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2-2026年) 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2-11-24 16:16 信息来源: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 作者: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 浏览量: 【字体:

 

 

 

 

 

 

 

 

桃江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2-2026年)

编制说明

 

 

 

 

 

 

 

 

 

 

 

 

 

 

 

 

 

 

 

 

 

 

 

 

 

 

桃江县人民政府

202212



1 编制背景

1.1 任务由来

我国畜牧业发展迅速,综合生产能力不断增强,在保障城乡畜禽产品供应安全、繁荣农村经济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已经成为农业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畜禽养殖带来的环境问题也成为农村环境治理的一大难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推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等文件。202110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对各地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提出了编制规范和基本要求。

湖南省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发布《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的实施意见》《湖南省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畜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优化畜禽养殖业产业布局,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安排部署,巩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成果,全面加强全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耕地质量,促进畜牧业绿色循环发展,桃江县组织制定《桃江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2-2026年)(以下简称《规划》),作为2022-2026年桃江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性文件。

1.2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遵循绿色发展理念,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以实现农业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推进种养协调发展,以种养结合、粪污资源化利用为抓手,不断优化畜禽养殖产业布局、提升畜牧业绿色发展水平、完善养殖污染治理与利用设施、健全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制、强化养殖污染环境监管。畅通种养结合循环链,持续提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协同推进畜禽养殖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切实解决畜禽养殖污染问题。

1.3 编制过程

1)前期准备阶段

为落实国家、湖南省相关要求,推动桃江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有序开展,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在分析总结桃江县畜禽养殖情况的基础上,建立规划编制工作机制,提出工作方案,并选聘出熟悉且具有丰富规划编制经验的湖南绿信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规划》的编制工作。

2)现场调研阶段

在掌握前期情况的基础上,2022年,编制组通过资料收集、实地踏勘、现场走访等方式对桃江县畜禽养殖及污染防治现状开展调研,调研内容包括畜禽养殖类型及数量、养殖场区域分布、规模化养殖场数量、禁养区划定及执行情况、粪污处理与利用情况、种植业与种养结合情况等,为全面推进《规划》编制奠定基础。

3)规划文本编制阶段

在全面分析桃江县畜禽养殖及污染防治现状的基础上,参考《指南》要求,结合国家相关规划目标,编制组对桃江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范围、规划年限、规划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重点工程、保障措施等进行了综合规划,并于202210月,形成《规划》(评审稿)及编制说明。

4)意见征集与专家评审阶段

部门及镇街意见征集与修改情况。

《规划》及编制说明由桃江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向各相关职能部门和镇街征求意见。征集意见单位均对《规划》及编制说明进行了回复,其中县农业农村局共提出了6条修改意见,其他单位均无意见。编制组认真分析并吸纳相关意见,并逐条进行修改,5条意见被采纳,意见采纳率83.33%。具体修改情况见附件1

专家评审会意见及修改情况。

《规划》及编制说明由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于20221029日组织专家评审会,会议邀请了3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对《规划》进行了认真评审,经认真审核,专家组一致同间《规划》通过评审,并提出了修改建议。项目单位根据评审意见对规划进行了认真修改,专家评审意见和修改说明见附件2

1.4 编制原则

——统筹兼顾,强化监督。综合考虑畜牧业发展需求、畜禽养殖污染现状、种养结合基础和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明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发挥监督执法倒逼作用。

——因地制宜,分区施策。统筹考虑自然环境、养殖类型、结构和空间布局,种植方式与规模、耕地质量、环境承载力、人居环境影响等因素,探索因地制宜、分区分类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有效路径。

——种养结合,协同减排。以畜禽粪肥就近就地肥料化利用为重点,协同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与畜牧业减污降碳。结合种植规模和结构,科学测算畜禽养殖粪肥养分供需情况,系统评估畜禽粪肥还田利用的经济性和可行性,合理选择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模式。

——政府主导,多方联动。完善多方协调联动机制,强化地方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粪污综合利用体系。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第三方服务等社会化运营模式健康发展。

1.5 编制依据

1.5.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8)《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9)《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1.5.2 标准规范

1GB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2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3GB18596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4GB/T18877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5GB/T25169畜禽粪便监测技术规范 

6GB/T25246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

7GB/T26624畜禽养殖污水贮存设施设计要求

8GB/T27522畜禽养殖污水采样技术规范

9GB/T27622畜禽粪便贮存设施设计要求

10GB/T36195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11HJ497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12HJ1029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畜禽养殖行业

13NY525有机肥料技术规范

14HJ/T81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15NY/T1169畜禽场环境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16NY/T2065沼肥施用技术规范

17NY/T3442畜禽粪便堆肥技术规范

1.5.3 政策文件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

3)《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21465号)

4)《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环办土壤〔20218号)

5)《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农办牧〔202023号)

6)《关于促进畜禽粪污还田利用依法加强养殖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农办牧〔201984号)

7)《关于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跟踪监测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1828号)

8)《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农办牧〔20182号)

9)《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农办牧〔20181号)

10)《关于开展水环境承载力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20538号)

11)《关于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的通知》(环土壤〔2018143号)

12)《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55号)

13)《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033号)

14)《关于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的通知》(农办牧〔202146号)

15《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农办牧〔202219号)

1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17)《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128号)

18)《湖南省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规定》(湘政办发〔202246号)

19)《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768号)

20)《湖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湘政办发〔202161号)

21)《湖南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湘环发〔202221号)

22)《桃江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桃政发〔20203号)

23)《桃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桃政发〔202110号)

24)《桃江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

25)《桃江县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

26)《桃江县畜牧水产发展规划(20222025年)》

1.6 编制技术路线


2 区域概况

2.1 自然气候条件

2.1.1 地形地貌及地质特征

桃江县处于雪峰山余脉向洞庭湖过渡的交接地带,北侧为洞庭盆地,南侧为雪峰隆起区。地貌类型多样,山、丘、岗、平犬牙交错。山地以西南部居多,丘陵主要分布在西北部和东部,岗地分布于平原与丘陵之间,平原分布在中部资江和溪河两岸以及山间谷地之中。地势南高北低、西高东低,向东北倾斜,地表高差大,山丘坡度大。

2.1.2 气候气象

桃江县属亚热带大陆性季风湿润气候,气候温暖,四季分明,严寒期短,暑热期长,热量充足,雨水集中。年均气温16℃,年均降水量1700mm,无霜期263d,日照时数1579.6h,热量充足。

2.1.3 水系分布

桃江县属资江流域,位于资江中下游,资江自西向东贯穿县境,将县境分为南、北两部分,流程102公里,流经15个乡镇。县境群山集水,水系发达。县境水系以资江为干流,其中一级支流29条,二级支流43条,三级支流5条,包括敷溪、沂溪、善溪、碧螺溪、沾溪、桃花江、志溪河等7条流域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溪河。

 

1 桃江县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图

 

2.1.4植被覆盖情况

2020年,桃江县林地总面积131550hm2,森林覆盖率达64.15%活立木蓄积量达584.55m3桃江县属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北部亚地带植被和栽培植被区,森林植物种类繁多,共有木本乔灌木(含引种栽培)89467种,其中裸子植物835种,被子植物81432种;单子叶植物禾本科11种。被列为国家重点保护的树种水杉、杜仲、胡桃、福建柏、鹅掌楸、金钱松、厚朴、凹叶厚朴、银杏被列为省重点保护的树种有檫木、香榧、南方红豆杉、湖南石槠4种。

2.1.5土壤状况

桃江县境内成土母质有板页岩风化物、石灰岩风化物、砂砾岩风化物、花岗岩风化物、第四纪红色黏土和近代河流冲积物等六种,其中板页岩风化物为县境分布最广、面积最大的一种成土母岩,,各乡镇均有分布。成土母质受气候植被、地形和人为耕种等因素影响,形成了水稻土、红壤土、黄壤土、黑色石灰土、红色石灰土、菜园土、潮土等7大土类,16个亚类、59个土属、148个土种。

2.2 社会经济状况

2.2.1行政区划

桃江县下辖13个镇、1个乡、1个民族乡:修山镇、鸬鹚渡镇、石牛江镇、牛田镇、松木塘镇、桃花江镇、灰山港镇、武潭镇、马迹塘镇、三堂街镇、大栗港镇、沾溪镇、高桥镇、埠回族乡、浮丘山乡,全县总面积2068平方公里。

 

2 桃江县行政区划图

 

2.2.2经济现状

2021年,桃江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301.94亿元,比上年增长6.7%。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47.23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142.55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112.16亿元,三次产业结构为15.647.237.2,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22.6%32.3%45.1%。全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6898元。

2.2.3农业经济指标

2021年,桃江县农林牧渔生产总值92.57亿元。其中,农业总产值45.69亿元、林业总产值7.64亿元、畜牧业总产值29.49亿元、渔业总产值2.13亿元。全年粮食种植面积87.91万亩,粮食总产量36.05万吨,其中水稻产量34.04万吨。油菜种植面积28.39万亩,油菜籽产量31796吨。肉类总产量7.86万吨,禽蛋产量22500吨,水产品总产量达13450吨。

 

3 桃江县农林牧渔业生产总值情况统计图

 

2.2.4土地利用特征

根据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桃江县土地总面积为206815hm2,其中耕地37426.37hm2、园地1706.80hm2、林地130091.66hm2、草地517.12hm2、湿地277.21hm2、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9320.52hm2、交通运输用地4059.93hm2、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0875.96hm2、其他土地2539.43hm2

 

 

1 桃江县各乡镇各类土地面积统计

镇街

种类

各类土地面积(亩)

镇街

种类

各类土地面积(亩)

修山镇

耕地

22540

马迹塘镇

耕地

39190.2

园地

-

园地

400

林地

140670.6

林地

332182

牧草地

0

牧草地

0

鸬鹚渡镇

耕地

23295

三堂街镇

耕地

43400

园地

2354

园地

4750

林地

147714

林地

13600

牧草地

1237

牧草地

630

石牛江镇

耕地

31150

大栗港镇

耕地

3681.1

园地

4550

园地

-

林地

36486

林地

-

牧草地

82

牧草地

-

牛田镇

耕地

32177

沾溪镇

耕地

24855

园地

2783.9

园地

-

林地

51940.5

林地

-

牧草地

1127.6

牧草地

-

松木塘镇

耕地

18561.88

高桥镇

耕地

26713

园地

0

园地

4397

林地

95165.1

林地

93842

牧草地

123.45

牧草地

0

桃花江镇

耕地

4253.8

鲊埠回族乡

耕地

18000

园地

132.14

园地

2000

林地

8478.16

林地

58171.65

牧草地

33.7

牧草地

100

灰山港镇

耕地

110115

浮丘山乡

耕地

56305

园地

-

园地

7850

林地

-

林地

84890

牧草地

-

牧草地

0

武潭镇

耕地

61875

 

 

 

园地

-

 

 

 

林地

-

 

 

 

牧草地

-

 

 

 

 

2.3 生态环境状况

2.3.1 水环境质量状况

桃江县设有桃江县一水厂1个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京华村、桃谷山、新桥河、武潭镇水厂、桃花江、志溪河6个省控地表水考核断面,2021年,水质均稳定在类以上,其中6个断面全年达到类,地表水水质达到或优于类水的比例为100%

2 2021年桃江县地表水国省控断面水质状况

断面

控制级别

水质类别

全年各类水质类别数

水质优良率

 

京华村

省控

 

11

1

 

 

 

100%

武潭

省控

 

12

 

 

 

 

100%

桃江县一水厂

省控

 

12

 

 

 

 

100%

桃谷山

国控

 

12

 

 

 

 

100%

新桥河

省控

 

12

 

 

 

 

100%

桃花江

省控

 

7

 

 

 

 

100%

志溪河

省控

 

7

 

 

 

 

100%

注:桃花江、志溪河断面于20216月开始监测。

 

2.3.2 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桃江县设1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监测项目为PM10PM2.5O3CONOXSO2六项。2021年县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7.5%,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及改善幅度综合排名全市第1名。

2.3.3 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桃江县坚持分类管控,有序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扎实打好净土保卫战,全县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和受污染耕地得到安全利用,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全县土壤全氮、全磷、全钾含量分别为2.12g/kg0.78g/kg19.58g/kg,土壤速效氮、速效磷、速效钾含量分别为165.64mg/kg17.85mg/kg90.72mg/kg

2.3.4 重点环境问题

十三五以来,桃江县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效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然而、桃江县生态环境质量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资江干流水环境质量良好,但部分支流还存在总氮、总磷超标现象,仍存在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成效并不稳固;解决历史遗留工矿污染、农村畜禽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等方面的存量问题还存在挑战。

2.4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状

2.4.1 畜禽养殖现状

1)畜禽养殖类型及数量

桃江县畜禽养殖种类包括生猪、肉牛、蛋鸡、肉鸡、羊、兔等,其中生猪、蛋鸡是主要养殖种类。根据桃江县2018-2020年统计年鉴,桃江县主要畜种养殖总体情况如表32018年桃江县生猪出栏量为64.52万头,受非洲猪瘟影响,2019桃江县生猪出栏量下降49.75万头,2020年桃江县加快生猪产能恢复,生猪出栏量恢复至52.28万头;肉牛产能稳定,出栏量稳定在2万头左右;2018年桃江县家禽出栏量为394.7万羽,受非洲猪瘟影响猪肉供给出现问题,禽肉等替代动物蛋白需求增加,大量养殖场(户)转向风险更小、利润更大的禽类养殖,2020年家禽出栏量提升至476.75万羽;山羊出栏量小幅上涨,分别为4.144.84.78万头;兔出栏量稳定在1.3万头左右。

3 2018-2020年桃江县主要畜养殖量统计表

年份

生猪出栏量(万头)

出栏量

(万

家禽出栏量

(万

山羊出栏量

(万头)

兔出栏量(万头)

2018

64.52

1.77

394.7

4.14

1.25

2019

49.75

2.1

449.2

4.8

1.29

2020

52.28

2.22

476.75

4.78

1.35

2)畜禽养殖分布情况

据各乡镇填报数据统计,2021年全县生猪存栏46.6万头、肉牛存栏32120头、家禽存栏204.67万羽,养殖总量为65.49万头猪当量。其中,生猪养殖主要集中在武潭镇、桃花江等乡镇,约占全县总量的33.01%桃花江镇是桃江县主要肉牛养殖乡镇,养殖量为16000头;家禽养殖主要分布在灰山港镇、修山镇、武潭镇分别占全县家禽养殖量的34.69%13.63%10.03%。从表4可以看出,桃花江镇畜禽养殖总量最大,为12.01万头猪当量;武潭镇畜禽养殖总量第二,为10.41万头猪当量;灰山港镇养殖总量第三,为6.76万头猪当量。

4 2021年年末桃江县各乡镇主要畜禽养殖量统计表

乡镇

生猪存栏

(头)

肉牛存栏量(头)

家禽栏量(羽)

猪当量

(头)

桃江县

466002

32120

2046740

654938

修山镇

13051

1000

279000

27544

鸬鹚渡镇

23700

760

32500

27533

石牛江镇

18837

860

84000

25064

牛田镇

41040

700

100000

47374

松木塘镇

13188

400

42000

16201

桃花江镇

62730

16000

102000

120143

灰山港镇

30829

2500

710000

67562

武潭镇

91113

1440

205340

104127

马迹塘镇

42429

280

0

43362

三堂街镇

39416

4200

75000

56416

大栗港镇

33760

400

53000

37213

沾溪镇

10502

60

160000

17102

高桥镇

16034

1000

73500

22308

埠回族乡

7611

2400

28000

16731

浮邱山乡

21763

120

102400

26259

 

3)畜禽规模养殖分布情况及规模化率

桃江县现有规模养殖场352家,其中生猪243家,存栏16.81万头;肉牛规模养殖场3家,存栏1250头;家禽规模养殖场106家,存栏158.72万羽。全县规模化率为69.02%

5 2021年桃江县各乡镇畜禽规模养殖及规模化率统计表

乡镇

生猪

肉牛

家禽

规模化率

场数

存栏量

场数

存栏量

场数

存栏量

修山镇

7

6350

-

-

19

235700

82.60%

鸬鹚渡镇

19

6344

-

-

5

32500

68.20%

石牛江镇

3

1414

-

-

2

17000

17.76%

牛田镇

4

16246

-

-

10

89000

74.25%

松木塘

19

6487

-

-

2

24000

54.84%

桃花江

31

13141

-

-

6

92000

58.18%

灰山港

15

7375

1

100

20

615500

83.81%

武潭

60

52835

2

1150

26

197500

84.42%

马迹塘

20

6966

-

-

 

 

16.31%

三堂街

14

15292

-

-

1

11000

22.17%

大栗港

22

18044

-

-

3

53000

81.51%

沾溪

5

1790

-

-

2

40000

24.50%

高桥镇

12

3302

-

-

3

62000

72.13%

埠回族乡

3

2250

-

-

2

18000

53.27%

浮邱山乡

9

10266

-

-

5

100000

88.72%

桃江县

243

168102

3

1250

106

1587200

69.02%

 

 

4 桃江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分布情况图

 

5)畜禽非规模养殖分布情况

根据统计,桃江县2021年非规模养殖统计情况如表62021年桃江县非规模养殖生猪存栏29.79万头,肉牛存栏3.09头,家禽存栏45.95万羽。

6 2021年桃江县各乡镇畜禽非规模养殖统计表(单位:头/羽)

乡镇

生猪存栏

肉牛存栏

家禽存栏量

桃江县

297900

30870

459540

修山镇

6701

1000

43300

鸬鹚渡镇

17356

760

0

石牛江镇

17423

860

67000

牛田镇

24794

700

11000

松木塘镇

6701

400

18000

桃花江镇

49589

16000

10000

灰山港镇

23454

2400

94500

武潭镇

38278

290

7840

马迹塘镇

35463

280

0

三堂街镇

24124

4200

64000

大栗港镇

15716

400

0

沾溪镇

8712

60

120000

高桥镇

12732

1000

11500

埠回族乡

5361

2400

10000

浮邱山乡

11497

120

2400

 

2.4.2 污染防治现状

1)畜禽养殖主要污染物产排情况

根据桃江县2021年畜禽养殖量数据,参照《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农业源系数手册》中南区产污系数对桃江县各乡镇畜禽养殖污染物产排污量进行核算,具体结果如表72021年桃江县畜禽养殖主要污染物COD、氨氮、总氮、总磷产生量分别为107920t1113t5492t1469t,排放量分别为13382t532t2419t216t

7 2021年桃江县各乡镇畜禽养殖主要污染物产排污量

乡镇

产污量(t)

排污量(t)

COD

氨氮

TN

TP

COD

氨氮

TN

TP

桃江县

107920

1113

5492

1469

13382

532

2419

216

修山镇

5181

91

274

66

569

21

81

9

鸬鹚渡镇

4265

44

234

65

603

25

121

11

石牛江镇

4196

34

222

59

540

22

100

9

牛田镇

7197

85

412

113

1043

44

208

18

松木塘镇

2576

26

142

39

353

15

68

6

桃花江镇

24510

132

980

268

2426

88

393

32

灰山港镇

12753

233

676

161

1391

52

195

21

武潭镇

15197

191

889

243

2296

97

461

41

马迹塘镇

6125

60

363

104

972

42

208

18

三堂街镇

10082

64

474

130

1191

47

217

19

大栗港镇

5495

64

320

89

825

35

169

15

沾溪镇

3003

29

170

42

364

14

59

6

高桥镇

3794

42

197

53

477

19

87

8

埠回族乡

3546

19

138

37

333

12

51

4

浮邱山乡

4003

61

237

63

577

24

111

10

 

2)畜禽养殖环境治理现状

1)清粪方式:桃江县各乡镇畜禽养殖场和养殖户清粪方式统计结果如表8,桃江县97.7%的养殖场(户)采用人工干清粪和机械干清粪方式清理粪污,只有少数养殖场(户)采用水冲粪和水泡粪清理粪污,同时也存在高床养殖等其他清粪方式。

8 桃江县各乡镇畜禽养殖清粪方式占比%

乡镇

人工/机械干清粪

水冲粪

水泡粪

其他

桃江县

97.7

0.9

0.2

1.2

修山镇

100

-

-

-

鸬鹚渡镇

91

3

1

5

石牛江镇

99

-

1

-

牛田镇

100

-

-

-

松木塘镇

31

-

3

66

桃花江镇

98

2

-

-

灰山港镇

100

-

-

-

武潭镇

96

4

-

-

马迹塘镇

93

7

-

-

三堂街镇

100

-

-

-

大栗港镇

100

-

-

-

沾溪镇

100

-

-

-

高桥镇

100

-

-

-

埠回族乡

85

6

1

7

浮邱山乡

90

10

-

-

 

2)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情况:20213月,桃江县启动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完成了2372家养殖场(户)的畜禽粪污设施设备升级改造,项目于202111月通过了市级验收。桃江县352家规模养殖场,均完成了粪污处理配套设施建设,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配套率达100%

9 桃江县规模畜禽养殖配套设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乡镇

养殖场名称

养殖品种

养殖规模

设计规模

是否建有配套设施

1

修山镇

苍胜养猪场

生猪

288

600

2

贺光辉猪场

生猪

267

400

3

刘建云猪场

生猪

330

700

4

桃江县超英家庭农场

生猪

712

500

5

桃江县创肥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生猪

348

350

6

赵治国养猪场

生猪

241

1000

7

鹏辉生态农场

生猪

4164

5000

8

吴定安蛋鸡场

家禽

20000

20000

9

丁伟华蛋鸡场

家禽

10000

15000

10

贺德保蛋鸡场

家禽

50000

15000

11

王新谷蛋鸡场

家禽

10000

32000

12

贺世贤蛋鸡场

家禽

4200

4200

13

符宗平蛋鸡场

家禽

4500

4500

14

贺忠蛋鸡场

家禽

10000

50000

15

谢建辉蛋鸡场

家禽

5000

5000

16

贺文科蛋鸡场

家禽

3000

3000

17

曾顺才蛋鸡场

家禽

10000

12000

18

贺爱国蛋鸡场

家禽

15000

30000

19

贺建华蛋鸡场

家禽

11000

11000

20

龚有志蛋鸡场

家禽

7000

7000

21

吴志勇蛋鸡场

家禽

10000

13000

22

辉旺蛋鸡场

家禽

15000

15000

23

刘跃华蛋鸡场

家禽

12000

12000

24

刘尚姣蛋鸡场

家禽

7000

7000

25

刘跃辉蛋鸡场

家禽

12000

12000

26

良良家庭农场

家禽

20000

20000

27

鸬鹚渡镇

陈健康猪场

生猪

259

350

28

杨志军猪场

生猪

185

350

29

曹木保猪场

生猪

164

400

30

桃江花创意养猪场

生猪

1095

500

31

桃江县铁甲村养猪场

生猪

190

400

32

桃江县山水牲猪养殖场

生猪

301

450

33

陈见兵猪场

生猪

134

320

34

张放军猪场

生猪

167

500

35

刘厚松猪场

生猪

182

360

36

罗德财养猪场

生猪

207

325

37

尹德初养殖场

生猪

100

320

38

陈赛龙猪场

生猪

204

300

39

肖云波猪场

生猪

249

500

40

胡必田猪场

生猪

1149

2000

41

陈守益猪场

生猪

1002

1600

42

刘国宏猪场

生猪

185

500

43

陈建奎猪场

生猪

192

500

44

尹立军猪场

生猪

379

1000

45

桃江县天树山种养专业合作社

生猪

0

2300

46

陈建奎养殖场

家禽

6000

8000

47

熊叶养鸡场

家禽

2000

5000

48

张介阳养殖场

家禽

12000

15000

49

曹美养殖场

家禽

10000

12000

50

曹雄养殖场

家禽

2500

12000

51

石牛江镇

罗庆余猪场

生猪

309

400

52

文胜华猪场

生猪

399

500

53

陈志龙猪场

生猪

706

500

54

胡艳红养殖场

家禽

13000

15000

55

王伟秋养殖场

家禽

4000

6000

56

牛田镇

桃江县建国牲畜养殖场

生猪

602

600

57

益阳市桃花江农业科技开发推广有限公司

生猪

2765

2500

58

桃江县桃仁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生猪

11400

12000

59

胡凡猪场

生猪

1479

2000

60

刘盛强养鸭场

家禽

2000

2000

61

周进财养殖场

家禽

2000

2000

62

胡卫新养鸭场

家禽

3000

3000

63

胡喜军养鸭场

家禽

2000

3000

64

胡爱贤养鸭场

家禽

2000

2000

65

陶略文养鸭场

家禽

3000

3000

66

桃江惠诚养鸡场

家禽

20000

20000

67

桃江县建兴养殖有限公司

家禽

20000

20000

68

桃江县鑫山立体种养专业合作社

家禽

20000

20000

69

桃江县金凤养殖场

家禽

15000

15000

70

松木塘镇

文学新猪场

生猪

419

700

71

桃江县松木塘镇红玉养猪场

生猪

577

600

72

文立芝猪场

生猪

488

700

73

龙霞村猪场

生猪

364

400

74

桃江县广贤养猪场

生猪

327

300

75

刘和寿猪场

生猪

315

300

76

文德伏养殖场

生猪

232

620

77

文光辉养殖场

生猪

392

420

78

朱伏军养殖场

生猪

373

383

79

陈岳林养殖场

生猪

228

310

80

彭双几养殖场

生猪

338

314

81

曹乐芳养殖场

生猪

433

310

82

廖忠让养殖场

生猪

259

310

83

夏志雄养殖场

生猪

261

350

84

文志辉养殖场

生猪

316

324

85

文德爱养殖场

生猪

275

340

86

王华锋养猪场

生猪

0

400

87

刘志新养殖场

生猪

587

320

88

蒋建文养殖场

生猪

303

305

89

桃江县海根养鸡场

家禽

4000

5000

90

桃江县旺春蛋鸡场

家禽

20000

20000

91

桃花江镇

裕泰养殖有限公司

生猪

877

712

92

潘海龙猪场

生猪

446

420

93

莫达猪场

生猪

483

500

94

姜德明猪场

生猪

721

350

95

莫加新猪场

生猪

464

350

96

莫利丰猪场

生猪

483

500

97

莫尚安猪场

生猪

111

350

98

桃江县羊角寨养猪场

生猪

475

320

99

桃江县老屋洲养猪场

生猪

14

350

100

邓安辉猪场

生猪

419

320

101

桃江县槐哥牧业有限公司

生猪

80

320

102

莫冬阳猪场

生猪

546

350

103

莫雪兵猪场

生猪

325

320

104

桃江县云琛养殖场

生猪

489

320

105

李明养殖场

生猪

0

300

106

张灿华猪场

生猪

429

320

107

周梦舟猪场

生猪

459

350

108

桃江县猫嘴湾养猪场

生猪

239

350

109

湖南润格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生猪

0

1500

110

龚光保养殖场

生猪

136

1000

111

莫时兵养殖场

生猪

375

300

112

潘应秋养殖场

生猪

443

400

113

胡秋生养殖场

生猪

312

350

114

丁介辉养殖场

生猪

301

350

115

瞿良辉养殖场

生猪

679

418

116

何孟军养殖场

生猪

365

270

117

莫正跃养殖场

生猪

281

270

118

李旦养殖场

生猪

1396

500

119

胡庆养殖场

生猪

347

300

120

杨云龙猪场

生猪

406

270

121

桃江县华家山禽畜养殖场

生猪

1040

1300

122

贾春南养殖场

家禽

12000

15000

123

石建英养殖场

家禽

18000

20000

124

刘凤仙养猪场

家禽

16000

30000

125

贾春南养殖场

家禽

12000

15000

126

石建英养殖场

家禽

18000

20000

127

刘凤仙养猪场

家禽

16000

30000

128

灰山港镇

三安牧业有限公司

生猪

309

500

129

卢锦玉猪场

生猪

426

500

130

高盛猪场

生猪

334

500

131

桃江县大冲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生猪

2718

4000

132

刘玉平猪场

生猪

351

400

133

欧阳贤猪场

生猪

366

350

134

高世明猪场

生猪

352

350

135

符可成猪场

生猪

320

400

136

苏米丽猪场

生猪

343

400

137

张限元养殖场

生猪

168

560

138

李次贤养殖场

生猪

372

320

139

王宏伟养殖场

生猪

316

350

140

孟宪章养殖场

生猪

324

310

141

罗欢英猪场

生猪

336

300

142

黄永亮养殖场

生猪

340

1210

143

欧阳贤养殖场

家禽

15000

18000

144

聚鑫牧业养殖场

家禽

300000

300000

145

刘铄安养殖场

家禽

20000

20000

146

李伟中养殖场

家禽

40000

54000

147

王清平养殖场

家禽

60000

60000

148

李元林养殖场

家禽

12000

15000

149

杨海军养殖场

家禽

10000

10000

150

郑灿华养殖场

家禽

10000

20000

151

文才平养殖场

家禽

20000

30000

152

文德彪养殖场

家禽

10000

20000

153

邓友良养殖场

家禽

6500

9000

154

詹伟凯养殖场

家禽

8000

15000

155

罗双辉养殖场

家禽

10000

24000

156

刘俊杰养殖场

家禽

9000

12000

157

刘杰养殖场

家禽

30000

40000

158

谢接兵养殖场

家禽

20000

24000

159

张永红养殖场

家禽

10000

10000

160

苏米丽养殖场

家禽

14000

15000

161

高同乔养殖场

家禽

8000

10000

162

刘兵养殖场

家禽

3000

5000

163

高卫养殖场

肉牛

100

360

164

武潭镇

易谷华猪场

生猪

902

600

165

莫跃飞猪场

生猪

775

600

166

莫友坤猪场

生猪

398

600

167

周国荣猪场

生猪

1151

800

168

周紫龙猪场

生猪

722

600

169

夏伏全猪场

生猪

1380

700

170

薛领梅猪场

生猪

0

400

171

益阳市盛和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石桥养猪场

生猪

7263

7000

172

薛云猪场

生猪

1395

800

173

桃江县武潭镇黄建芳养殖场

生猪

701

600

174

桃江县周志红养殖场

生猪

254

700

175

姚磊初猪场

生猪

1241

400

176

汪龙养殖场

生猪

498

310

177

周九大养殖场

生猪

347

345

178

汪宏兵养殖场

生猪

401

340

179

王应开养殖场

生猪

365

322

180

夏松根养殖场

生猪

277

320

181

周菊松养殖场

生猪

337

366

182

谭孝沅养殖场

生猪

625

420

183

莫效丰养殖场

生猪

219

312

184

周卫东养殖场

生猪

299

310

185

夏德仁养殖场

生猪

816

300

186

熊彬猪场

生猪

998

420

187

夏飞贞猪场

生猪

485

420

188

薛合稳养殖场

生猪

587

460

189

莫立银猪场

生猪

372

300

190

莫龙湘猪场

生猪

223

300

191

莫家祥猪场

生猪

370

310

192

夏志成猪场

生猪

321

340

193

杨中宝猪场

生猪

509

400

194

卢谷安猪场

生猪

2105

1500

195

周作林猪场

生猪

732

340

196

周卫齐猪场

生猪

344

300

197

莫汉才猪场

生猪

265

460

198

莫菊松猪场

生猪

415

360

199

詹武猪场

生猪

239

350

200

杨建民猪场

生猪

448

430

201

王建兵猪场

生猪

380

450

202

汪跃猪场

生猪

688

620

203

夏明望猪场

生猪

706

680

204

汪朝明猪场

生猪

947

680

205

汪可清猪场

生猪

775

700

206

凌志强猪场

生猪

629

700

207

汪海军猪场

生猪

739

650

208

黄健猪场

生猪

957

500

209

肖年兵养殖场

生猪

279

340

210

周其书猪场

生猪

233

760

211

周晖猪场

生猪

899

850

212

王胜辉猪场

生猪

955

500

213

罗运高猪场

生猪

2089

2000

214

周新才猪场

生猪

664

300

215

周江同猪场

生猪

539

500

216

周斌才养殖场

生猪

484

500

217

薛建祥猪场

生猪

373

400

218

桃江县善旺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生猪

3314

3000

219

周卓贤猪场

生猪

1211

1000

220

桃江县鼎旺养殖有限公司

生猪

1558

3000

221

薛旦猪场

生猪

1559

2000

222

桃江县兴泰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

生猪

3028

2400

223

周丰华猪场

生猪

1050

1000

224

薛克仁养殖场

家禽

5500

5500

225

莫运丰养殖场

家禽

4800

5000

226

莫卫华养殖场

家禽

3000

4000

227

周友良养殖场

家禽

4300

4500

228

周永辉养殖场

家禽

6100

6500

229

胡小利养殖场

家禽

5100

5300

230

刘志平养殖场

家禽

5800

6000

231

刘跃康养殖场

家禽

5000

10000

232

谭刚辉养殖场

家禽

5500

5500

233

刘永立养殖场

家禽

4700

5000

234

桃江县夏义养鸡场

家禽

13000

13000

235

夏森鸡场

家禽

16000

16800

236

莫梦军养殖场

家禽

11000

12000

237

胡卫华养殖场

家禽

10100

10500

238

张学军养殖场

家禽

2000

10000

239

周运佳养殖场

家禽

6500

7000

240

周运佳养殖场

家禽

27000

28000

241

王丰养殖场

家禽

4600

4800

242

周玉书养殖场

家禽

4500

5000

243

夏纯福养殖场

家禽

7000

7000

244

崇山坪村夏兵祥养殖场

家禽

19000

25000

245

桃江县汉宇养殖场

家禽

11000

12000

246

石桥莫定丰养殖场

家禽

2000

6000

247

石桥莫正坤养殖场

家禽

5000

7000

248

石桥熊育林养殖场

家禽

4000

4500

249

石桥朱立辉养殖场

家禽

5000

5500

250

詹树彬养殖场

肉牛

1000

1200

251

善旺养殖合作社

肉牛

150

150

252

马迹塘镇

刘可武猪场

生猪

374

500

253

吴国斌猪场

生猪

347

500

254

肖峰猪场

生猪

584

600

255

肖俊猪场

生猪

351

400

256

肖政欧猪场

生猪

0

400

257

肖岁丰猪场

生猪

249

400

258

肖汉才猪场

生猪

114

400

259

王玉财猪场

生猪

107

350

260

王光伟猪场

生猪

0

500

261

伍建新猪场

生猪

0

400

262

刘鹏猪场

生猪

357

500

263

杨倡新猪场

生猪

202

400

264

肖国进猪场

生猪

38

400

265

李玲猪场

生猪

448

400

266

詹世谊养殖场

生猪

200

310

267

肖万明养猪场

生猪

859

500

268

易桂云养殖场

生猪

310

312

269

桃江县盛禾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生猪

1682

1700

270

袁伏新猪场

生猪

0

1100

271

刘建儒猪场

生猪

744

1000

272

三堂街镇

聂鑫养殖场

生猪

484

600

273

桃江县三堂街朝辉牲猪家庭养殖场

生猪

2234

1500

274

郭畅和猪场

生猪

1113

1300

275

龙翠华猪场

生猪

254

290

276

周岳红猪场

生猪

832

800

277

郭永红猪场

生猪

1090

1100

278

胡锡明猪场

生猪

463

370

279

胡志军猪场

生猪

1272

1100

280

李再开猪场

生猪

1601

1200

281

王建坤猪场

生猪

1131

1300

282

王祥华猪场

生猪

472

300

283

钟苏华猪场

生猪

978

900

284

周望如猪场

生猪

1769

1600

285

桃江县胡琼兴盛生态养殖场

生猪

1599

1700

286

贺毅蛋鸡场

家禽

11000

12000

287

大栗港镇

玖玖牧业

生猪

241

600

288

姚国荣养猪场

生猪

0

500

289

桃江县康大牧业有限公司

生猪

3368

3000

290

熊育姣养猪场

生猪

263

400

291

张固荣养猪场

生猪

195

400

292

段国良养猪场

生猪

0

400

293

詹学武养猪场

生猪

239

500

294

詹世芳养猪场

生猪

361

300

295

肖领绚养猪场

生猪

162

500

296

新云养猪场

生猪

234

340

297

蒋峰猪场

生猪

650

700

298

刘富春猪场

生猪

331

310

299

曹建中养猪场

生猪

235

400

300

何其瑞养猪场

生猪

420

400

301

温斌华养殖场

生猪

163

-

302

熊祖奇养殖场

生猪

0

310

303

周正才养殖场

生猪

0

350

304

何介香养殖场

生猪

0

305

305

桃江县新盛立体种养专业合作社

生猪

4996

4000

306

张胜平猪场

生猪

3012

3000

307

龚峰猪场

生猪

1556

1500

308

桃江县鑫盛养殖有限责任公司

生猪

1618

2000

309

卢运虎养殖场

家禽

18000

-

310

王仁瑞养殖场

家禽

20000

-

311

雷兆中养殖场

家禽

15000

-

312

沾溪镇

胡志强养猪场

生猪

708

700

313

毛成元猪场

生猪

414

450

314

符庆军猪场

生猪

254

400

315

胡谷清养殖场

生猪

414

310

316

桃江县鑫怡种养专业合作社

生猪

0

40000

317

贺立新养殖场

家禽

20000

30000

318

夏建明养殖场

家禽

20000

 

319

高桥镇

长强养猪场

生猪

280

400

320

胡立坤猪场

生猪

308

400

321

张楚龙猪场

生猪

317

500

322

陈建兵猪场

生猪

398

600

323

倪湘贤猪场

生猪

372

500

324

桃江县桃花江猪场有限公司

生猪

525

2800

325

刘介明猪场

生猪

252

400

326

国康养猪场

生猪

42

350

327

桃江县蓬飞猪场

生猪

287

320

328

桃江县仙圣猪场

生猪

74

450

329

张社丰养猪场

生猪

72

310

330

王佳玉养殖场

生猪

375

380

331

陈辉养殖场

家禽

30000

40000

332

周介明养殖场

家禽

22000

25000

333

刘卫旗养殖场

家禽

10000

15000

334

埠回族乡

飘香牧业养猪场

生猪

850

800

335

蒋梦林猪场

生猪

400

450

336

詹金华猪场

生猪

1000

460

337

詹属龙养鸡场

家禽

12000

12000

338

胡卫华养殖场

家禽

6000

6000

339

浮邱山乡

湖南省鸿福科技有限公司

生猪

6319

40000

340

胡建飞猪场

生猪

967

700

341

钟文兵猪场

生猪

430

500

342

江爱民猪场

生猪

409

400

343

代静宇猪场

生猪

515

500

344

吴新华猪场

生猪

440

400

345

四方养殖场

生猪

493

1000

346

印挚球养猪场

生猪

380

320

347

刘明养殖场

生猪

313

1220

348

吴义艺养殖场

家禽

35000

40000

349

龙建香养殖场

家禽

50000

50000

350

李玉阶养殖场

家禽

8000

8000

351

李夏初养殖场

家禽

3000

3000

352

吴海如养殖场

家禽

4000

4000

注:表中生猪、肉牛、家禽养殖规模均为存栏量。

 

(3)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桃江县于2018-2021年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其间完成规模养殖、养殖密集区、四大支流周边795个畜禽养殖场治理;建成4个有机肥厂、24个种养结合基地、3个第三方服务公司;完成建设粪污输送管网234205米、干粪堆积发酵棚38445平方米、沼气池47260平方米、沉淀池122900平方米,增加干湿分离机277台、粪污运输车26辆。全县基本形成养殖-沼气、有机肥-种植循环型种养模式:由3家第三方服务公司与规模养殖场和种植基地签订协议,将养殖场清理的粪污运往种植基地作粪肥处理;4家有机肥厂与周边乡镇养殖单位签订粪污收集协议,收集粪污生产有机肥;利用24家种植基地消纳畜禽粪污。得益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2021桃江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79%2017-2021年间规模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率35.15%上升至92.28%,粪污资源化利用成效显著。

10 2017-2021年桃江县规模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率统计表

年份

畜禽粪污产生量(吨)

综合利用量(吨)

规模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率(%

2017

1200598.15

422010.25

35.15

2018

1230361.89

822743.05

66.87

2019

1029898.51

828038.40

80.40

2020

1345185.05

1239722.54

92.16

2021

1838706.16

1696758.04

92.28

 

 

5 2017-2021年桃江县规模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率变化

 

4)有机肥生产加工情况:桃江县现有4个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同时也是桃江有机肥厂。其中益阳市富立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灰山港镇,年处理能力达100000t,主要产品为有机肥和复合微生物肥料,年实际产量50000t;中柱农副资源有机肥厂位于灰山港镇,年处理能力达30000t,主要产品为有机肥,年实际产量15000t;桃江县大队长农业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堆肥和沼液肥堆肥年实际产量2050t,沼液肥年实际产量67960t;桃江县金源牧业有限公司位于灰山港镇,年处理能力达3000吨,主要产品为有机肥,年实际产量为2000t

11 桃江县粪污集中处理中心统计表

序号

名称

所属乡镇

经纬度

年处理能力(吨)

主要产品

产量(吨)

1

益阳市富立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灰山港镇

E112°13′20.77″ N28°17′1.72″

100000

有机肥、复合微生物肥料

50000

2

中柱农副资源有机肥厂

灰山港镇

E112°14′27.48″ N28°14′17.84

30000

有机肥

15000

3

桃江县大队长农业有限公司

武潭镇、埠回族乡、三堂街镇、修山镇

E111°6548.71″ N28°4639.5

-

堆肥、沼液肥

堆肥:2050;沼液肥:67960

4

桃江县金源牧业有限公司

灰山港镇

E112°1136.71″ N28°232.15

3000

有机肥

2000

 

 

6 桃江县粪污集中处理中心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设施分布图

 

5)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情况:桃江县原建有1个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对全县范围内的病死畜禽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该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于20201月份停止运行,桃江县与资阳处理中心签订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合同,委托处理全县病死畜禽,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率达100%。桃江县现有1个病死畜禽收集点(桃江县筑金坝病死畜禽收集点),收集点覆盖马迹塘、武潭、大栗港、鸬鹚渡、沾溪五个乡镇;其他乡镇暂时由无害化处理中心安排车辆收集,直接运到处理中心处理。

12 桃江县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设施统计表

序号

名称

所属乡镇

地址

经纬度

冷库/冰箱容量(m3

1

桃江县筑金坝病死畜禽收集点

大栗港

筑金坝

E111°49′42.02″

N28°28′18.60″

200

 

2.4.3 禁养区划分

为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护和改善环境,落实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55号),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政策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桃江县实际,印发了《桃江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桃政发〔20203号),对全县养殖区域进行调整,调整后禁养区面积为157.94km2

禁养区域为: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的陆域范围。2)风景名胜区,范围包括桃花江竹海、桃花湖、浮邱山、羞女山、罗溪瀑布、凤凰山等景区(点),按照其规划确定的范围执行。3)城镇居民区,以县城建成区和乡镇集镇建成区为界限进行划定。4)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目前桃江县境内暂无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如有重新规划调整,参照此方案执行,列入禁养区范围。

 

7 桃江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图

 

2.4.4 种养结合现状

桃江县是湖南省粮食生产标兵县2020年全县农作物播种面积为109940hm2,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58530hm2,粮食产量360502t;油料作物播种面积20760hm2,油料产量37292t;棉花播种面积50hm2,产量65t;甘蔗播种面积61hm2,产量2675t;药材播种面积320hm2,产量955t;蔬菜种植面积19950hm2;产量674526t。全县园地面积9170hm2,其中茶园面积5410hm2,茶叶产量16503t;果园面积3760hm2,水果产量32877t

13 2020年桃江县主要农作物生产情况

主要农作物种类

种植面积(hm2

总产量(t

粮食

58530

360502

油料

20760

37292

棉花

50

65

甘蔗

61

2675

药材

320

955

蔬菜

19950

674526

茶园

5410

16503

果园

3760

32877

注:通过比对,桃江县农业种植结构较稳定,2021年统计数据未公布,用2020年数据代替。

 

14 2020年桃江县各乡镇主要农作物生产情况(单位:t

乡镇

水稻

薯类

豆类

棉花

油菜籽

茶叶

水果

桃江县

330116

39455

2285

65

32487

16503

32878

修山镇

13020

1776

80

-

822

1194

2203

鸬鹚渡镇

12941

1973

97

-

900

1306

1742

石牛江镇

21928

2621

153

10

422

793

1315

牛田镇

18945

2265

147

-

1670

889

1677

松木塘镇

9213

3156

97

-

328

995

822

桃花江镇

35242

2367

281

5

2755

1113

3288

灰山港镇

48970

5326

305

14

7425

1712

4932

武潭镇

29160

3748

176

-

1702

803

3025

马迹塘镇

18844

2252

137

-

1010

1533

2893

三堂街镇

24817

2966

154

18

3900

849

2630

大栗港镇

29027

3469

215

18

2229

1453

2236

沾溪镇

13621

1499

81

-

2320

971

1512

高桥镇

13495

1381

115

-

2612

1235

1710

埠回族乡

8341

1105

53

-

1384

800

493

浮邱山乡

32552

3551

194

-

3008

857

2400

 

桃江县良好的农业种植基础为畜禽养殖粪污提供了丰富的消纳土地,2021年全县畜禽养殖猪当量为654938头,农作物播种面积为109940hm2,单位面积猪当量承载量为5.95/hm2,从全县平均看完全能满足粪污消纳土地的需求。然而,由于布局不平衡,局部养殖集中区域还是存在养殖超量的现象,粪污无法就近就地资源利用。

3 规划基础与形势

3.1 十三五成效

十三五期间,桃江县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关于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安排,以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为工作重点,推动畜禽养殖转型升级,全县畜牧业发展布局进一步优化,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

1)畜牧业产业稳定发展。2021年全县生猪存栏46.6万头、肉牛存栏32120万头、家禽存栏204.67万羽,养殖总量为65.49万头猪当量,全县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352家。十三五期间,全县共创建畜禽标准化养殖场6个。2021年实现畜牧业总产值29.49亿元,比上年增长19.9%。养殖主体格局发生深刻变化,小散养殖场(户)加速退出,规模养殖快速发展。

2)畜禽养殖布局更趋合理。桃江县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55号)、《关于印发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情况排查要求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9735号)、《湖南省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情况排查整治工作要点》(湘环发〔20192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桃江县实际,印发《桃江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桃政发〔20203号),对桃江县县域内养殖区域进行重新划定,科学确定了禁养区范围,并严格实施禁养区养殖场(户)退出,厘清了畜禽养殖空间管控范围,拓展了产业发展空间。

3)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显著提升。桃江县于2018-2021年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其间完成规模养殖、养殖密集区、四大支流周边795个畜禽养殖场(户)治理;建成4个有机肥厂、24个种养结合基地、3个第三方服务公司;完成粪污输送管网234205m、干粪堆积发酵棚38445m2、沼气池47260m2、沉淀池122900m2,增加干湿分离机277台、粪污运输车26辆。2021年桃江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79%2017-2021年间规模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率由35.15%上升至92.28%粪污资源化利用成效显著。桃江县与资阳处理中心签订病死畜禽处理合同,委托处理全县病死畜禽,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4)规模养殖环境监管逐步完善。桃江县切实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按照上级要求严格执行新(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畜禽养殖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全县新(改、扩)建规模畜禽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100%,按要求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

3.2 优势与问题

1)桃江县开展畜禽污染防治工作具备的优势

1)探索形成了适合桃江县特点的资源化利用模式。经过多年的整治和建设,桃江县已完成禁养区划定工作,畜禽养殖布局趋于合理,已探索形成了适合桃江县特点的资源化利用模式粪污治理设施配套较完善,资源化利用水平高,为进一步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2)设施农业发达,粪肥需求量大。桃江县2020年全县农作物播种面积为109940hm2,粮食作物播种面积58530hm2,粮食产量360502t,是湖南省粮食生产标兵县,且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集约化农业种植数量快速成长,设施农业对畜禽粪肥需求量加大,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奠定了基础。

2)桃江县开展畜禽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

桃江县在畜禽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畜禽养殖规模化率有待提高桃江县2021年畜禽养殖规模化率为69.02%,规模化水平仍有待提高各乡镇之间畜禽规模化程度存在较大差异,浮邱山乡规模化率达到88%石牛江镇、马迹塘镇、三堂街镇、沾溪镇生猪规模化率未达到50%

2)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和利用设施建设水平仍待提升。桃江县目前规模养殖场设施配套率为100%,但调查发现,部分养殖场配套设施建设水平较低、处理能力与养殖规模不匹配,畜禽粪污处理和利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水平仍待提升。

3)非规模养殖污染还未能有效控制。桃江县非规模养殖仍然占有一定比例,总体上标准化建设水平低、粪污治理设施配套还不完善,对农村居住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同时非规模养殖环境监管难度大,目前桃江县暂未实现对非规模养殖场监督全覆盖,存在执法监管不到位的现象。

4)种养分离现象依然存在。规模养殖普遍存在脱离农业种植,粪污产生与消纳难于有效协同,加之桃江县种植较发达,设施农业种植以化肥施用为主,有机肥推广和使用难度大,畜禽养殖粪污还田利用途径受阻。

3.3 机遇与挑战

1)桃江县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面临的机遇。

1)国家高度重视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党中央坚持把“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转变发展方式,畜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不断增强。国家相关部委出台系列推进畜禽养殖绿色发展政策扶持措施,为全县农业生产环境的改善和农业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生态循环农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

2)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标准规范逐步完善。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先后印发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各相关部门相继发布了一系列标准和规范,为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提供了政策保障。

3)生态文明建设向农业农村领域深化延伸。桃江县印发了《桃江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全力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在国家和地方政策利好密集释放的背景下,生态文明建设向农业农村领域深化延伸,专业环保服务在推动农村现代化发展等方面的作用将愈加凸显,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将迎来快速发展黄金期。

2)桃江县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存在的挑战。

1双碳背景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提出新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联合国大会上向世界做出承诺:中国2030年碳排放达到峰值,2060年实现碳中和。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将进入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的新阶段,双碳目标的实现与乡村环境治理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低碳建设的要求,将对桃江县推动畜禽养殖绿色转型发展,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提出更高的要求。

2)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对养殖污染防治提出更高要求。进入十四五以来,我国对生态环境质量提出更高的要求,环境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要求也必将更规范、精细,现有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管理水平将难于符合要求。

4 规划年限及目标分析

4.1 规划期限

规划以2021年为基准年,规划期为2022-2026年。

4.2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桃江县全域,包括修山镇、鸬鹚渡镇、石牛江镇、牛田镇、松木塘镇、桃花江镇、灰山港镇、武潭镇、马迹塘镇、三堂街镇、大栗港镇、沾溪镇、高桥镇、埠回族乡、浮丘山乡。

4.3 规划目标

4.3.1 规划指标确定

《规划》按照生态环境部和农业农村部、《指南》以及《湖南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0-2025年)》的相关要求,结合桃江县实际,确定了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编制与台账建立率、新(改、扩)建规模畜禽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设有污水排放口的规模畜禽养殖场排污许可证执行率、纳入重点排污单位畜禽养殖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率、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率等七项指标。

4.3.2 规划目标值设定

1)规划目标值设定说明

目标值设定时,在满足《湖南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0- 2025年)》中湖南省及益阳市各项指标要求的基础上,结合目前现状值综合确定。

近年来,桃江县按照《桃江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2021年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9%(规模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2.28%暂未达到《湖南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0-2025年)》中益阳市的指标要求。因此,本规划根据全县畜禽养殖现状,结合《桃江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桃江县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桃江县畜牧水产发展规划(2022-2025年)》要求,确定规划实施期间桃江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需达84%(规模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率需达95%。桃江县于20213月启动百日攻坚行动,完成2372家养殖场(户)畜禽粪污设施设备升级改造,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规划期间,需督促新(改、扩)建养殖场建设配套粪污处理设施,进一步提升养殖污染治理水平,保障各年度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稳定在100%。桃江县积极落实《关于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的通知》(农办牧〔202146号)等文件要求,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管理,2021年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编制与台账建立率达98%。本规划按照《湖南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0-2025年)》要求,确定2026年桃江县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编制与台账建立率应达100%。目前桃江县新(改、扩)建规模畜禽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率目前已实现100%暂时没有设有污水排放口的规模畜禽养殖场、纳入重点排污单位畜禽养殖场,还没需要发放排污许可证和公开环境保护信息的养殖场。按计划督促规模养殖场建立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编制与台账,新(改、扩)建规模养殖场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保障这些指标各年度均达到100%

2)规划目标

2026年,基本建立空间布局合理、种养结合紧密、粪污合理利用、污染治理能力显著提升、污染物排放有效控制的畜牧业发展与污染防治格局;强化粪污田间储存与科学施肥设施建设,探索建立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制,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规划实施期间,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4%(规模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5%;健全畜禽粪污台账管理制度,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编制与台账建立率达到100%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率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稳定在100%;新(改、扩)建规模畜禽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新增设有污水排放口的规模畜禽养殖场排污许可证执行率和纳入重点排污单位畜禽养殖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率100%

15 桃江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指标目标值

指标

2021年现状值

2026年目标值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规模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率)

79%92.28%

84%95%

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

100%

100%

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编制与台账建立率

98%

100%

改、扩建规模畜禽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

100%

100%

设有污水排放口的规模畜禽养殖场排污许可证执行率

暂无

100%

纳入重点排污单位畜禽养殖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率

暂无

100%

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率

100%

100%

 

4.3.3 目标可达性分析

从现状看,桃江县2021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9%(规模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2.28%),到2026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需达到84%(规模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率需达95%)。在规划期间,桃江县将从强化粪污田间储存和科学施肥设施建设、提升有机肥生产能力、探索利用途径、完善体制机制等方面推动全县畜禽粪污高效资源化利用,因此,该目标可以实现。桃江县2021年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编制与台账建立率为98%,仅部分规模养殖场未按要求编制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规划期间,将进一步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管理,督促规模养殖场编制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到2026年桃江县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编制与台账建立率能到达100%,该目标是可以实现的。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新(改、扩)建规模畜禽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率项指标已达标,规划期间,需加强对新(改、扩)建养殖场的管理,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全面实施。桃江暂时没有设有污水排放口的规模畜禽养殖场、纳入重点排污单位畜禽养殖场,还没需要发放排污许可证和公开环境保护信息的养殖场,规划期间能确保新增设有污水排放口的规模畜禽养殖场按要求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和纳入重点排污单位畜禽养殖场执行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制度,两个指标各年度均达到100%是可实现的

5 22021">规划主要内容及成果说明

《规划》以全面梳理桃江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进展和当前存在的问题为基础,提出了桃江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范围、规划期限、防治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及保障措施,明确了任务实施进度要求。

《规划》包括总则、区域概况、规划基础与形势、主要任务、重点工程、效益分析、保障措施共七个章节内容。

5.1 总则

在总则部分主要介绍了规划的指导思想、编制原则以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文件,并对规划的期限、范围和目标进行设定。

5.2 区域概况

在区域概况部分对桃江县自然气候条件、社会经济状况、生态环境概况以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状进行了介绍。

5.3 规划基础与形势

本章在总结桃江县十三五期间畜禽养殖方面成效的基础上,分析了桃江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方面的优势与问题以及机遇与挑战。

5.4 主要任务

本章围绕桃江县畜禽养殖及污染防治现状,按照《湖南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0-2025年)》的相关要求,根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提出了优化畜禽养殖空间布局、推动畜禽养殖转型升级、提升养殖污染治理水平、推动粪污高效资源利用、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强化养殖行业环境监管六个主要任务。

5.4.1 优化畜禽养殖空间布局

桃江县目前种养分离现象依然存在,规模养殖普遍存在脱离农业种植,粪污产生与消纳难于有效协同,加之桃江县种植较发达,设施农业种植以化肥施用为主,有机肥推广和使用难度大,畜禽养殖粪污还田利用途径受阻。优化畜禽养殖空间布局,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种养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型升级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意见》《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也提出应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优化畜禽养殖空间布局。

《湖南省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规定》中第九条提到:禁养区内禁止建设养殖场、养殖小区。禁养区内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养殖场、养殖小区应由当地人民政府在规定时限内依法关停或搬迁。适养区内的畜禽养殖管控政策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湘环函〔2019189号)《关于印发<湖南省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情况排查整治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提到:应规范禁养区划定和管理的工作措施,加强禁养区日常监管,对于调整后的养殖区域也要强化管理,不让新增产能变成新增污染源。桃江县按照国家和省级政策、文件要求,出台《桃江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桃政发〔20203号),完成禁养区划定工作,提出禁养区、适养区相应的要求。

根据《指南》要求需对桃江县畜禽养殖环境承载力进行测算分析,本规划根据农业农村部《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农办牧〔20181号)中土地承载力测算方法计算土地承载力,根据水生态环境质量现状和管控要求计算畜禽环境承载力。由于畜禽养殖存在一定的环境污染风险,为了规避风险,保护水环境质量,选择土地承载力和环境承载力中较低的作为区域畜禽养殖的最大理论承载量。

1)土地承载力测算方法

1)氮(磷)总养分需求量测算

根据养分平衡,参考《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农办牧〔20181号),通过区域内各作物产量以及不同植物形成100kg产量需要吸收氮磷量推荐值测算氮(磷)总养分需求量。根据表14选取水稻、薯类、豆类、棉花、油菜籽、茶叶、水果、蔬菜代表区域内农作物养分需求量。由于桃江未统计各乡镇蔬菜产量,根据各乡镇耕地面积占全县乡镇面积估算各乡镇蔬菜产量。蔬菜收获100kg产量吸收的氮(磷)量按所有蔬菜种类平均值计算,分别为0.36kg0.088kg;水果收获100kg产量吸收的氮(磷)量按所有水果种类平均值计算,分别为0.508 kg0.197kg

 

式中:A区域内各种作物总产量下氮(磷)需求量,(t)。

yi区域内第i种作物总产量,(t)。

aii种作物收获100kg产量吸收的氮(磷)量,(kg/100kg)。

16 不同植物形成100 kg产量需要吸收氮磷量推荐值

作物种类

/Nkg

/Pkg

水稻

2.2

0.8

薯类

0.5

0.088

豆类

7.2

0.748

棉花

11.7

3.04

油料

7.19

0.887

茶叶

6.40

0.88

水果

0.508

0.197

蔬菜

0.36

0.088

 

2)畜禽粪肥养分需求量测算

根据粪肥当季利用效率和化肥替代比例,核算畜禽粪肥氮(磷)养分最大需求量(在现状养分利用效率和设定的最大化肥替代比例前提下,现有种植条件所需的最大粪肥氮(磷)养分量)。

(式2

式中:NM区域内各种作物种植面积粪肥氮(磷)养分最大需求量,(t)。

f—施肥供给养分占比,(%)。桃江县2021全县全氮含量为2.12g/kg有效磷含量为17.85mg/kg,结合《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中不同氮磷养分水平下施肥供给养分占比推荐值,区域内各镇土壤氮磷养分施肥供给占比分别取35%55%

17 土壤不同氮磷养分水平下施肥供给养分占比推荐值

土壤氮磷养分分级

I

II

III

施肥供给占比

35%

45%

55%

土壤全氮含量g/kg

旱地(大田作物)

>1.0

0.8~1.0

<0.8

水田

>1.2

1.0~1.2

<1.0

菜地

>1.2

1.0~1.2

<1.0

果园

>1.0

0.8~1.0

<0.8

土壤有效磷含量mg/kg

>40

20~40

<20

 

K—粪肥当季利用率,(%。桃江县缺乏粪肥当季利用率的实测值,粪肥中氮、磷元素当季利用率分别采用推荐值25%35%

P—区域内粪肥替代化肥最大比率。区域内粪肥替代化肥最大比率取50%

3)土地可承载养殖量测算

根据畜禽粪肥养分最大需求量测算结果,考虑畜禽粪污在收集、贮存、运输、施用等环节中的养分损失率,推算粪污养分理论供给量,通过区域畜禽粪肥需求量与单位畜禽(生猪)氮磷供给量分别推算区域土地可承载养殖量,即区域畜禽土地承载力。从保护环境的角度出发,以氮、磷核算出的养殖量中较低的作为畜禽土地承载力。按照表计算结果,选取按氮算的猪当量作为土地承载力。

(式3

式中:K存栏生猪当量,头。

r—粪肥氮(磷)元素留存率,%沼气工程处理是桃江县主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主要方式,氮磷留存率采用推荐值65%

P—猪当量的氮(磷)排泄量,kg/头。推荐1个猪当量的氮排泄量为11kg,磷排泄量为1.65kg

4)土地承载力测算结果

选取氮、磷承载力中较低的一个规模作为区域适宜发展畜禽养殖的最大理论规模。根据桃江县土地承载力测算结果,桃江县土地承载力为1335076头存栏生猪当量,远大于桃江县现状养殖654938头,承载力指数为0.49,现有消纳土地能够消纳畜禽养殖所产生的粪污量,满足大力发展畜禽养殖业的需求。分乡镇来看,桃花江镇、武潭镇承载力指数接近1,其他乡镇承载力指数均处于较低水平。

 

18 桃江县土地承载力测算结果

乡镇

承载力(头)

现状养殖量(头)

土地承载力指数(头)

按氮算

按磷算

按氮算

按磷算

修山镇

52011

108988

27544

0.53

0.25

鸬鹚渡镇

53529

110130

27533

0.51

0.25

石牛江镇

73408

168539

25064

0.34

0.15

牛田镇

74072

155912

47374

0.64

0.30

松木塘镇

40796

84093

16201

0.40

0.19

桃花江镇

133699

287983

120143

0.90

0.42

灰山港镇

215737

431494

67562

0.31

0.16

武潭镇

106819

235718

104127

0.97

0.44

马迹塘镇

75013

159131

43362

0.58

0.27

三堂街镇

107088

213834

56416

0.53

0.26

大栗港镇

111787

237336

37213

0.33

0.16

沾溪镇

62816

121161

17102

0.27

0.14

高桥镇

67241

125705

22308

0.33

0.18

埠回族乡

39461

74917

16731

0.42

0.22

浮邱山乡

121598

260265

26259

0.22

0.10

桃江县

1335076

2775205

654938

0.49

0.24

 

2)畜禽环境承载力测算

农业部制定的《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中提出的土地承载力测算方法是目前应用较为广泛的畜禽承载力核算方法,但该方法未充分考虑环境质量目标和环境容量,核算结果不一定能满足环境质量的需求。在畜禽土地承载力核算方法的基础上,以保护水环境质量为出发点,根据区域水文条件、水环境质量目标、现有污染物排放量及各污染源水污染物排放比例,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核算畜禽养殖可利用水环境容量;按照区域内畜禽养殖防治措施,确定区域畜禽粪污主要污染物排放系数;根据畜禽养殖可利用水环境容量和粪污氮、磷排放系数核算区域畜禽环境承载力,构建核算模型。

1)畜禽养殖可利用水环境容量

按照我国水质监测断面类别评价法,根据评价时间段内该断面指标中类别最高的一项来确定水质类别,该项指标即为定类因子。根据区域监测断面定类因子浓度现状值与水质目标值之间的差值,结合年径流量计算区域水环境剩余总容量,由于降雨量年际的不均性,用年径流量计算水环境剩余容量,可能会导致枯水期水质超标,纳入不均匀系数,从而得出确保估水期水质达标的水环境剩余容量,结合区域畜禽养殖可利用水环境容量比例,获取区域畜禽养殖可利用水环境容量,核算模型为:

(式4

式中:W为区域畜禽养殖可利用水环境容量,tCo为区域水质定类因子平均目标浓度值,mg·L-1Ci为区域定类因子平均断面浓度,mg·L-1R为区域年径流量,亿m3ξ为不均匀系数;α为区域畜禽养殖可利用水环境容量比例。

2)单位当量生猪主要污染物平均排放系数

不同畜禽粪污产生量不用,为便于核算,以桃江县主要畜禽生猪为标准,其他畜禽根据产污量折算为当量生猪。桃江县畜禽养殖固体粪便处理方式主要为资源化利用;液体粪污处理方式主要有资源化利用、处理后资源化利用和达标排放。资源化利用和处理后资源化利用方式在粪污无害化处理过程中一部分污染物降解去除,进入土壤后少量经地表水或降雨流失进入水体;场外丢弃部分直接进入水体;达标排放处理的液体粪污外排部分直接排入水体。不同处理方式畜禽粪污进入水体量不同,即排放系数不同。单位当量生猪主要污染物排放系数计算模型为:

(式5

式中:Qp为单位当量生猪主要污染物排放系数,kg·-1Qc为单位猪当量主要污染物产生系数,kg·-1β为主要污染物去除率,%γ为主要污染物留存率,%P为主要污染物流失率,%

根据区域各畜种养殖量、粪污不同处理方式比例和粪污产生系数计算区域粪污不同处理方式处理量比例,核算模型为:

(式6

式中:λj为第j种粪污处理方式处理量比例;Ki为第i类畜种养殖量,头(羽);θij为第i类畜种第j种粪污处理模式比例;Qci为第i类畜种粪污主要污染物产生系数,kg/头(羽)。

结合不同处理方式单位当量生猪主要污染物排放系数和不同粪污处理方式处理量比例计算出单位当量生猪主要污染物平均排放系数,核算模型为:

(式7

式中:Q为单位当量生猪主要污染物平均排放系数,kg·-1

3)区域当量生猪养殖量

核算模型为:

(式8

式中:Kpig为区域当量生猪养殖,即区域畜禽环境承载力,万头。

4)畜禽环境承载力参数取值

根据桃江县2021年监测断面水质数据,各断面达标月份中大部分以总磷为定类因子,从而说明,桃江县总磷是影响水环境质量的首要因子,因此,从改善水环境质量的需求出发,选择以总磷作为核算的定类因子。按水质功能分区和各区水质目标,加权平均计算全县总磷平均目标浓度为0.2mg/L;以2021年各断面总磷浓度加权平均计算出全县总磷实际浓度为0.11mg/L;因暂未统计各乡镇年径流量,以各乡镇国土面积占全县的比例作为各乡镇年径流量占全县的比例,《2021年益阳市水资源公报》尚未公布,采用2020年桃江县年径流量27.7亿m3计算;不均匀系数采用桃江县近3年最枯月平均径流量占近全年月平均径流量的比例0.28;以桃江县2021年畜禽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量占全县总水污染物排放量的比例0.44作为全县畜禽养殖可利用水环境容量比例。

19 桃江县各乡镇畜禽养殖水环境可利用总磷容量

乡镇

区域总磷平均断面浓度(mg·L-1

区域总磷平均目标浓度值(mg·L-1

径流量(亿m3

不均匀系数

区域畜禽养殖可利用水环境容量比例

畜禽养殖可利用水环境容量(吨)

修山镇

0.11

0.2

1.26

0.28

0.44

1.41

鸬鹚渡镇

0.11

0.2

1.66

0.28

0.44

1.86

石牛江镇

0.11

0.2

0.86

0.28

0.44

0.96

牛田镇

0.11

0.2

0.94

0.28

0.44

1.05

松木塘镇

0.11

0.2

2.87

0.28

0.44

3.21

桃花江镇

0.11

0.2

2.42

0.28

0.44

2.72

灰山港镇

0.11

0.2

3.11

0.28

0.44

3.48

武潭镇

0.11

0.2

3.05

0.28

0.44

3.42

马迹塘镇

0.11

0.2

2.97

0.28

0.44

3.33

三堂街镇

0.11

0.2

1.94

0.28

0.44

2.18

大栗港镇

0.11

0.2

2.29

0.28

0.44

2.57

沾溪镇

0.11

0.2

0.88

0.28

0.44

0.99

高桥镇

0.11

0.2

1.29

0.28

0.44

1.44

埠回族乡

0.11

0.2

0.52

0.28

0.44

0.59

浮邱山乡

0.11

0.2

1.63

0.28

0.44

1.83

桃江县

0.11

0.2

27.70

0.28

0.44

31.04

 

畜禽主要污染物产生系数、总磷去除率以及总磷流失率数据均来自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农业源系数手册》。手册中中南区生猪固体粪便和液体粪污总磷产生系数分别为1.1kg/头、0.1kg/头(出栏),按照常年存栏一头生猪折算为年出栏2头生猪的比例,折算为2.2kg/头、0.2kg/头(存栏);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桃江县畜禽粪污主要采用固液分离-厌氧发酵-好氧处理、固液分离-厌氧发酵-氧化塘、固液分离-厌氧发酵-人工湿地、固液分离-厌氧发酵-膜处理4种液体粪污处理工艺,以4种主要处理工艺的加权平均去除效率86%作为液体粪污总磷去除率;在流失率分区中,桃江县属于南方湿润平原区,总磷流失率采用南方湿润平原区平均值1.7428%;目前沼气工程处理是桃江县粪污资源化利用的主要方式,总磷留存率采用推荐值65%。桃江县粪污不同处理模式单位当量生猪总磷排放系数如表20

20 桃江县粪污不同处理模式单位当量生猪总磷排放系数

粪污处理方式

固体粪便

液体粪污

资源化利用

场外丢弃

资源化利用

处理后资源化利用

达标排放

场外丢弃

单位当量生猪总磷产生系数(kg/头)

2.2

0.2

总磷去除率(%

-

-

-

-

86

-

总磷留存率(%

65

-

65

65

-

-

总磷流失率(%

1.7428

-

1.7428

单位当量总磷排放系数(kg/头)

0.0249

0.0383

0.0023

0.0023

0.0280

0.0035

 

根据统计,桃江县固体粪污资源化利用和场外丢弃比率为1:0,液体粪污资源化利用、处理后资源化利用、达标排放、场外丢弃的比率为0.0117:0.9373:0.051:0。计算出单位当量生猪主要污染物平均排放系数为0.028kg/头。

5)畜禽环境承载力核算结果

根据桃江县畜禽环境承载力测算结果,桃江县畜禽环境承载力为1108673头存栏生猪当量,大于桃江县现状养殖654938头,环境承载力指数为0.59。分乡镇来看,牛田镇、桃花江镇环境承载力指数大于1,现状养殖量大于畜禽环境承载力,需消减养殖量或提升畜禽粪污处理水平;武潭镇、埠回族乡畜禽环境承载指数较高,但总体上未超过环境承载力,应加强养殖污染治理、谨慎扩大养殖规模;其他乡镇现状畜禽养殖量较低,畜禽环境承载力大于现状养殖量,发展空间大,可在合理规划、规范建设的基础上,适当增加畜禽养殖规模。

21 桃江县各乡镇畜禽环境承载力及承载力指数

乡镇

畜禽环境承载力

现状养殖猪当量(

环境承载力指数

修山镇

50394

27544

0.55

鸬鹚渡镇

66477

27533

0.41

石牛江镇

34311

25064

0.73

牛田镇

37528

47374

1.26

松木塘镇

114727

16201

0.14

桃花江镇

97036

120143

1.24

灰山港镇

124377

67562

0.54

武潭镇

122233

104127

0.85

马迹塘镇

119016

43362

0.36

三堂街镇

77736

56416

0.73

大栗港镇

91675

37213

0.41

沾溪镇

35383

17102

0.48

高桥镇

51466

22308

0.43

埠回族乡

20908

16731

0.80

浮邱山乡

65405

26259

0.40

桃江县

1108673

654938

0.59

 

选择土地承载力和环境承载力中较低的作为区域畜禽养殖的最大理论承载量,结果表22所示。

22 桃江县各乡镇畜禽养殖现状及总量控制目标

乡镇

现状养殖量

(猪当量,头)

总量控制目标

(猪当量,头)

承载力指数

修山镇

27544

50394

0.55

鸬鹚渡镇

27533

53529

0.51

石牛江镇

25064

34311

0.73

牛田镇

47374

37528

1.26

松木塘镇

16201

40796

0.40

桃花江镇

120143

97036

1.24

灰山港镇

67562

124377

0.54

武潭镇

104127

106819

0.97

马迹塘镇

43362

75013

0.58

三堂街镇

56416

77736

0.73

大栗港镇

37213

91675

0.41

沾溪镇

17102

35383

0.48

高桥镇

22308

51466

0.43

埠回族乡

16731

20908

0.80

浮邱山乡

26259

65405

0.40

桃江县

654938

962376

0.68

 

综合上述分析,结合桃江县现状,提出优化畜禽养殖空间布局的主要任务,具体规划内容为:

1)落实分区分类 严格养殖准入管理

依据《桃江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桃政发〔20203号)要求,严格落实畜禽区域分类管理。

禁养区: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县禁养区各项管理规定,规范禁养区管理的工作措施,加强禁养区长效管理和日常监管,严格环境准入,禁止在禁养区新建、扩建、改建畜禽规模养殖场,严防出现规模养殖场复养反弹现象。禁养区内不符合要求的规模养殖场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关停或搬迁。

适养区:适养区内应根据当地畜禽养殖发展规划,结合环境承载能力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合理布局,科学确定畜禽养殖品种、规模和总量。在适养区内新建养殖场的,养殖设施与养殖废弃物处理设施要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未建设必要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的设施不合格、未委托有处理设施和能力的单位代为处理的,养殖场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应当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实施雨污分流,建设必要的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已委托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设施和能力的单位代为处理的,应当配套建设收集暂存设施。

2)坚持以地定养 实施养殖总量控制

统筹考虑区域资源禀赋、环境质量需求以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等,按照种养平衡的原则,根据区域环境容量和土地承载能力,合理优化养殖布局,控制养殖总量。各乡镇应严格执行本规划提出的养殖总量控制目标,牛田镇、桃花江镇当前养殖量超过环境承载力,需削减养殖规模或提高养殖污染治理水平,引导其区域内养殖场向粮食主产区、菜茶优势区和剩余养殖余量较大的乡镇转移武潭镇、埠回族乡承载力指数较高,剩余养殖余量小,应谨慎扩大养殖规模,提高养殖污染治理水平;其他乡镇承载力指数低,剩余养殖余量大,可在合理规划、规范建设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养殖规模。

23 桃江县各乡镇畜禽养殖现状及总量控制目标

乡镇

现状养殖量

(猪当量,头)

总量控制目标

(猪当量,头)

承载力指数

修山镇

27544

50394

0.55

鸬鹚渡镇

27533

53529

0.51

石牛江镇

25064

34311

0.73

牛田镇

47374

37528

1.26

松木塘镇

16201

40796

0.40

桃花江镇

120143

97036

1.24

灰山港镇

67562

124377

0.54

武潭镇

104127

106819

0.97

马迹塘镇

43362

75013

0.58

三堂街镇

56416

77736

0.73

大栗港镇

37213

91675

0.41

沾溪镇

17102

35383

0.48

高桥镇

22308

51466

0.43

埠回族乡

16731

20908

0.80

浮邱山乡

26259

65405

0.40

桃江县

654938

962376

0.68

 

3)坚持种养平衡 不断优化畜禽养殖布局

在全县畜禽养殖区域划定基础上,以三线一单确定的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作为重要依据,严格执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的管控要求,坚持种养平衡原则,根据各区域承载容量及当前养殖现状,调整和优化养殖区域布局。引导畜禽养殖从水源地、水网地区、人口密集区向丘陵地区、农区及土地承载力大的区域转移。

4)遵循区域条件 推进畜禽区域布局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市场消费需求等因素,落实畜禽养殖区域布局与发展重点。武潭、马迹塘、大栗港、牛田、浮邱山等生猪优势生产区;灰山港、修山、浮邱山、牛田、石牛江、桃花江等家禽养殖优势区;鲜埠、桃花江、灰山港、武潭、高桥、松木塘等牛羊养殖优势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提升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水平。桃花江、灰山港、鸬鹚渡、石牛江、高桥、三堂街等生猪稳定发展区,重点引导大中型企业建设养殖基地;沾溪、修山、松木塘等生猪潜力发展区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因地制宜发展地区特色养殖。松木塘、大栗港、鸬鹚渡、武潭、高桥、三堂街、沾溪、马迹塘等家禽养殖潜力区重点夯实大型家禽养殖基地条件,稳步推进产业发展。修山、浮邱山、牛田、石牛江、大栗港、马迹塘、三堂街等牛羊养殖潜力区应挖掘草山草坡资源利用潜力,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养殖。

5.4.2 推动畜禽养殖转型升级

为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号),要求各地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转变发展方式,增强畜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并提出应持续推动畜牧业绿色循环发展,促进农牧循环发展,全面提升绿色养殖水平。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精神,加快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结合实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128号)。《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中从持续推动畜牧业绿色循环发展、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优化畜牧业发展布局等方面提出意见,主要包括:湖南省应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强农牧统筹发展;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开展畜禽标准化示范创建,提高智能化水平。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型升级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意见》提到,湖南省可从加快推进标准化适度规模养殖;大力推广种养结合的生态养殖模式等方面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

国务院发布《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2018-2025年)》,提出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桃江县积极推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新中生猪养殖场成功创建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桃江县应总结推广新中生猪养殖场创建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经验,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

《桃江县畜牧水产发展规划(2022-2025年)》中提出要遵循绿色发展理念,畅通种养结合循环链;持续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提升畜禽养殖集约化水平。

综合上述分析,结合桃江县现状,提出推动畜禽养殖转型升级的主要任务,具体规划内容为:

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高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重点,推动畜禽养殖转型升级,构建现代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1)推动集约生产 提升畜禽规模养殖水平

推进畜禽标准化集约养殖,因地制宜发展规模化养殖,引导养殖场(户)改造提升基础设施条件,扩大养殖规模,提升标准化养殖水平。运用市场机制引导适度规模发展,通过宣传引导、技术培训、示范带动等措施,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养殖专业合作社、家庭牧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走集约经营的路子。加快养殖场升级改造,加强龙头企业对中小养殖户的帮扶指导,鼓励和引导生产基础较好、管理水平较高、有改造意愿的中小规模养殖场向适度规模、种养结合型家庭农场转化,改造提升基础设施条件,改进生产工艺,完善动物防疫和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粪污消纳用地。

2)发展生态养殖 构建畜禽绿色养殖格局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强农牧统筹发展,推动畜禽养殖向适度规模、健康养殖、生态养殖方向发展,继续推广“养殖-沼气、有机肥-种植”的循环型种养模式,大力推广“沼气工程+还田利用”“有机肥+田土山”等种养结合生态养殖模式,促进种养循环发展。落实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项目,开展粪肥就地消纳、就近还田奖补试点,扶持一批企业、专业化服务组织等市场主体提供粪肥收集、处理、施用服务,完成绿色种养循环试点10万亩次以上。开展生猪生态养殖示范县创建,建设100家场区布局合理、设施制度完善、生产全程清洁、产出安全高效、资源循环利用、整体绿化美化的生态养殖场。着力建设标准化规模养殖场,重点改造提升粪污处理设施,加强清洁生产和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设施建设改造,实施节水养殖,全面杜绝水冲粪等高污染清粪方式,实现雨污分流、干湿分离,配套堆粪存储、厌氧发酵和工程处理等设施,助力生态、安全、高效、绿色畜牧业体系建设。

3)推进标准化建设 发展现代标准化养殖

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提高规模养殖场自动化装备水平、标准化生产水平和现代化管理水平。全面提高养殖场圈舍环境调控、精准饲喂、动物疫病监测、生物安全防护、畜禽产品追溯等智能化水平,引导畜禽养殖场建设自动化标准环境控制系统,配置通风、温控、空气过滤和环境监测设施设备,实现饲养环境的自动调节;建设数字化标准饲养管理系统,配备电子识别,精准上料,自动饮水设备;建设无害化粪污处理系统,配置节水设施设备,改造漏缝地板、刮粪板等粪便清理设施设备,升级改造粪污资源化利用配套设施。

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推动四级(部省市县)联创,创建一批生产高效、环境友好、产品安全、管理先进的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全面提升畜禽养殖标准化水平。至2025年,共创建1个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场、5个省级标准化示范场。发挥示范场在现代畜牧业发展中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巩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成果,确保建设设施正常运转。

5.4.3 提升养殖污染治理水平

根据前期调研,桃江县少数养殖场(户)仍采用水冲粪和水泡粪等高水污染物的清粪方式,部分养殖场干清粪用水量高,饮水器类型不适合,未按规定设置用水定额,未建立用水、节水记录台账等情况。针对上述现状,桃江县应积极推行养殖清洁生产,从节约用水、雨污分流等方面入手,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产生。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农办牧〔20182号),用于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的指导和评估。通知中提出改进节水设备,控制用水量,压减污水产生量;两分,即改造建设雨污分流、暗沟布设的污水收集输送系统,实现雨污分离;改变水冲粪、水泡粪等湿法清粪工艺,推行干法清粪工艺,实现干湿分离;三防,即配套设施符合防渗、防雨、防溢流要求;五配套,即养殖场配套建设沼气池、储粪池、堆粪池、无害化处理池和足够消纳的土地;一基本,即粪污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桃江县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已达100%,为确保新(改、扩)建养殖场按国家要求配套粪污处理设施装备,设定该目标值为100%

综合上述分析,结合桃江县现状,提出提升养殖污染治理水平的主要任务,并从清洁生产、节约用水、分类管理、设施升级四个方面规划提升桃江县养殖污染治理水平。

1)推行清洁生产 促进畜禽粪污源头减量

指导养殖场科学优化设计和建设,推行清洁生产,推广节水、节料、节能、饲料营养调控养殖工艺,指导采取臭气减控措施,促进畜禽粪污源头减量。以源头减量为目标,大力推行雨污分离、饮污分离、粪尿分离、清洁卫生用水分离的清洁化生产技术。全面推进规模养殖场(户)清洁生产工作,执行四改两分措施:改水冲粪、水泡粪为干清粪、改无限用水为控制用水、改明沟排污为暗道排污、改渗漏地面为防渗地面,实现固液分离、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2)强化节约用水 推行畜禽养殖定量用水

选择合适的饮水器类型,降低牲畜饮水浪费,新建养殖场杜绝水冲粪、水泡粪等高用水量的清粪方式,现有规模养殖场应制定改造计划,逐步淘汰高用水量的清粪方式,促进养殖行业节约用水,科学合理利用水资源。落实《湖南省用水定额(DB43/T388-2020)》牲畜用水定额,指导和督促养殖场开展养殖定量用水管理。

3)坚持因地制宜 实施养殖场差别化治理

监督和指导畜禽养殖场严格落实国家有关环境管理制度和规定,严守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有关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治理的原则,消纳土地充足的,通过自行配套土地或协议消纳利用等方式实现粪污就近就地还田利用,并满足GB7959GB/T36195的要求,采取堆沤、沼气处理等措施实现无害化和有效储存;消纳土地不足的,要强化工程处理措施,粪污应优先进行干湿分离,将液体粪污用于周边农地消纳,固体粪污堆肥发酵或生产有机肥,运输到区域外果菜茶种植基地消纳;确实无法通过土地消纳的,固体粪污用于有机肥生产,液体粪污综合利用或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4)加强设施升级 提升畜禽粪污治理能力

按照《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的通知(农办牧)〔202219要求,指导畜禽规模养殖场对现有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升级改造,粪污综合利用设施建设不符合要求的养殖场按照一场一策制定方案,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要求,开展精准化改造,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贮存设施,粪污厌氧消化和堆沤、有机肥加工、制取沼气、沼渣沼液分离和输送、污水处理等污染物处理与利用设施。提高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水平,提升养殖行业预防环境污染风险能力。

畜禽养殖户应当建有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栏舍、粪污收集、干粪堆沤、污水处理等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和有机肥加工、沼气制取等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并正常运行。已经委托第三方对畜禽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可以不自行建设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

5.4.4 推动粪污高效资源利用

2019年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2号)中明确提出:推进种养循环一体化,支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动种养业向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和绿色化方向发展。国务院令第643号《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提出:国家鼓励和支持采取粪肥还田、制取沼气、制造有机肥等方法,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治理农村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力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要加强种养结合,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为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该文件主要任务提到:建立健全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产业发展机制。《湖南省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规定》提到:要发展种养结合和生态循环适度规模养殖,积极引导农民使用有机肥或规模化积造的农家肥,使资金重点向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倾斜。

桃江县2021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为79%(规模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率92.28%,粪污综合利用水平较高,需在保持现状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基础上,强化粪污田间储存与科学施肥设施建设,解决粪污最后一公里问题;因地制宜确定粪污资源化利用途径,推动粪污高效资源利用,确保规划期间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84%(规模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5%

综合上述分析,结合桃江县现状,提出推动粪污高效资源利用的主要任务,具体规划内容为:

1)强化粪污田间储存与科学施肥设施建设

基于桃江县地形地貌特征,统筹考虑种养布局和养殖规模,根据全县设施农业分布,科学制定畜禽粪污还田计划,降低粪肥加工、运输成本。合理布局田间粪肥暂存设施,支持畜禽养殖场和设施种植企业在田间地头建设粪污(沼液)储液设施,新建改建一批密闭贮存发酵设施、堆肥设施、粪污输送管网等,有效解决粪污产生与种植施肥在时间上不平衡的问题;支持配套粪肥运输车辆,有效解决粪污产生与粪污施用在空间上不协调的问题;建设粪肥还田利用示范基地,因地制宜推广堆沤肥还田、液体粪污贮存还田等技术模式,支持规模养殖场和设施农业企业配套撒肥机、沼液喷灌、水肥一体化等高效低劳动强度施肥设施建设,提高粪肥还田效率。

2)统筹规划提升畜禽粪污有机肥生产能力

引导扶持固体粪便肥料化利用,大力推广工厂化堆肥处理和商品化有机肥生产技术,鼓励有能力的大型规模养殖场建设有机肥厂,将禽粪便加工成有机肥。支持有机肥厂与周边乡镇养殖单位签订粪污收集协议,收集粪污生产有机肥。鼓励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配套建设区域畜禽粪污收集处理站,收集、贮存和堆肥处理一定范围内中小规模养殖场或散养密集区内畜禽粪便和农作物秸秆,堆肥后就地还田利用或作为有机肥生产原料。规划实施期间,支持3个有机肥厂完成改扩建工作。

3)因地制宜合理确定粪污资源化利用途径

根据区域内农业资源禀赋与生产条件,因地制宜地选择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途径,大力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

专栏1: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主要方式

肥料化利用

由于畜禽粪便中含有作物生长需求的NP等营养成分,经过无害化处理杀灭粪便中的病原微生物后,用于农业种植施肥利用。肥料化利用是当前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的主要途径。

堆肥还田利用:将畜禽粪便堆肥发酵处理实现无害化、经有效储存,在农业种植施肥期就近还田利用。

水肥一体化沼液利用:借助压力系统(或地形自然落差),将沼液按土壤养分含量和作物种类的需肥规律和特点,与灌溉水一起,通过可控管道系统供水、供肥,使水肥相融后,施用于农业种植。

生产有机肥利用:通过专业有机肥生产设施将固体粪便制成商品有机肥,经销售实现粪污的异地消纳利用。

能源化利用

将畜禽粪便通过一定的技术方法转化为可利用的能源,畜禽粪便能源化的主要途径是厌氧发酵沼气工程,粪便经厌氧发酵产气后,既可产生清洁能源,同时可实现粪污的无害化,产生的沼渣沼液还田利用,具有低成本、低能耗、占地少、负荷高等优点。其中沼气利用包括:直接燃烧利用、沼气发电、生物天然气利用等方式。

基料化利用

栽培基质利用:畜禽粪便经过高温干燥预处理后与秸秆等混合,成为生产食用菌的培养基,实现栽培基质利用。

蛋白化利用:利用畜禽粪便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后的残渣,养殖蚯蚓、红虫、蝇蛆、黑水虻等生产优质动物蛋白饲料,畜禽废弃物分解成生物有机肥。

 

4)积极探索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管理模式

按照服务专业化、运行市场化、主体多元化原则,充分发挥政府的监管、引导作用,通过项目支持、资金补助、用地协调、技术支撑等措施,推动畜牧业环保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壮大。创新畜禽粪污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机制,探索建立政府主导专业化运营机制,积极推行政府主导型、种植企业主导型、养殖企业主导型、有机肥企业主导型模式管理四种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管理模式。各乡镇应根据区域产业发展特点、经济发展水平、养殖规模选择合适的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管理模式。

专栏2: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管理模式

政府主导型管理模式:政府部门作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管理模式的主导者,即由政府出资建设公益性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处理中心,并提供专项资金用于处理中心运行,包括畜禽的粪污收集运输成本、设备维护及人员费用等,处理后产生的沼渣沼液直接用于周边农田,沼气用于发电或周边居民使用。在此模式中,政府始终处于主导地位,既要承担项目工程设施建设及设备采购、处理中心建设及人员聘用等工作,承担着管控、监督、引导、补贴、建设等多种职能,是畜禽粪污收集处理体系运行的核心主体,此种模式能较好地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也有利于解决周边种植户施肥问题,但处理中心建设、运行成本较高,对地方财政要求较高,因此适宜于在污染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上达不到最低规模经济要求的非规模养殖户集中分布的地区。

 

政府主导型模式示意图

种植企业主导型模式:此模式适用于畜禽养殖规模较小、分布较散而种植业较为发达的区域,大型种植企业由于对肥料的需求较高,可承担粪污处理设施建设、集中处理责任,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种植业化肥施用,也减轻了中小型养殖企业粪污处理压力,促进养殖企业防污治污行为,能够较好地实现全量资源化利用。但此模式中也面临畜禽粪污收集难、处理成本高等问题,因此,此模式中,政府部门不仅要做好协调、引导工作,同时也可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在一定程度上对种植企业进行补贴扶持。种植业较发达且小规模养殖场较多的乡镇可采用此模式。

 

种植企业主导型模式示意图

养殖企业主导型模式:此模式以养殖企业为主体,养殖场根据国家、地方相关管理规定,建设粪污收集、处理设施,并通过土地流转直接经营一定规模农田、果园、林地等,通过沼气处理和沼渣沼液还田、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后还田,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该模式中,政府需扮演外部监督角色,对于符合资助条件的部分企业,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和技术扶持,此外,政府部门也需在养殖场与周边种植户进行土地流转谈判过程中发挥协调作用。养殖场周边的种植户则可根据农业生产需求,通过无偿或有偿的方式,辅助解决部分畜禽粪污还田问题。受处理技术的经济能力和政府监管能力限制,此模式主要适用于种养一体化的大型或中型养殖场。

 

养殖企业主导型模式示意图

有机肥企业主导型模式:随着农业发展对有机肥的需求增加,在一些畜禽养殖场比较集中的地区,出现了一些专门制售有机肥的生产企业,这些企业通过建设畜禽粪便收集体系与处理设施,将养殖粪污与秸秆等其他农业废弃物转化成高附加值的商品有机肥,由于商品有机肥的销售范围一般较广,该模式实现了养殖粪污的本地处理与外地施用相结合。

 

有机肥企业主导型模式示意图

 

5)探索有利于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机制

坚持以种定养、以养促种、种养结合、循环利用的种养循环发展理念,统筹开展畜禽养殖粪污、农作物秸秆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着力构建种养结合发展机制,促进畜禽粪肥还田利用。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与周边农作物种植面积配套,支持养殖场流转承包周边农田、园地、林地作为消纳土地,促进畜禽养殖业主、种植业主有效对接,实现畜禽粪污就近还田利用。支持现代农业园区和规模种植基地配套建设生态循环型养殖场,以粪污利用种养一体化为纽带,推动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发展,实现种养废弃物循环利用,支持有机肥生产使用。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构建政府主导、第三方专业化经营的粪肥资源化利用模式,建设全县粪污产生与粪肥需求的信息化平台,建立健全畜禽粪污收集、转化、利用体系,建立沼液就地消纳和县域配送的有效运行机制,解决粪肥还田最后一公里问题。

5.4.5 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

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是事关动物疫病防控、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的重要民生事业,具有社会公益属性,高度依赖政策引导和政府支持。2017年,农业农村部印发《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明确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硬件设施、工艺技术、动物防疫等基本要求。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型升级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意见》《湖南省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20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121号)等文件也提出畜禽养殖无害化处理的相关意见。

20214月,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121号),要求继续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体系建设,加快畜禽主产县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中心建设,引导和支持现有县级集中处理中心向周边县(市、区)辐射建设县级病死畜禽收集转运中心(站点),建立病死畜禽跨区域收集、转运和处理的运行机制;各地要督促指导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和畜禽养殖场户对无害化处理场所、运输车辆等彻底清洗消毒,消毒流程要科学规范,防止病原扩散。

20214月,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121号),要求各地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和执法联动,健全违法案件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严厉打击随意抛弃、买卖、屠宰、加工病死畜禽的违法犯罪行为。

桃江县原建有1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全县范围内的病死畜禽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20201月份停止运行,桃江县与资阳处理中心签订病死畜禽处理合同,委托处理全县病死畜禽,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率100%桃江县现有1病死畜禽收集点(桃江县筑金坝病死畜禽收集点),收集点覆盖马迹塘、武潭、大栗港、鸬鹚渡、沾溪五个乡镇;其他乡镇暂时由无害化处理中心安排车辆收集,直接运到处理中心处理。规划实施期间,保障全县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率稳定在100%,并加强病死畜禽收集暂存点生物安全设施设备改造升级,加强病死畜禽的监管。

综合上述分析,结合桃江县实际,提出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主要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1)统筹优化布局 完善无害化处理体系

加强统筹协调和规划,坚持集中处理为主,自行分散处理为补充,健全无害化处理体系,提高集中无害化处理覆盖率,统筹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加强病死畜禽收集点生物安全设施设备改造升级,实现净污分离,增设洗消中心,完善清洗消毒烘干设施设备。督促养殖场落实主体责任,建设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病死畜禽暂存冷库,按要求对病死畜禽进行处理。加强养殖、收集、暂存、运输、处理和处理后副产品去向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实现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全流程无缝隙监管,确保收集处理数据的时效性和真实性。支持扩大畜禽保险覆盖面,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试点。规划实施期间,改扩建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点3个,建设畜禽及产品运输车辆清洗消毒中心1个。

2)提高监管水平 加大违法处罚力度

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完善畜禽病死报告、定点收集、核实登记等制度。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建立无害化处理监管信息系统,配备无害化处理设施运行视频监控设备,推动实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信息化监管;开展无害化处理设施和运输车辆病原检测,落实生物安全防控措施。切实把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作为配合动物监管的一道重要关口,严厉打击随意抛弃、销售、收购、屠宰、加工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3)加强资金监管 健全资金补助机制

将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合理制定补助标准,完善市场化运作模式,缩短资金拨付时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对补助资金拨付情况的监管,督促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加强补助资金使用监管,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套取、挪用补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全额追回补助资金并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5.4.6 强化养殖行业环境监管

《湖南省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规定》从监督管理上提出意见,促进湖南省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湖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要求要严格生态环境准入,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度,加强生态环境队伍、督察能力、监测能力、执法能力、信息化建设。

为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预防因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国家发布《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照本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第二条提到: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和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提出根据建设项目特征和所在区域的环境敏感程度,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2019年生态环境部发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畜禽养殖行业》(HJ1029-2019),技术规范规定了畜禽养殖行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填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合规判定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提出要探索建立畜禽规模养殖准入退出长效机制;完善落实畜禽养殖业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立健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监管制度,加强执法监督。为规范畜禽养殖场(小区)的环境监察工作,实现畜禽养殖业的精细化、规范化、高效化环境监管,提高畜禽养殖业的污染防治水平和环境管理能力,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畜禽养殖场(小区)环境监察工作指南》,要求拟检查畜禽养殖场(小区)的建设项目管理信息及日常监管信息,包括畜禽养殖场(小区)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材料,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办理等材料。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的通知》农办牧〔202146号,要求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制定年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内容包括养殖品种、规模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的产生、排放和综合利用等情况。

按照相关要求,设定2026桃江县新(改、扩)建规模畜禽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达到100%新增设有污水排放口的规模畜禽养殖场排污许可证执行率纳入重点排污单位畜禽养殖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率100%;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编制与台账建立率达到100%

综合上述分析,结合桃江县实际,提出强化养殖行业环境监管的主要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1加强监督管理 提升规范管理水平

把好新建项目环境准入关。新(改、扩)建规模畜禽养殖场,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实行环评报告书审批(报备)或环评登记表管理。环评内容要基于已审批的规划环评提出的要求,以无害化和环境安全为目标,促进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要根据区域内环境敏感问题、环境质量改善要求、畜禽养殖特点、环境承载能力及周边需肥情况,重点论证项目的环境影响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可操作性、有效性,明确应采取的环保措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新(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稳定在100%

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督检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生态环境部门要督促建设单位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如实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加强对现有规模畜禽养殖场的检查,对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依法予以查处。

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设有污水排放口的规模畜禽养殖场应按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和不按证排污。生态环境部门应依据排污许可证对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行为进行监督执法,检查许可事项落实情况,审核排污单位台账记录和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检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的执行情况。督促纳入重点排污单位的畜禽养殖场落实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新增设有污水排放口的规模畜禽养殖场排污许可证执行率和纳入重点排污单位畜禽养殖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率100%

健全畜禽粪污台账管理制度。落实《关于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的通知》(农办牧〔202146号)要求,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和养殖户制定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台账应至少保留3年以上。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台账应包括养殖品种、规模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的产生、排放和综合利用等情况,确保畜禽粪污去向可追溯。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制定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计划,应根据养殖规模明确配套农田类型和面积、种植制度、使用时间及使用量等;推动种植户建立粪肥施用台账。各乡镇应加强对台账的监督工作,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并审核台账数据,督促未按要求记录台账的养殖场整改。到2026年,全县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编制与台账建立率达到100%

2强化执法检查 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依法严格查处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制度、“三同时”制度、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污,以及在禁养区内擅自建设养殖场等环境违法行为。按照《畜禽养殖场(小区)环境监察工作指南(试行)》(环办〔201084号),规范养殖行业环境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养殖行业环保督察力度,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环境监管责任。生态环境部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养殖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形成多部门监管合力。

3增强能力建设 提升监督管理水平

根据畜禽养殖业环境监测工作需要,按照《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环发〔200756号)要求,在开展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氨氮等常规指标监测基础上,完善专业技术人员和专用仪器设备配置,逐步具备开展粪污大肠菌群数、蛔虫卵数和臭气浓度指标监测的能力。加强监测技术人员培训,全面提高养殖行环境监测水平。加强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农村人口集中居住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周边的养殖场环境监测。将设有污水排放口的规模畜禽养殖场列入日常监督性监测范围,在有条件的养殖场要求安装废水自动监测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实时掌握污染物排放情况。

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部门应进一步对本辖区的畜禽养殖现状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摸清畜禽养殖的结构、分布、规模、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运行、粪污排放和利用等基本情况。探索建设畜禽养殖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全面掌握畜禽养殖污染源分布、主要污染物排放、废弃物综合利用、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环境管理相关制度执行等情况。

5.5 重点工程

本章根据规划重点任务,结合桃江县《桃江县“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提出六大重点工程,并对工程资金筹措进行分析。

5.5.1 重点工程

围绕全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主要目标和重要任务,结合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桃江县相关规划,确定实施以下6大重点工程,25500万元。桃江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详见附表1

1粪污治理与利用设施建设工程

完善养殖场源头减量设施、粪污处理与利用设施,加强粪污处理配套设施升级改造,提升养殖污染治理水平。完善粪污田间储存与科学施肥设施建设,建设田间地头粪污(沼液)储液设施。2026年,全县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稳定在100%,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84%(规模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5%

2畜禽粪污高效资源利用推进工程

加快推进畜禽粪污高效资源利用,促进畜禽粪肥还田利用,提高畜牧业绿色发展水平。改扩建3个有机肥厂,新建10个大型沼气工程,新建15家畜禽粪肥收集运输服务组织,整治养殖密集区域10个,建设种养结合基地100个。

3生态养殖基地建设工程

开展生猪生态养殖示范县创建项目,建设100家场区布局合理、设施制度完善、生产全程清洁、产出安全高效、资源循环利用、整体绿化美化的生态养殖场。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项目,通过整县开展粪肥就地消纳、就近还田奖补试点,扶持一批企业、专业化服务组织等市场主体提供粪肥收集、处理、施用服务,完成绿色种养循环试点10万亩次以上。

4标准化畜禽养殖示范场创建工程

根据农业农村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2018-2025年)》要求,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新建标准化规模猪场50个、牛羊养殖场20个、家禽养殖场50个;示范创建省级以上标准化养殖场10个。

5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工程

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中心生物安全设施设备改造升级,完善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和收集储存转运中心清洗消毒设施;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基本实现病死畜禽从收集到处理的全程实时监控、信息化监管。

6畜禽养殖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加强环境监管队伍专业化建设,完善专业技术人员和专用仪器设备配置,提高执法和装备配备水平。加强对非规模养殖户的监督检查力度,将养殖户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各乡镇负责区域内养殖户的管理。

5.5.2 资金筹措

桃江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重点工程建设共需25500万元。其中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利用与治理设施建设工程投资估算8000万元,所需资金政府各级财政约占30%,企业自筹约占70%;畜禽粪污高效资源利用推进工程投资估算12000万元,所需资金政府各级财政约占70%,企业自筹约占30%;畜禽生态养殖基地建设工程投资估算3000万元,所需资金政府各级财政约占50%,企业自筹约占50%;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工程投资估算1000万元,所需资金政府各级财政约占60%,企业自筹约占40%;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工程投资估算1000万元,全部来自政府各级财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投资估算500万元,全部来自政府各级财政。


24:桃江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重点工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内容

完成时间

投资估算

万元

责任主体

1

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利用与治理设施建设工程

全面推进规模养殖场(户)清洁生产工作,执行“四改两分”措施:改水冲粪、水泡粪为干清粪、改无限用水为控制用水、改明沟排污为暗道排污、改渗漏地面为防渗地面,实现固液分离、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2022-2026

8000

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猪场堆粪棚9600平方米;沼液储存池24000立方米,粪便好样发酵池7500立方米。

2022-2026

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田间沼液输送管网12000米,多级生物净化池24000立方米、购置抽粪车10

2022-2026

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2

畜禽粪污高效资源利用推进工程

改扩建3个有机肥厂,新建10个大型沼气工程,新建15家畜禽粪肥收集运输服务组织,整治养殖密集区域10个,建设种养结合基地100个。

2022-2026

12000

桃江县农业农村局、桃江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3

畜禽生态养殖基地建设工程

建设100家场区布局合理、设施制度完善、生产全程清洁、产出安全高效、资源循环利用、整体绿化美化的生态养殖场。

2022-2026

1000

桃江县农业农村局、桃江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项目,通过整县开展粪肥就地消纳、就近还田奖补试点,扶持一批企业、专业化服务组织等市场主体提供粪肥收集、处理、施用服务,完成绿色种养循环试点10万亩次以上。

2022-2026

2000

桃江县人民政府、桃江县农业

农村局及第三方服务机构

4

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工程

新建标准化规模猪场50个、牛羊养殖场20个、家禽养殖场50个;示范创建省级以上标准化养殖场10个。

2022-2025

1000

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5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工程

改扩建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点3个,建设畜禽及产品运输车辆清洗消毒中心1个。

2022-2025

1000

桃江县农业农村局

6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加强环境监管队伍专业化建设,完善专业技术人员和专用仪器设备配置,提高执法和装备配备水平。加强对非规模养殖户的监督检查力度,将养殖户纳入日常监管范围,由各乡镇负责区域内的养殖户的管理。

2022-2026

500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

7

合计

 

 

25500

 


5.6 效益分析

本章主要从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三个方面对本规划实施的效益情况进行分析说明。

5.6.1 经济效益

通过严格畜禽环境准入,完善粪污处理和利用设施,推行清洁生产,能有效推动全县畜禽养殖场标准化、规模化建设,引导养殖业转型升级,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全面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扩宽粪污资源化利用途径,能促进养殖业产业链有效延伸,扩宽创收渠道,提升产业综合效益,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带动农民致富。推动养殖业绿色发展,发展生态养殖技术,将推进种养循环、农牧结合,使养殖业和种植业废弃物得到有效利用,降低种养业生产成本,有利于增强农业产业竞争力。

5.6.2 环境效益

规划按照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原则,通过完善畜禽养殖场源头减量措施,推行清洁生产,加强畜禽养殖场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和利用设施建设,能减少养殖粪污产生量和排放量,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通过严格畜禽环境准入,加强畜禽养殖业监督检查,能制止养殖场户随意丢弃粪污的行为,村容村貌得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得到提高。促进粪污还田利用,可减少化肥施用量,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改善土壤结构,提升耕地质量。加强养殖场畜禽粪污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可消除可能引起传染病的微生物,防止污染环境和传播疫病。

5.6.3 社会效益

通过规划实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农业产业竞争力能得到增强,对全县经济发展和农业农村发展具有积极作用;能促进粪污还田利用,减少化肥施用量,有助于深入落实化肥减量增效行动;严格落实分区分类管理,能有效保障饮用水水源地等区域生态环境,同时,提升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农村居民健康得到保障;区域环境得到改善,人居环境质量将得到显著提高,人民对日益增长的优美环境需要得到满足。

5.7 保障措施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涉及面广、任务重,工作难度大,必须采取强有力的保障措施,才能确保该项工作如期开展。本规划结合桃江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现状,从组织、措施、政策、宣传方面提出具体措施,为桃江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提供保障。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监督考核;二是要明确任务重点,细化落实措施;三是要健全投入机制,强化政策扶持;四是要加大宣传教育,营造治理氛围。

5.7.1 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监督考核

由县人民政府组织成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小组,加强对全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污染防治工作协调,落实各部门职责分工,形成部门合力。县人民政府应做好县域内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的监督管理,支持生态环境部门、农业农村局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县生态环境部门对全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的编制,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的畜禽养养殖污染防防治工作;发改、自然资源、财政、卫生、市场监管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养殖场按相关要求组织编制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填报污染治理与综合利用台账,并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

5.7.2 明确重点任务 细化落实措施

突出重点,明确治理任务及进度,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各项要求。加强多部门联合监管,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加强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升级改造,开展畜禽养殖场生态化、标准化、规模化建设,促进养殖业绿色转型发展;示范推广粪污资源化利用方式,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强对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项目的督查和调度,确保完成治理目标任务;采取多种检查方式,重点加强对已完成治理的规模畜禽养殖场以及畜禽粪便收集处理设施的现场监督,对偷排、漏排、直排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与生态文明创建、各类农业财政扶持资格、生态环保专项资金申报、各类生态环保评估等挂钩,不断加大综合整治力度。

5.7.3 强化政策扶持 加大科技支撑

通过现有国家、省、市、县环保和涉农财政资金,逐步加大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资金投入。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充分运用税收、信贷、价格等经济手段,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逐步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优先制定和实施针对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和有机肥生产使用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环评收费、后期环境监测收费等优惠和扶持措施。保障畜禽粪污治理技术引进、试点和标准研制等工作经费,鼓励养殖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通过技术研发和生产实践,创新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新方法、新途径。

5.7.4 加大宣传教育 营造治理氛围

积极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博、微信等不同媒介,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舆论宣传,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户和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通过制定培训计划,编写培训材料,定期组织开展技术交流与人员培训,将畜禽养殖从业者、基层干部、行业管理人员为主要培训对象,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法规政策、畜禽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实用技术为主要内容的专项培训活动,并逐步将相关教育培训内容纳入农技教育培训当中,逐步提高从业人员的污染治理技术水平。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及时通报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进展、亮点与问题,对治理不力、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主体进行曝光,赢得舆论宣传工作的主动权。积极鼓励村民自治组织和畜禽养殖协会制定相关对策,规范禽畜养殖行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养殖场主和人民群众的责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形成群防群治畜禽养殖污染的良好氛围。

6 规划图集说明

本规划共有规划图8幅,包括行政区划图、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图、畜禽养殖禁养区分布图、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分布图、畜禽规模养殖场分布图、果菜茶种植面积分布图、设施建设规划图

7 与相关文件符合性分析

7.1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

1)相关要求

规划目标中应包括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粪污综合利用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覆盖率、达标排放的畜禽规模养殖场自主监测覆盖率;畜禽养殖环境承载力测算包括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和水资源、水环境承载力测算等内容。

2)相符性分析

本规划结合《指南》及国家有关要求,确定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粪污综合利用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覆盖率在内七项指标;按照要求计算出桃江县土地承载力和畜禽环境承载力,并选择土地承载力和环境承载力中较低的作为桃江县各乡镇实施养殖总量控制的依据。

7.2 《湖南省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规定》

1)相关要求

畜牧业发展规划应统筹考虑环境质量、环境承载能力、总量减排目标以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等,合理布局,科学确定畜禽养殖的品种、规模、总量等;明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目标、任务、重点区域,明确污染治理重点设施建设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污染防治措施;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建设必要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

2)相符性分析

本规划按照要求计算出桃江县土地承载力和畜禽环境承载力,并选择土地承载力和环境承载力中较低的作为桃江县各乡镇实施养殖总量控制的依据;在全面分析桃江县畜禽养殖和污染防治现状基础上,结合有关国家要求,确定了桃江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的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并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清洁生产等方面提出要求。符合《湖南省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规定》的相关要求。

7.3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1)相关要求

2025,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着力优化畜牧业发展布局,综合资源禀赋、生态环境、产业优势、市场供求等因素,继续调整优化畜牧业区域布局和产业结构;持续推动畜牧业绿色循环发展,大力推进以种养结合为重点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

2)相符性分析

本规划基于桃江县畜禽养殖业现状,确定桃江县2026年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目标为达到90%以上;规划中将优化畜禽养殖空间布局、构建畜禽绿色养殖格局、推动畜禽高效资源利用等作为规划主要任务内容,符合《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

7.4 《桃江县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

1)相关要求

加快养殖业转型升级,推动生猪、牛、羊、家禽等产业向适度规模、健康养殖、生态平衡方向发展;积极推进绿色种养循环农业,实现畜禽粪污肥料化利用,重点培育资源化、清洁化、减量化生态农场。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装备配套率100%,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2)相符性分析

本规划根据《桃江县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相关要求提出推动畜禽养殖转型升级、推动粪污高效资源利用等主要任务,并提出到2026年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装备配套率100%,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所以本规划符合《桃江县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有关要求。

7.5 《桃江县畜牧水产发展规划(2022-2025年)》

1)相关要求

生产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力匹配度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持续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装备配套率100%,形成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绿色循环发展新方式。

2)相符性分析

本规划按照要求计算出桃江县土地承载力和畜禽环境承载力,并选择土地承载力和环境承载力中较低的作为桃江县各乡镇实施养殖总量控制的依据,满足生产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力匹配度提高的要求。提出优化从畜禽养殖空间布局、推动畜禽养殖转型升级、提升养殖污染治理水平、推动粪污高效资源利用、健全畜禽污染防治机制、强化养殖行业环境监管六个方面提出主要任务,通过主要任务实施,能确保桃江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持续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装备配套率100%,形成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绿色循环发展新方式。所以本规划符合《桃江县畜牧水产发展规划(2022-2025年)》有关要求。


附件1 意见征集修改说明

序号

意见单位

意见

采纳情况

1

农业农村局

建议在1.3.3政策文件”部分增加“《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农办牧〔202219号)”。

采纳。1.3.3政策文件”部分中已列出该文件。

2

1.6规划目标”部分,建议修改为“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表1中相应修改为“90%”。

未采纳。桃江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2.28%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未包括非规模畜禽养殖,而实际非规模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相对较低,以规模化代替全部畜禽粪污资源化率不合理,且可能会造成考核时任务完不成的风险。

3

禁养区的表述有误,建议以《桃江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桃政发〔20203号)为依据。

采纳。已修改。

4

建议将4.3.4加强设施升级 提升畜禽粪污治理能力”部分中“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农办牧〔20182号)要求”修改为“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的通知(农办牧)〔202219号”。

采纳。已修改。

5

建议依照《益阳市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增加规模以下养殖户污染防治的相应内容。

采纳。已在4.3.4 加强设施升级 提升畜禽粪污治理能力”部分和“4.6.1 加强监督管理 提升规范管理水平”部分增加相应内容。

6

核准各乡镇畜禽规模养殖场的数量和生产能力。

采纳。已跟各乡镇核准,均无异议。


附件2 专家评审意见及修改说明

1)专家评审意见

 



2)修改说明

序号

意见

修改说明

1

核实畜禽养殖场的养殖品种、规模、分布及其现有污染治理设施情况;

采纳。已核实畜禽养殖场的养殖品种、规模、分布及其现有污染治理设施情况,并对规划相应内容进行了修改。

2

进一步细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任务与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及资金来源;

采纳。已进一步细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任务与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增加5.2 资金筹措”部分,说明资金来源。

3

根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补充完善附表、附图;

采纳。已补充。

4

《规划》编制说明补充有关部门的意见及修改情况说明。

采纳。已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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