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9年桃江县水利行业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26 10:44 信息来源:桃江县人民政府 作者:县水利局 浏览量: 【字体: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站:

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2019年桃江县水利行业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桃江县水利局     

                                                                                                            2019年6月11日  






2019年桃江县水利行业安全监管 “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水利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巩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和“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成果,严防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决定2019年继续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依法治安,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要求,狠抓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执法工作落实,以强化监管执法为主线,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在全县水利行业深入开展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三个转变”通过“强执法”督促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持续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坚决防范和遏制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确保全县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内容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教培训。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专题培训、组织宣讲等形式,广泛学习和宣传《湖南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大力弘扬安全生产法治精神,强化依法治理,不断提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能力。各股室站、局属各单位要深入开展辖区和行业领域专题教育培训,着力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法治意识,督促其自觉服从和配合安全监管执法。

(二)严格执行安全监管执法制度。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五项制度:一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加强安全生产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杜绝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二是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合法性审查和听证制度,实现公正、公平、文明、廉洁执法。三是领导干部干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做到不执人情法、不办关系案。四是执法纠错和执法信息公开制度,执法部门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之日起20日内,必须在门户网站公开。五是“分类别、分层级、全对接”的计划执法和“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双随机”抽查制度,确保执法实效。

(三)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计划执法。认真编制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要按照“分层级、分类别、全对接”的要求,明确“双随机”抽查企业的数量比例,按照执法计划编制现场执法检查方案,明确执法时间安排、频次、检查的区域、内容、重点及方式等,执法计划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四)持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局属各单位,各股室站要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认真梳理本行业领域、辖区突出问题隐患和典型常见、反复发生的非法违法现象,结合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重大事故隐患“一单四制”等,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要不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违法违规行为死灰复燃。要加大宣传力度,遏制非法违法行为猖獗的势头。

(五)扎实开展“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局属各单位、各股室站要积极督促企业深入开展风险隐患自查自纠,突出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逐一列出清单,制定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形成工作闭环。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及时掌握企业事故隐患台账清单,严格落实“一单四制”管理制度,切实做到隐患整改“五落实”(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并进行“双随机”抽查执法,对事故隐患整改不落实、不及时的,要综合运用失信惩戒、约谈曝光以及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四个一律”执法措施,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清零主体责任。

(六)不断强化执法监督监察。局法制股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监督监察,确保执法主体适格、程序合法、行为规范,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要强化内部法制监督,通过案卷审查、执法监察和执法质量评价等形式,加强对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同时推行“阳光执法”在网站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自觉接受监督。加大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公开曝光黑名单企业信息。

(七)继续开展安全监管执法评价排名。加强与上级部门的对接,进一步优化行业领域评价排名制度和指标体系,对本行业(系统)内相关单位的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进行评价排名。以“三比三严”(比数量、比增量、比质量,严格程序、严格惩戒措施、严格自由裁量)为主要内容,开展优秀执法案卷、执法能手评选。对执法情况实行“每月统计讲评、两月排名通报”,即每两个月进行综合排名并公开通报。评价排名情况于5月起单数月的3日前将报县安委办(至2020年1月止),报送情况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30日前)。相关股室站、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执法行动实施方案,迅速动员部署,突出责任要求、工作任务、措施方法,确保方案实用可行。要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负有水行政执法职能的股室站和局属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方案于6月13日前报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推进阶段(5月1日至11月30日)。各股室站、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各项工作落实,认真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清零、安全生产计划执法、联合集中执法和监管执法评价排名等重点工作。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适时派出督查组对各部门安全生产“强执法防事故”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负有水行政执法职能的股室站和局属单位每月5日前向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月报表(见附件)。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股室站、局属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梳理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情况,要创新工作思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执法行动成果,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年底集中组织总结考核。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县水利局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符心冰任组长副局长詹正雄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站、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执法行动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质安监站,局质安监站站长谢丰育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广泛宣教,营造氛围。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强水利行业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的宣传报道。坚持执法办案和普法宣传相结合,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营造全社会知晓、关心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督促,严肃追责。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对执法行动不认真、走过场的部门将给予通报批评;将组织新闻媒体对非法违法生产的典型案例和打非治违不力的单位予以曝光;对玩忽职守,导致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本次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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