县人社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县供电分公司、桃江经开区、各乡镇

)凝聚社会合力。组织协调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社会公益活动,协助实施社会资金援建项目和协调管理社会资金和物资捐赠活动。深入推进“企兴村”行动,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参与帮扶。继续开展“消费帮扶八方助农增收集中行动”拓宽农村品销售渠道引导“三专”平台市场化运行。开展消费帮扶企业产品质量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消费帮扶产品认定和管理工作

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市监局、县商务局、县工商联、团县委、县妇联、县总工会、各乡镇

二、增强脱贫群众内生动力

)助推农村产业提档升级。落实最新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做到应贷尽贷。强化产业规划引领,做好“土特产”文章,强龙头、补链条、兴业态、树品牌,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逐步提高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支持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2023年达到60%以上重点支持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全产业链开发。着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积极培育多元经营主体,壮大县域经济。

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市监局、县商务局、县科工局、县文旅广体局、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各乡镇

(九)建立健全产业联农带农机制。制定完善的县级产业联农带农支持政策,重点探索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联农带农机制。创建一批示范新型经营主体予以重点支持对财政资金和帮扶资金支持的经营性帮扶项目,将联农带农作为前置审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工作台账,督促经营主体通过订单生产、托养托管、土地流转、产品代销、保底收益+入股分红、吸纳就业、资产收益等8种方式,使脱贫群众在嵌入产业链条中分享更多收益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市监局、县商务局、县科工局、县文旅广体局、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各乡镇

全力抓好稳岗就业实施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对已外出务工、尚未外出务工、返乡回流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分类细化就业帮扶措施,确保今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人数不低于去年,帮扶车间个数及吸纳脱贫人口就业人数比去年只增不减,乡村公益性岗位个数及吸纳脱贫人口数量比去年只增不减。拓展就业空间拓宽就业渠道,让脱贫人口务工就业的领域更广、渠道更多。创品牌、创机制,分类打造一批有地域特色、行业特征、技能特点的劳务品牌。提升就业质量、提升政策效能,让更多政策红利落到脱贫人口身上,促进脱贫人口务工收入稳中有增。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十一)大力发展高质量庭院经济。将主导产业、“三美联创”、人居环境整治、改水改厕、乡风文明等融合起来推动高质量庭院经济发展坚持多类型适度规模发展,分片区谋划一批重点项目、村为单位,打造一批高质量庭院经济样板,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带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参与高质量庭院经济发展

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县人居办、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将培育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紧密结合起来,重点在发展庭院经济、培育联农带农示范主体、消费帮扶各个环节做好结合文章。强化对确权到村的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和衔接资金项目资产运营管理,加强脱贫村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管理维护,确保持续发挥作用。将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通过衔接资金支持经济薄弱村培育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提升带动群众增收致富的能力和水平。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十提升脱贫群众技能素质结合特色产业发展需求,邀请专业教师和农业专家,开展产业对口的指导与培训。对全县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技能型就业需求进行摸底排查,建立以企业用人和支撑产业发展为导向的技能培训清单,解决一批就业问题,为企业输送技能型职工。对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深入实施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对返乡回流脱贫人口,建立跟踪服务机制,提高再就业能力;对脱贫家庭务农人员,结合实际需求开展生产经营性培训和扶持;继续开展脱贫劳动力实用技术培训和乡村振兴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

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县科工局、县驻村办、各乡镇

十四)合理规划项目库建设。做好乡村建设数据采集录入,推动县级建好乡村建设项目库;聚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乡村产业发展和乡村建设行动等任务,根据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的程序,完善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做到提前谋划、规模适度、有进有出、动态管理,抓好储备项目散小问题整改,确保2023年入库项目数量保持在合理水平,确保单个项目投资金额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县桃花江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民宗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市生态环境桃江分局、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各乡镇

三、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十五全力推进乡村建设。发挥乡村建设工作推进机制作用,推进“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年内推进49个村庄规划编制,实现规划管理依据全覆盖。指导各地开展“我的家乡我建设”群众性活动,引导农民积极参与乡村建设和管护。着力推进水、电、路、讯等公共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往户延伸。不断提升村级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推动数字乡村试点扩面,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新建5G基站150个以上。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科工局、县民政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卫健局、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县供电分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各乡镇

(十)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创建美丽庭院六个一整治村15个,争取创建省市级美丽乡村4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覆盖率达100%,继续推进四路绿化、亮化、序化水平,加快乡村振兴示范片区人居环境示范建设;继续强化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付费服务机制,坚持和完善每月调度、双月考评、季度点评、年度考核和不定期督查暗访制度,推进农村人居环境长效提升,力争省市先进。

牵头单位:县人居办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各乡镇

(十七)深入推进美丽屋场建设。完成15个以上美丽屋场建设,将美丽屋场作为美丽庭院和美丽乡村的有机串联,提升“三美联创”效应。优化美丽屋场建设标准和内涵,更好的突出地域特色和乡村特点。鼓励在外知名人士、企业家等捐资助建、群众筹资筹劳,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杜绝举债建设、大规模建设。建立健全村民参与的管护机制,确保长期稳定发挥效用。

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县人居办、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十八)高质量完成农村改厕。继续推行“三高”模式,高质量完成4000个农村户厕改(新)建和3个公厕建设任务。在充分尊重农户意愿的基础上,采取整村推进方式逐村梯次解决农村厕所问题。建立全县农村厕所革命工作信息平台和县级农村改厕专家库。加强后续管护,引导农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开展“问题厕所清零”排查整改专项行动,持续跟踪整改成效。

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各乡镇

(十九)推进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推动全面落实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包乡走村、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村干部经常入户走访和“四议两公开”制度。全面推行村(居)民代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群众自治机制,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米”。探索建立小微权力、村级事务、公务服务等各类清单,规范村级组织运行。推广党建带妇建、“党旗领航·百社联村”等创新经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乡村治理。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妇联、各乡镇

二十)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继续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进农村、进农户。增加农村文化产品供给,建设乡村文化人才库、文化领域专家库、典型案例数据库。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加强《乡村振兴促进法》《湖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宣传,利用多种渠道平台开展送法下乡活动,针对性宣传普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支持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建设,推进农村移风易俗,配合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文旅广体局、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

(二十一)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建设。坚持以示范创建为引领,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全力推进一江四路美丽乡村示范带、桃花江竹海、龙溪片两大乡村振兴示范区、桃花江流域生态治理提升一期工程建设和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村建设,制定并全面完成年度计划目标任务。持政府引导、群众主体、量力而行、连片打造,按照因地制宜、精致精美、乡土乡情、共建共管的要求,大力统筹整合项目资金,积极组织群众筹资筹工筹料,分步骤推进美丽庭院、美丽乡村创建,推动生产、生活、生态和谐共融。

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桃花江竹海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工作专班、桃江县龙溪片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工作专班、桃花江流域生态治理项目指挥部、县委组织部、县金融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广体局、县林业局、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县城投集团、县供电分公司、各乡镇

(二十二)加强清廉乡村建设。围绕“班子清爽、干部清正、建设清白、治理清明、民风清朗”目标,着力提升村级事务监督质效,梳理规范“小微权利”;推动党建与“清廉乡村”建设深度融合,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开展立家规、传家训、树家风活动,评选“清廉家庭”示范典型,推进移风易俗,持续擦亮清廉底色;结合美丽屋场、美丽乡村建设,挖掘具有地方特色的廉洁元素,鼓励开展群众性廉洁文化活动,积极培育廉洁文化品牌,激活乡村振兴廉动力。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文旅广体局、县民政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妇联、各乡镇

四、加强组织保障

二十三)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县、乡、村三级书记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主要负责同志定期研究,加强统筹协调,狠抓政策指导和工作落实。

牵头单位: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

(二十)加强扶贫(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管理。强化扶贫项目资产和衔接资金资产管理,落实管护责任,保障必要的管护经费。明晰经营性资产产权关系,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等。严格项目资产处置,依法依规制定扶贫(衔接资金)资产处置办法,严格按照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和股权管理有关规定,处置项目资产,履行相应审批手续。聚焦日常管护是否到位、联农带动机制是否健全、监管责任是否落实、收益分配是否及时合理、资产处置是否合规等重点环节,组织开展一次全覆盖排查。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县桃花江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民政局、民宗局、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各乡镇

(二十)强化项目资金监管。进一步优化衔接资金使用指导目录和正面清单+负面清单,通过“以奖代补”“以效定补”方式,鼓励实行发展类补贴。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维持资金保障的总体稳定,县级土地出让金按照6%计提优先用于乡村振兴,进一步加强资金拨付和使用监管,按时组织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开展监督和绩效评价,加强对项目及项目资金使用的审计,严肃查处各类腐败问题。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审计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

(二十)抓好宣传培训深入挖掘我乡村振兴特色亮点,讲好桃江故事、传好桃江声音、树好桃江形象。组织开展两次以上全县乡村振兴系统业务培训,提升乡村振兴系统干部业务水平,打造一支能干事、敢干事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

牵头单位: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

(二十)加强督查考核。持续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对中央、省市2022年度有效衔接考核评估指出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全面查漏补缺,补齐问题短板,以问题整改的成效推动巩固脱贫成果和全面推动乡村振兴整体提升。坚持每月按照乡村振兴工作提示开展调研督导,督导情况作为年度考核日常工作计分重要依据;继续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工作。

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

(二十八)加强风险防范。持续做好“12317”信访交办问题处置,紧盯防返贫监测帮扶、帮扶产业发展、稳岗就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自然灾害、社会稳定、信访舆情不利风险。全方位梳理排查风险点,抓实抓细各项帮扶措施落实,做到有备无患、防范于未然,抓好小额信贷贷后管理处置,组建清收专班,制定清收方案,加大催收力度,开展“百日攻坚”清收行动,实行负面惩戒,依法组织强制清收。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信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农商行、各乡镇

 

 

中共桃江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320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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