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住建部门环境问题排查整改方案
发布时间:2019-07-26 12:42 信息来源:县住建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为认真落实省委有关指示精神,切实抓好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涉及住建部门的相关问题整改,根据省长江办《关于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排查的通知》(第17号)及省、市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为契机,结合推进我县水污染防治行动、洞庭湖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抓好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涉及住建部门的相关问题整改,促进全县城乡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二、目标任务

1.加快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建设,实现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完成时限:2019年底。

2.加快推进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进程,健全和完善运行管理机制,完成时限:2019年底。

3、加强乡镇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完成后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整改内容

1、续建马迹塘、武潭、鸬鹚渡、修山等4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2019年8月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新建石牛江、牛田、松木塘、三堂街、大栗港、沾溪、高桥、鲊埠等8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2019年12月底前建成投入使用。项目牵头领导:陈志忠;责任股室:工程建设股、市政重点工程管理中心。

2、完善县城垃圾治理设施建设。根据县城实际需要新增建设压缩式生活垃圾中转站及配套设施。牵头领导:高海军,责任股室:市政重点工程管理中心。

3、扎实开展农村垃圾治理,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销号及后续监督管理工作;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垃圾处理服务外包。 牵头领导:陈志忠;责任股室:工程建设股、城乡建设股。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局长江经济带住建部门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项目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有关股室、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

(二)压实工作责任。

长江经济带住建部门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由局长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局领导和项目牵头局领导为直接责任人,靠前抓、促落实;制订工作方案,列出问题整改清单,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各项任务按期落实到位。

(三)强化督查督办。

问题整改落实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农村双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将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工作部门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评分的重要依据,局长江经济带住建部门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每月调度、督促一次问题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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